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1-04] 来源:《参与》 作者:王德邦
  

    2007年已经过去,原本我想列举出十件可以摆上台面的大事,以作为这一年的注解,然而搜尽全年的历史,真可以称得上大事者,即那些对未来相当长时间的中国历史可能带来影响的,也只能凑得起五件。这五件得以挤身大事行列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民议政潮
    
    2007年的最后几个月,一波宏大持续的公开议政、上书大潮在中华大地澎湃汹涌。这波议政潮预示着中国一批知识分子不再安于作极权统治集团政策的注释机、宣讲器,而是以独立思考的精神、责任担当的姿态,立身于社会变革前沿,发出了现代文明人类应该享有的尊严与权利的呼声。这预示着中国未来争取人格独立,捍卫作人尊严,行使自身正当权利,警惕权力危害苍生,等现代公民精神将日益成为主流。中国一场现代文明意义上的公民精神革命运动自此拉开帷幕。
    
    应该说中国知识分子有着久远的议政历史,所谓以天下为已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就是这种精神的吟唱。而与此相应的历史上的\”焚书坑儒\”、\”党锢\”、\”文字狱\”等,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着统治者对民间知识分子议政的反动。与过往历史上的议政不同的是今天这波议政大潮,已经不再以陈述统治集团应该怎么做为主旨,而是以公民自身的权利诉求为核心,如果说历史上的议政是评点统治者的政策的话,那么今天的议政则是捍卫自己的权利,是践行自身的权利。所以这种议政的指向是有所不同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将这一波议政潮名之为中国现代公民精神革命运动。
    
    这波公民精神革命运动可以从2007年10月一万二千多含冤受屈的访民上书算起,他们提出了\”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成立宪法法院\”、\”废除劳教制度\”、\”清理黑监狱\”、\”修改信访制度、释放被关押的访民\”、\”反思历史罪错\”等几项具体要求;到后来安徽政协常委汪兆钧上书,他提出了推进政治改革,平反历史冤案,发起公民和平抗争运动的主张;再后来到南京师大教授郭泉一系列公开上书,他提出了全民福利下的多党竞争民主政体构想,并最后宣布成立\”中国新民党\”。与郭泉教授公开议政相连的是一批呼应的公开信;再后来一批专家学者与律师连名发出\”废除劳教制度\”;最后到年末岁首之际一万四千多人联名发出了要求全国人大通过《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短短的三个来月时间,如此多的公开信与联名呼吁书涌出,这肯定是中国历史上所仅有的,其泱泱大势结成中国议政史上极为壮观的篇章。
    
    显然这波以权利追讨与践行为主旨的公开议政大潮远没有结束,甚至可以说仅仅是个开始。因为只要中国现代公民的正当权利没有得到切实的落实,这种公开议政式抗争就不会止息。从中国社会向现代文明转型的历史来说,今天的公民公开议政是中国全局性的社会人格觉醒,权利意思复苏,人的尊严确立的一场深远变革,也是启动中国从经济,到精神,到政治,到生活的根本性变革的前兆。所以这一波公开议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载入中华民族发展的史册。
    
    二、农民收回土地所有权
    
    始自2007年11月底的黑龙江省富锦农民自发起来公开宣示收回自己土地所有权事件,是一场必将深远影响中国未来历史的事件。它表达了今天中国农民的诉求,直接揭示了中国未来农村土地发展的方向。
    
    
    中国土地问题是个影响深远、事关全局的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土地走过了从中共建政之初短期兑现民主革命承诺式的分田到户,到1954年之后的合作化运动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又收归公有(国有与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管理下的劳动,直到1980年代的土地经营权承包到户。随着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中国农业带来过短期的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进一步改革,尤其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叶以后,以高投入、粗放、扩张为主的经济发展,带来社会基础性建设如公路、城建等的大发展,以及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使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变成了无地可种的无业游民。
    
