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1913年3月20日,民国大政治家,民国宪政最有力的倡导者宋教仁在上海沪宁车站被刺,两天后离世,宋教仁被刺到现在已整整100年。有很多人认为,宋教仁被刺直接导致了孙文革命党发动反袁世凯的二次“革命”。

我不否认宋教仁被刺成了孙文发动反袁战争最好的借口,但二次“革命”的种子早在孙文被迫辞去临时大总统一职时就已种下。1912年9月13日,著名的国民党人于右任在《民立报》上发表《于右任答某君书》,在文中,于右任对当时的同盟会进行了言辞甚为激烈的批评:今日少数党员动曰同盟会有功,我主张无论何人不当侵犯。公试思之,同盟会有功,是孙之功乎?黄之功乎?个个人之功乎?抑死者先烈之功乎?皆非也,实本会之主义为大多数同胞赞成,故辅助吾会员肝脑涂地而不悔,吾会员当日亦能血诚感人,同德同心,有以致之。今者,国民盼休养生息之日切,人人厌乱。而一种会员对本会亟谋建设者嫉之如仇,今日下笔讨之,明日下笔伐之。其所主张,多与国民心理相左,而又抱一种狭隘之论人主义,今日诬此为皇党,明日诬彼为叛党,五族四百余兆中,合孙、黄而外,岌岌乎人尽可诛。

1912年的中华民国,激进的革命党人二次“革命”的言论早已甚嚣尘上,使得袁世凯不得不于当年的11月26日,发布《严惩倡言革命训令》。而此时,被激进的同盟会员视为仇敌的宋教仁却正在为中华民国宪政民主政治的建立而四处演讲。 1913年2月19日,宋教仁在国民党上海交通部欢迎会上作了一篇有关民国宪政方面的演说,这篇演讲与后来他所写的国民党大政见构成了宋教仁主要的治国理论和民权思想。宋教仁在文中说:夫国家有政治之主体,有政治之作用,国民为国家政治之主体,运用政治之作用,此共和之真谛也。故国民既为国家之主体,则即宜整理政治上之作用,天赋人权,无可避也……

夫政府分三部,司法可不必言,行政则为国务院及各省官厅,立法则为国会,而国会初开第一件事,则为宪法。宪法者,共和政体之保障也。中国为共和政体与否,当视诸将来之宪法而定,使制定宪法时为外力所干涉,或为居心叵测者将他说变更共和精义,以造成不良宪法,则共和政体不能成立。使得良宪法矣,然其初亦不过一纸条文,而要在施行之效力,使亦受外力牵制,于宪法施行上生种种障碍,则政和政体亦不能成立。此吾党所最宜注意,而不能放弃其责任者也。

宋教仁认为,辛亥革命无非完成了种族革命,而政治革命最主要的任务在建设共和政体,也即三权分立的民治政府。宋教仁认为,革命成功后,由于同盟会的成员大都不懂民主政治,所以自己自动放弃了对袁世凯政府的监督天职,因此议会斗争、政党政治是当时民国共和政体建设的当务之急。

宋教仁以其鲜明的宪政理论和融合各方势力一起治理国家的温和立场在民国初年的政坛上迅速崛起。客观地说,在民国创立之初,宪政民主呼声日益高涨的当时,宋教仁在全国的声望已高过孙文,即使在党内,特别是宋教仁一手创立的国民党里,其声望也不低于孙文。这时的宋教仁已有功高震主,树大招风之危。他不仅招恨于官僚派的袁氏集团,也为孙文等激进的革命派所不容,所以,本人曾有宋教仁之死是历史的偶然但却是民国的必然这一论断。

宋教仁遇刺后,黄兴和程德全都有电报给袁世凯,现摘录3月21日程德全电文如下:

大总统、国务院钧鉴:据闸北巡警局个电称:“二十夜十点二十一分,黄克强,宋教仁两君趁夜半赴宁。在车站内宋被人连放三枪,中及要害,已送铁路医院救治,一面严缉凶手。”等语。宋君应召赴京,忽遇意外,其影响于前途甚大。除饬军警严迅缉拿外,谨电闻。程德全,应德闳。

也许是意识到宋教仁遇刺后事态的严重性,所以程德全在接到消息后马上向北京作了汇报。

3月22日,黄兴给袁世凯发去了有关宋教仁遇刺的第二份电报。电文如下: 大总统、国务院、参议院钧鉴:宋遁初先生痛于今晨四时四十七分绝命。特此耗闻。黄兴。

宋教仁遇刺后,国内谣言四起,议论纷飞。中华民国本来就创建于风雨飘摇之中,现在这个载着刚呱呱落地的婴儿的摇篮,又遭逢滔天恶浪。当时南北分裂之说,甚嚣尘上。

民国建立之初,宪政派力量趋于融合,民心所指,舆论所向皆民主宪政。孙文一党不得已作壁上观,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宪政建设的旁观者。但可怕的是,他们并非心灰意冷,成为纯粹的看客,而是冷眼旁观,在静待时机,随时准备卷土重来。

1913年2月11日,就在国会选举硝烟未散,宪法尚未制订,国基尚未巩固之时,孙文却率领自己的追随者,组成一个庞大的考察团赴日本故地重游去了。孙此行名为争取日本企业家投资兴建中国铁路,实为避开国内复杂的局势,静观其变,以图乘机而起!

