“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民主转型,是农业文明向商业文明的转型,这种转型的最大意义在于,要确立正义至上的原则,也就是使基本制度符合普遍正义准则。这虽然不是一切问题的解决,人类社会生活方面的事也不尽可能一蹴而就的完全解决,但是,确立正义至上的原则,却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开始。

人类是通过农业文明迈进文明大门的。农业文明条件下,所能确立的任何制度,都逃不脱等级身份制,也就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这里首先举中国为例,看看历史上制度的等级特征。孔儒学说极端重视社会政治伦理,用《春秋谷梁传》的话说,就是“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隐公•元年》。也就是说,其政治伦理就是正义至上!那么孔儒的正义是什么呢?是王权至上。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从天子以致庶民”的等级制度体系,每一个人,在这个体系中都有自己的定位,这个定位是强制性的,是不容混淆也不容置疑的,因此,儒学本质上是一种义务本位的社会政治哲学体系——正义一词的汉语语源,应该就是“正当的义务”。

在这个等级制度体系中,从儒学看来,王权是代表正义的,是由上天授予的,最高统治者是上天之子——“天子”:“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其在朝,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发出号令而民悦,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礼记•经解》看看,这个“天子”多么好!他的大德参天齐地,可以给一切人带来利益,像太阳月亮一样光明,普照人间不遗漏任何地方——这不正是让一切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吗?在孔子看来:“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这种观念,被后人概括为“王天下大一统”。
 
从当今之人来说,很容易看到这种观念的极大弊端,那就是神话君权,创造绝对专制主义。与此同时,孔儒看到了只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才能消除社会混乱,尤其是战乱,并形成统一的秩序,这也是一切政治理想的最高诉求,这却毫无疑问是完全正确的!

孔儒学说在农业文明的当时看来有什么根本错误吗?没有!从当时的世界看,其他几大文明的思想家提出的政治哲学和孔儒学说并没有多少本质区别,其他几大文明建立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也和中国没有本质区别。这里,我们只举对世界影响最大并且和孔子处于同一时代的社会政治思想家柏拉图为例。和孔子思想大同小异,柏拉图的观念也不过是那么几个方面。人类追求的正义与善是柏拉图理想国的主题,在《理想国》里,可以看到柏拉图对正义有着多么强烈的憧憬与向往! 他说:“让我们永远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 但他认为,绝对的正义在神那里,这当然是把抽象的普遍正义神格化。

柏拉图的理想国里,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学家掌握政权,只有哲学家是最高尚、最有学识的人,而这种贤人统治下的贤人政体就是最好是政体。所以,只有建立以哲学家为国王的国家才是最理想的国家。哲学家的本质是具有知识,具有智慧、正义、善的美德,只有哲学家才能达到对国家最高理念的认识,即对“善”的把握,而其他人只能把握“意见”而已。

柏拉图把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平民阶层。他鄙视个人幸福,无限地强调城邦整体、强调他一己以为的“正义”。在柏拉图眼中,第三阶层的人民是低下的,只有服从的义务,是可以欺骗的。他赋予了统治者无上的权力,甚至统治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用撒谎来对付敌人或者公民”。

由此可见,柏拉图也把追求正义看作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最高诉求,他虽然不主张什么“德治”和“礼治”,他所追求的正义却不过是把独裁统治者从“天子”换成了哲学家,相应的把“天子”之下的官僚体制换成了哲学家之下的官僚体制,最重要的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同样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等级制度体系!

再看从古代到中世纪的欧洲历史,也和当时的中国一样,无论是世俗统治下,还是神权统治下,都实行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体系,各个等级之间界限分明,人们的社会地位与生俱来。

因此可以说,农业文明的正义观,就是这么三个基本特点;第一,社会必须是不平等的,必须是严格的等级制式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按自己的等级身份行事,唯此才符合正义。第二,社会必须由独裁者统治,其统治就代表了正义。第三,由此形成的制度就是正义的体现。当然,这种制度是否果真具有普遍的正义性,则完全是另一个问题,其毋庸置疑的,是其在一定范围内的普遍有效性,这种普遍有效性,也只是从理论上存在于该制度的实施范围内。

现在我们来看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不过是一个空中楼阁,除了提出高级阶段“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低级阶段“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外别无内容,因此,甚至比柏拉图的《理想国》还要缺少现实性,作为一个理想主义政治学家,他们的社会理想简单到除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外什么因素的作用都可以忽略。