    在名义为公有实际为权力所有的土地制度面前,农民无法捍卫自身生存需要的最基本土地使用权。面对这种剥夺,农民通过一切现行法律救济途径均无法获得应有的保护。农民在痛苦的维权中,真切地感到要想捍卫自己的基本权利,必须落实自己对土地的天然正当所有权!从自然权利而言,农民对土地拥有所有权是最正当的!从历史而言,农民本来在中共建政之初就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农民用
    
    生命拥护中共夺取政权也是基于对土地所有权的期许,这样获得土地所有权是历史的必然。就是到1954年合作社运动时,那也是承诺自愿的合作入社。如果说是自愿,那今天退出来将土地收回来也是符合自愿精神的,而如果不是自愿,那当初就是非法的、强迫的,今天纠正过来,就更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农民自愿收回属于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都既代表着历史的规律,也代表着历史的正义,更代表着农民自身的权利。
    
    继富锦之后,在12月中,陕西三门峡7万多移民宣布收回被侵占的15万亩土地,并对30万亩分给他们的移民补偿地拥有所有权;江苏宜兴250户农民宣布对村中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天津9000多居民宣布对原来属于他们村的土地拥有所有权。与此同时,四川温江农民也掀起了分地运动。可以确信,无论昨天、还是今天的中国农民,对土地拥有完整的权利,是他们一直的心愿!可以预见,面对被剥夺走的权利,夺回来就是他们今天与明天不变的追求!现在这些已经公开宣示收回土地所有权的农民,仅仅是中国农民土地诉求的先声,是收回土地运动历史巨片的报幕。所以我们完全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中国土地问题必将面临根本性的变革,这是不以任何个人或集团意志所决定的。
    
    三、厦门市民抗议PX项目建设
    
    2007年5月底到6月初,厦门市民自发起来上街游行,抗议政府不顾市民的生命安全,违反国际有关建立化工企业的规定,以丧失环保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在厦门市内兴建PX项目。
    
    这次厦门市民的抗议是继1989年后中国大陆民间公开自发起来上街游行抗争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虽然有个别联系人被以组织非法游行为名关押,但最终因为没有确切证据,厦门市民游行也没有给当地生产生活造成什么影响,而使当局被迫释放了有关联系人。这次游行的特点是公民利用手机短信,互相传递上街散步的消息,以极大的自觉与默契,促成了这次理性、和平、非暴力的抗争。它强有力地释放出公民对事关自己环境、生活等公共事务的参与意思,它宣布了任何无视公民生命财产的决策,必将遭到公民的抵抗。
    
    厦门市民上街游行抗议污染项目建设的举动完全是践行公民游行示威与参与事关自己切身利益事务决策的权利,因而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与公民权利的捍卫。虽然该项目在各方利益角逐下,停止了半年,也就是权力决策层对各方权衡拖延了半年。期间当权者也企图通过各种手段来分化瓦解市民抗争的意思与行动,曾经一度还借用花瓶式的人大代表投票机制,然而在市民齐心协力的抗争下,在强大的舆论与民意的压力下,最后表决仍然以市民反对建设居多。
    
    在权贵一切努力遭到民意阻止的情况下,最后厦门PX项目被迫迁建外地。这次厦门市民自发起来维护自己的生存环境,促使大型在建项目迁建的成功案例,应该说是中共建政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第一次,是公民抗争取得实际成功的一次,是民间与官意交锋成功的一次。它显示出公民社会的成长,显示出在现代信息传播途径下,封闭专制、违反民意的官僚意志必将遭到国内民众的抗争与国际文明社会的谴责。在民意抗争与国际文明监督之下,扼制一些官权对民权的侵害是有可能的,这种官民博弈空间的出现,说明了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与世界民主潮流的不可阻挡。
    
    当然从整个社会来看,厦门模式显然是个特例,是在各种因素组合下出现的一个结果,它不是中国官民角逐的常态。但厦门模式无疑给了国人一种自我维权意思的启示,也为今后类似维权事件贡献了借鉴的资源。这将为今后中国大地维权运动提供有力支持。所以厦门市民为PX项目的抗争必将记入中国维权史册。
    