时机说来就来,而且来的如此之快。3月22日宋教仁遇刺身亡,3月25日上午,孙文就赶回了上海,速度之快令人惊讶,仿佛早就设计好的一样!孙文回国后当晚即奔赴黄兴寓所,并连夜召集陈其美、戴季陶等商讨对策。孙文主张联合日本,立即与袁世凯开战,不可犹豫。陈其美、戴季陶等均表赞同。当时,刺杀宋教仁的凶手是何方神圣都还没有搞清楚,孙文就将矛头直指袁世凯,可见其用心之险恶,他根本置自己签署的国法于不顾!孙文的主张遭到黄兴的坚决反对,黄兴反对开战而主张法律解决。他认为民国已建,应冷静地采用法律途径为宜。而且他还认为南方武力不足以言战,如果发难,则必大局糜烂,不可收拾。
而孙文不顾国家利益,发动所谓二次革命又迅速失败后,他不但没有深刻自省,反而把一切过错都怪罪到黄兴的头上。在1914年4月18日《致南洋革命党人函》中,他这样说到:第二次革命之前,有宋案之发现,弟当时即为主战,克强不允,卒迁延时日,以至于开战即败。可知不统一服从,实无事无立于败衄之地位。(孙文全集03卷81页)

对于宋案,时至今日,国人大都认为是袁世凯幕后主使。但真相到底如何,恐怕还要等到将来的史家们在一个自由的环境下细致考证后才有可能作出结论。不过,从1913年4月28日袁世凯为宋教仁案复黄兴的电文中,还是可以看到当时他对国内局势动荡不安的担忧:……吾辈为政治方面计,不惜委曲求全。许为法律保障计,职分当然,却无偏私之见。公为人道计,为大局计,必得使法理与事实,两得其平。国事艰难,人心险恶,转移风气,是所望于我公。袁世凯。

为了阻止南北开战,维持来之不易的民国和平大局,继续完成民国宪法的制订和巩固国家基础。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四处奔走、游说,希望能平息迫在眉睫的战火。许多对中华民国的建立作出过巨大贡献的西方友人也出面调和南北纷争。万国改良会的创办者,中国社会改良运动的积极推动者美国传教士丁义华先生曾致电孙黄请维持大局。电文如下:上海孙中山、黄兴两先生钧鉴:诸公痛专制之流毒,下改革之恒心,前年起义,告厥成功。其时南北不无隔阂,诸公设法沟通,力谋统一,大公无我之心,早已众目昭彰。诸公造成民国之伟烈丰功,实为中国五千年来历史上之独见。破坏既已告终,建设尤非易易。对外,英、俄有无理之频加,列强有赔款之催索。对内,党争剧烈,兼之宋案发生,布短流长,骇人听闻者,非谣二次革命,即传南北分治。诸公用尽百折不回之志,造成灿烂庄严之共和民国,何来不幸之言,淆乱人心?必有幸灾乐祸之徒,乘机蛊惑。姑毋论是否有无其事,然人言啧啧,不但有损诸公名誉,即从前伟烈丰功,一旦休诸流水。况列强虎视,设若国会摇动,人民涂炭,强邻收渔人之利,所谓谁厉之阶?平日为国家者之初志何在?兴言及此,实深浩叹!现在国家既处于危险旋涡之中,正诸公二次建功之日,理应攘臂急起,力挽狂澜,总以国家民生为前提。

至于宋案,一经法庭,自有水落石出之期。中央借款,如果用非其当,想五国资本团亦不肯轻易通融。以上一两事,均无右猜疑之点,将来中央必有详细之宣布,洞达如诸公,亦毋庸弟琐陈也。弟蒙诸公不弃,相交有素,今睹大局阽危,不能不以朋友之谊,略进忠告。即敝国亦极盼中国诸伟人出而维持,所以日昨正式承认。公如采纳刍荛,非但四万万之同胞之幸福,即敝国亦欣仰不置者也。丁义华。江。1913年5月3日(录自《民立报》1913年5月12日)