在列宁、斯大林建立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定型以后,除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外,就必然有一个社会结构、政治结构的问题,那么这种国家的基本社会结构又是怎么样的呢?按照斯大林的说法,只剩下了两个阶级、两个阶层,那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干部阶层、知识分子阶层。而且,这些阶级、阶层的界限是明确的,是一种典型的身份,通常人们获得某个身份后就再也难以改变。如此一来,一切社会不公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被强加于中下层社会,使社会中下层民众处于暗无天日并且无处伸冤的状况。这样,所谓社会主义国家,所谓共产主义制度下,整个社会还是呈现一种和农业文明无异的等级身份制。在这种制度下,也就不可避免的继承了独裁统治,其极端形式甚至直接回归世袭君主制——比如北韩。

但是,欧洲在中世纪末,却出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况,那就是市场经济使人们开始质疑等级身份制的合理性。市场经济的特点是,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出售物(包括货币)的主人,一切人都同时是买者和卖者,任何身份因此都是暂时的,对社会大众无关紧要的。在市场上,一切人取得了平等的身份,一切特权也是和市场精神相背离的。于是,物权的观念应运而生,又由物权反照出人权的神圣。于是,人权意识的觉醒也就使博爱平等自由的观念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最后,它们作为社会政治哲学的基础,终于使宪政民主制应运而生。

当今世界,宪政民主制已经在绝大部分国家确立。这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其实说白了再简单不过,那就是扬弃等级特权制度,确立以平等为基础的正义至上的原则。

前面说了,农业文明时代,举世都确立了等级制度体系,以为那就是正义,统治者也不惜以暴力维持他们认为是正义的制度。但是,在这种制度下,中下层社会关大民众饱受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以此,只要可能就必然大力反抗。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历史上会发生周期性的起义暴动的原因,虽然历史上的中国最终并没有找出一条解决问题的出路。显然,等级制度一日不除,中下层民众的奋勇反抗一日不止。

然而,欧洲美国的情况就不同了。通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美国革命,人家终于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找到了新的、能够彻底地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就是确立了“权利平等,主权在民”的原则。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买卖公平,意思自治”,制度一旦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社会就没有了特权等级,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去争取各自的利益和地位。与此同时,国家没有了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由民众定期的选举国家领导人,而国家领带人一旦下台,则又回归平民队伍。

应该说,这方面美国给人类树立了最好的榜样,其最有代表性的东西,就是美国宪法的前言,由于它言简意赅,高瞻远瞩,不愧为指导美国甚至指导世界的一赞明灯:“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确立了这种“权利平等,主权在民”的原则,制度就有了等边立方体的特点,任何人要找正当理由推翻它都是不可能的,因此,这种制度一旦确立,也是不怕任何人来推翻它的。与此同时,由于没有了统治者、压迫者,任何人有了冤屈都可以用充分行使人权的办法讨回公道,这些办法包括所有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其他一切可能的权利。也就使社会秩序能建立在正义、即使一切人得其所应得的基础上,惟其如此,社会安宁才有保障,社会福祉也才会始终有最大保障。

自古以来,中国的志士仁人都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己任,然而,迄今为止中国的太平在哪里?且看网民对今日中国社会秩序的一点感慨:“你们让老百姓改变,就称之为改革;老百姓让你们改变,就变成了颠覆;你们抢夺老百姓的财产,就称之为发展;老百姓保护自己的财产,就是暴力抗法;你们全副武装上街,就称之为维稳;老百姓上街散散步,就变成了敌对势力。”中国今天官民全面对立的这种局面是怎么形成的?说到底还是因为本朝承袭了等级身份制,没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中下层社会民众没有任何办法“得其所应得”,因而不可避免的走向“官逼民反不得不反”的那一天。在这种情况下,当今中国的志士仁人该这么办?

说到底,我们应该做的,也能够做到的,就是要确立以平等为基础的正义至上的制度体系。这就是说,你有办报办电台办电视台的权利,我也有办报办电台办电视台的权利,你有组党结社的权利,我也有组党结社的权利,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里说的你我不是哪一个人,而是每一个中国公民。与此同时,为了体现主权在民原则,必须使权力由全民定期普选,并把权力的运行置于全民的监督之下,让其公开透明,而且程序必须严格科学,一旦权力的作为有违民意,则可以依法罢免。制度不公平,人人可以得而诛之,制度公平,任何人也推翻不了。显然,只有建立在“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基础上的制度,只有“权利平等、主权在民”的制度,才可以具有合法性和不可推翻性。也只有这样的制度,才会形成真正的和谐秩序,从而“为万世开太平”!

可惜,这是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做到的事情,而我们却至今还是奋斗目标,所以,我们今天的民主转型的制度变革方向必须如此,也只能如此,我们要勉力而为,促其早成,但即使大功告成,也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