    
    四、中共十七大
    
    2007年10月15日-2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究竟应该如何定性,目前国际国内尚有争议,但不管这个会议在中国历史上能占有什么位置,至少未来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中国十三亿人口别无选择地生活于这个会议所形成的班子与所作出的决策中,就此而言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
    
    对于中共十七大基本可以定义为好话罗列得差不多了,一切现代文明世界的词汇基本上能在这上面找到,民主、自由、人权、阳光政治、公民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等等等,可谓是应有尽有。如果拿中共有史以来的文件来比较,最现代、最时髦、最多世界文明字眼肯定莫过如此。这当然是个让人鼓舞的事,至少比没有这些字眼的文件让人有更多想向空间,然而这个文件的总体精神却远没有超越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十二大与十三大报告。为什么呢?因为除了文字,现实中难以看到那些文字的事实。没有给人切实改善与进步的感觉。所以中国十七大文件怎么样,得从文字与现实来评判。就此而言,中共十七大是否给中国未来贡献过什么精神,那需要时间来检验,需要事实来证明,而绝不会是简单的文字借用,所以任何从文字来定义其历史地位显然是浅薄的。
    
    中共十七大虽然对未来影响如何尚难断定,但是这个会议形成的结果,尤其权力分配格局却注释出很多具有历史性内涵的东西。它说明中国今天已经成功进入了权贵轮替时代,中国的权力由各权贵集团不同派系互相交易、讨价还价而形成。这种由寡头政治进入集团派系均衡政治,标志着中国社会无可阻拦地进入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这种时期不会有任何良心的显现,任何个体的良知、正义与责任都被绑架在集团派系利益牵连的绳索下,随波逐流、得过且过、不负责任,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当然形成这种让人绝望的局面直接功劳是八九屠杀后中国官僚集团的整体性堕落,形成了犯罪团伙绑架机制。而走到今天又因缺乏铁腕治吏、巨擘经国的历史性人物,所以中国社会的悲剧就在所难免了。
    
    面对这种极其绝望的权贵派系轮替状况,十七大权力分配就极为经典地注释了这个现实,个别为百姓深恶痛绝之徒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而且还堂皇地列身权力决策集团之内。中国这种权贵集团派系均分国权的事实通过十七大将成为一种常规,由此可能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到中国的未来走势,这也意味着中华民族整体沦陷入权贵瓜分渔利案板的现实将要经过极其艰难的历程来挣脱。
    
    中共十七大没有阻止中国权贵瓜分天下的历程,相反通过权力分配来将这种形式固化了下来,如此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进一步加难增险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化的路基。
    
    
    五、《物权法》通过
    
    2007年3月中旬中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物权法》也将以其对中共传统价值观念的冲击与跟文明世界的形式接近而载入史册。
    
    《物权法》历经13年的艰苦修订,几次讨论,几次搁置,其中有多少现代文明的东西这很难判断,事实上纵使整个《物权法》全抄了西方几百年凝聚的成果,但从目前中国极权统治的现状来说,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正如中国《宪法》也不乏对公民权利确认一样,最后除了停留于纸面,我们很难在现实中找到它的存在。
    
    虽然《物权法》出台在现实权力统治模式下很难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但是出来比不出来终究还是不一样的,至少它提供了一个在物权上公民与权力博弈的平台,尽管这种平台因为权力的蛮横而变得虚幻,但是必竟有了个东西,为公民未来争取落实提供出了一些文字法规上的凭据。
    
    《物权法》出台并没有阻止中国权力集团对社会财富的掠夺,相反在一定时期还因刺激权贵的神经而加剧了这种掠夺的恶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来证明着这种物权观念出来对现实的冲击。所以《物权法》出台应该在中国社会发展与法制建设史上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就此而言,将它作为2007年影响中国未来历史的事件是不为过的。
    
    
    2008-01-03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