当时的副总统黎元洪也于1913年5月9日发出《主张和平办理宋案借款》的通电,力主和平,反对战争,其电文最后说:元洪与诸公,昔为生死患难之交,今为唇齿辅车之势,感赴援之厚谊,怀通好之真诚,区区此心,万不至舍旧谋新,去近图远。惟外观世局,内审国情,但知以国利民福为前提,以保育共和,维持统一为宗旨,不忍南北稍形决裂,尤不忍武汉再见兵戎,利害相权,存亡所系,各有责任,未敢苟同。此事和平办理,则国基巩固,国用充盈,威信远行,友邦公认,诸公手造民国,永垂无上荣誉。否则,内部崩裂,强敌剖分,民国不存,诸公前此勋名亦将安在!元洪恃在凤好,敢贡罪言,情尽于斯,尚祈矜察。
虽然众多有识之士奔走调停,呼吁和平,反对战争,但所谓二次革命还是不可避免的爆发了。1913年7月12日,江西都督李烈钧一纸讨袁檄文,宣布江西独立,并向进驻九江的北洋第六师发动进攻,拉开了战争序幕。

相对于一个宪政国家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孙文的二次革命形同叛乱,他不可能得到民众的支持,也不可能得到当年的同盟者支持,所以他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两个月后,二次革命失败。失败后,孙文又熟门熟路的逃往海外,过起了自己熟悉的流亡寓公生活。但孙文的暴动却使当时正在北京参与宪法草案制订的国民党议员们陷入极度危险之中,并最终导致天坛宪草胎死腹中!

为了避免即将召开的国会在宪法的制订上陷入党见的纷争,制订出一个完善的宪法。1913年2月4日——4月1日,在国会选举中居于前四位的政党国民党、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发起成立了各政党宪法讨论会,聚四党中“有聪明才力学识阅历之各种人员”讨论宪法制订中的各种主要议题。这些议题讨论了领土、实行责任内阁制还是总统制、总统选举、修宪程序、两院关系等等宪法上的关键条款。这场讨论会时间长达两个月,会议多达7次,为以后国会制宪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它是中国历史上国会各主要政党第一次平和、理性地讨论宪法上的议题,这一讨论更多的是以理相争,而不是以势压人,更不是以武力为后盾。它也是击破中国不能实行多党制谎言最为锐利的证据。比起四十年代中期那场外有百万大军列阵,内有动辄退出会议相威胁的政党的政治协商会议,民国初年的制宪运动无疑是一次真诚、高尚的君子行为。

1913年4月8日,正式国会开幕。依照“国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宪法的起草,由两院各在议员内选出相同数量的委员来进行,因此,宪草的内容主要由国会选出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决定。国会开幕后,首先由参议院议决,参众两院各选宪法起草委员30人,并且得到众议院同意。之后,参议院于6月25日议定宪法起草委员互选规则,众议院于6月27日议定宪法起草委员互选规则。

在宪法起草委员选举之时,国会中已经形成国民党、进步党两大党派。以梁启超为中心的进步党主张中央集权;而国民党灵魂人物宋教仁虽已去世,但国民党的宪政派仍以他的政治信仰为主张,因此国民党主张的是地方分权。两党主张不同,所以在起草委员会选举过程中,两党竞争非常激烈,各自联合小政团,希望得到更多的委员名额。但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当时虽然竞争很激烈,可大家毕竟是利用合法手段和平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这是中国极权专制统治3000年里从未有过的新气象,对于这一点,中国现代御用的历史学家从未有过正面肯定的文字,他们对此视若无睹。

由于进步党在国会中的势力稍弱,所以选举结果:国民党28人,另外加上同盟者政友会5人,超然社1人,主张地方分权的共有34人;进步党19人,另加共和党7人,主张中央集权的26人。7月5日及10日宪草委员会在众议院开谈话会,决定会规及开会地点。7月12日,宪草委员会在众议院开成立会,到会的56人,推举汤漪为主席。

也就在宪草委员会成立的同一天,国民党中的南方激进革命派发布讨袁檄文,历史上所谓二次革命爆发。在北京的一些国民党籍参众议员纷纷南下,这给本来就举步维艰的制宪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但当时的国民党宪政派与其他党派的宪政派人士却坚持一下来,他们决心给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制定出能奠定国基的宪法,同时他们也加快了制宪的步伐。

7月19日,宪草委员会选举,选国民党籍议员汤漪为委员长,蒋举清、杨铭源、黄云鹏、王家襄、夏同和、杨永泰为理事。7月22日,宪草委员会开第四次会,决定以天坛祈年殿为会场,并决定先草拟宪法大纲,选举张耀曾、汪荣宝、黄云鹏、孙钟为宪法大纲起草委员,因为这一宪法草案的起草地点在天坛祈年殿,所以它后来被称为天坛宪草。

9月,南方暴力革命派军事行动失败。10月6日,袁世凯被选为民国正式大总统。这时,进步党人感到袁世凯势力日增。为了遏制袁世凯,进步党与国民党在国会开始互相提携,同舟共济。而袁世凯也因为对南方革命党取得了全面胜利,而且全国舆论也都从维护民国大局稳定出发对袁多有褒奖而对孙则是一片讨伐之声。因此,袁头脑发胀,开始干预国会的制宪。

10月16日,袁世凯欲在宪法成立前增修“临时约法”,遭国会拒绝。24日,又指派8人到起草委员会来陈述意见,起草委员会以该会法规只许两院议员旁听而不许非议员到会陈述意见予以严词拒绝。

无可奈何的袁世凯于是于10月25日通电全国,指摘宪草之不当及国民党误国,并要求文武官员发表意见,公然以权干扰宪法的制订。但国会及宪法起草委员会不为所动,10月31日,宪草委员会将宪草三读通过,11月3日将宪法草案全文113条送交宪法会议。

而这时,孙文发动的二次革命的恶劣影响开始呈现出来。本文前面已列举过在孙文暴动以前,许多有识之士曾奉劝孙文以民国大局为重,维护民国的法治秩序,以和平方式,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孙文一意孤行,悍然发动内战,使全国民意一下子对袁世凯处于同情而对孙文却多为谴责。

因此,二次“革命”最大的恶果在于解除了自临时约法起加之于袁世凯身上的重重枷锁。袁世凯是一个旧式官僚,在取得民国临时大总统大位后,由于对宪政民主政治一窍不通,他自然倾向于自己熟悉的那种治国方式。但民国的创立赖各方共同努力,特别是宪政派势力所起的作用至为关键。自民国第一个临时性约法《鄂州临时约法》起,即明确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3月11日颁行的民国《临时约法》即以宪法的形式对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予以确立。

对袁世凯而言,最大的威胁并非政党所组成的责任内阁,而是掌握制订游戏规则大权的国会。而当时国会中的两大党国民党和进步党也并非后来历史书上所讲的是任人宰割的羸弱羔羊,而是有着实行宪政民主政治理想的两大政治势力。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可以有暂时的妥协,但一旦有人试图跨越底线,挑战原则,他们就会起来捍卫自己的理想,这应该就是真正代表民众利益的现代政党的表现!

当时,国民党党首宋教仁,进步党党首梁启超都有在中国实行两党制的政党政治的相同治国理念,因此,袁世凯时时受国会的掣肘,自然相当不爽。但他毕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摧毁国会,所以只能用老一套办法用金钱到处笼络人心。可世道毕竟不可同日而语,袁世凯的办法并不能象前清一样是灵丹妙药,他时常遭人拒绝,受辱于人前。

宋案发生后,如果孙文能听黄兴一言,以法律武器与袁世凯周旋,对袁而言则是最为致命的攻击!当时,国会召开在即,国民党在参众两院处于多数。更为重要的是,宋教仁乃当时举国公认的宪政领袖,他倡导的政党政治理念已为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和认同,现在他惨遭杀害,骤然离世,举国悲痛!如果此时国民党能因势利导,在国会制订宪法的过程中对总统之权要求加以约束,趁势提出责任内阁制的立法主张,自然能够博得全国上下的同情。何况,进步党的领袖梁启超等人一直主张的也是责任内阁制。这样,一旦宪法确立,袁世凯权力受到制约,无异于把这只老虎囚于宪政民主的牢笼之中,袁世凯自然无计可施。如果那时他要反抗,无异于成为举国之公敌。

其实,在国民党取得大选胜利之后,有人提醒宋教仁要当心袁世凯,宋教仁曾有这样一番言论:(袁世凯)一定忌克得很,一定要勾心斗角,设法来破坏我们,陷害我们。我们要警惕,但我们不必惧怯。他不久的将来或有撕毁约法,背叛民国的时候。我认为那个时候,正是他自掘坟墓,自取灭亡的时候。到了那个地步,我们再起来革命不迟。(《宋教仁集》456、457页)这样一番话语,才是一个大政治家充满政治智慧和远大目光的表现。相对于宋教仁,孙文无异于一个政治二百五!孙文的暴动没有埋掉袁世凯,反倒把国民党和中国近代史上的宪政运动埋葬掉了!

1913年11日3日,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任务完成,所起草的宪法对袁氏相当不利。这时袁世凯以迅雷之速于11月4日借口国民党在湖口倡乱为名,下令解散国民党,并追缴国民党议员的证书徽章,被追缴的参众两院议员总计438人,致使两院残留的议员达不到正常开会的法定人数,民国国会形同死亡。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终于下令解散国会。国会解散后,国基动摇,与国民党相峙而立的另一大政党进步党也作鸟兽散,自1908年以来推动的逐渐浓厚的宪政改良氛围遭遇灭顶之灾,议会政治,政党政治从此荡然无存,亚洲第一共和国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