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遇强暴后向当地公安报了案,案犯外逃,受害人费尽周折找到凶犯下落,而公安机关以“警力不足”拒绝外出抓捕,遭遇打击的妻子不堪流言蜚语离家出走了,丈夫丢下家里三个孩子寻找失踪的妻子六年无果;当河南省公安将网上通缉的凶犯移交安徽省当地公安时,当地公安以当事人失踪、证据不足而将凶犯“取保候审”放人了。这就是从安徽省来到上访村的汪大超的不幸遭遇。

妻子被禽兽不如的姑父强奸

汪大超与妻子孙三妮生活在安徽省砀山县屯乡温庄联村,两人结婚后育有三个孩子。孙三妮小的时候因脑膜炎造成轻微的神经病,有时候说话不太正常,但干农活、料理家务都有板有眼。

汪大超的亲姑父骆银亮家住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骆东村,与安徽省砀山县屯乡温庄联村只有五六里路。1999年10月,汪大超在北京打工的弟弟将房子的建筑工程承包给姑父骆银亮,于是,汪大超的不幸从此降临了。骆银亮来到汪大超弟弟家里承包建筑不久,汪大超发现,妻子经常躲着他哭泣,汪感觉有一种不正常的苗头,多次询问后,孙三妮才说出实情,指证汪大超的姑父骆银亮(邻居)曾经强奸过她。汪大超听后气得六窍生烟。

汪大超经过冷静地思考后认为,骆银亮是自己的亲姑父,更何况,妻子有时候神经不太正常,这事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伸张。

1999年11月的一天晚8时左右,从外地干完农活回家的汪大超走进自家院子,听到院子的角落传出哭闹声,仔细一瞧,发现骆银亮正在院子解散的地上对孙三妮实施强奸,哭泣声是妻子发出来的,汪大超当即冲了上去,一把将骆抓了起来。骆光着下身,生殖器都还露在外面,汪大超大骂他是猪狗不如的东西,扑上去就要打他。骆见事情败露,反而气焰更加嚣张,身材高大的骆银亮一把将汪大超颈项卡住不放,连拖带拽将瘦弱的汪大超推到屋子里,然后逃之夭夭。

汪大超当即追到骆银亮家里去,但骆已逃出家门,汪向自己的姑妈哭诉了一切,他的姑妈气晕了过去,醒来后大骂骆银亮是禽兽不如的东西。

强奸犯下跪求饶

中国的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随时都会有“戏剧性”的事情发生。过去,他们办案是不讲证据,行刑逼供的事情屡见不鲜;现在办案,又将“证据”作为操纵权力的法砝。既是:他们可以有充分的理由找出“证据”,也可以有充分的理由找不到“证据”,甚至于,有充分的理由销毁证据。而孙三妮就是那种被当地公安机关“有充分的理由找不到证据”的那种类型。孙三妮被强奸后,当地公安机关从立案、网上追捕一直到河南省抓获移交后又以“证据不足”而“取保候审”的游戏规则说明,司法机关的公正、公平与公开的原则都是纸上谈兵。

强奸案发生后,汪大超就告知了本村的几个亲戚,其中有一个姨老婊,那些亲戚听说后,一个个又羞又怒,大骂不止。案发后第二天晚上,自知罪不可恕的骆银亮惶恐惶然地来到汪大超家里,汪大超不知道骆银亮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担心他狗急跳墙做出更恶毒的事情出来,急忙跑出去喊来本村村民王进参(音),王玉海夫妇与徐爱素四个人。骆银亮见来了一群人,“卜嗵”一下跪在汪大超面前,当着村民承认错了。

一直跪了四十多分钟,几个村民代表象审犯人一样地问他:你这个做姑父的,做了什么对不起汪大超的事?骆银亮当众承认强奸了孙三妮,自己做了龌龊事情;村民问他做了几次。骆承认做了好几次,每次都是在地上将孙三妮按倒后实施强暴的。汪大超不听则已,一听气冲牛斗,扑上去就要打骆银亮,骆见情势不妙,逐逃之夭夭。

汪大超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认为,不能宽恕禽兽不如的姑父,应该由法律来对骆银亮进行公正的惩罚。强奸案发生的第三天,他与妻子一同到安徽省砀山县公安局第五刑警中队报了案,刑警五中队的警察张某、沈某对汪大超与孙三妮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汪大超全盘说出了当晚发生的一切,孙三妮异常清醒地叙述了被骆银亮强暴的过程,几位警察认为他们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没有疑义。第四天上午专门派警员到汪大超家里看了现场、拍了照片,并对王进参(音),王玉海夫妇与徐爱素四个证人逐个进行了取证。第二步,在汪大超的带领下实施抓捕行动,当他们到骆的家里时,骆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骆银亮强奸弱智侄媳的消息不径面走,人们对骆的行为咒骂不止。特别是汪大超报案后,对骆是极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躲藏在外的骆银亮摇控指挥,通过金钱买通了一些关系,对汪大超软硬兼施要求“私了”,达到撤诉的目的。最初,是汪大超姨老婊找上门去,劝汪大超看在亲戚的份上饶恕他一次,汪严肃地对姨老婊说:骆的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权益,损害了我的尊严,严重地违了法纪,应该由法律来治裁,说得姨老婊悻悻然而去。接着是汪大超所在的温庄联村村支书姚某前去做说客,只要汪大超“开个价,私了”,汪大超义正词严进行了指责,反问他:如果骆银亮强暴的是你的亲人,你这个村支书就开个价“私了”吗?说得村支书姚某抱头窜鼠而去。

软的一套吃不开,骆银亮又来硬的:通过村子里的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流氓地痞给汪大超施压,强迫他撤诉,汪不向恶势力低头,坚决不撤诉。

汪找到通缉犯下落,警察答复说:“警力不够!”

按照中国现有法制程序,骆银亮被当地公安确定为网上在逃通缉犯。据汪大超后来反映,实际上,当地公安对骆银亮是通而不缉,因为骆银亮频频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活动而不被缉拿归案。

骆的躲藏只是象征性的,虽然没有公开活动,但是,他象幽魂一样,频繁于夜间活动在两个村落,警察只要采取布控措施很容易就能抓到逃犯。但是,自从汪大超报案后,除了开始落实了案情,在汪的带领下象征性地到骆家里抓捕一次之外,再没有第二步行动了。

强暴案发生后,汪大超一家人精神上、肉体上遭遇极大的打击,孙三妮更是整日以泪洗面,精神恍惚。同时,农村里的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让汪大超和孙三妮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外出干活不时听到村民在背后指指点点,嘲笑他的妻子被姑父强奸;不仅如此,当地农村还谣传说,汪大超收到骆银亮一笔可观的钱后,已经撤诉了。由此,汪大超不仅没有心思干农活,而且脾气变得暴躁。

在痛定思痛之中,他发誓要找到在逃的骆银亮,只有将骆银亮绳之以法,他才能雪耻。于是,他四处打探,只要有一点蛛丝马迹,他就前往调查,这样一来,不仅需要费用开支,而且耽误了农活,家里一时间都乱套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0年7月左右,汪大超终于打听到骆银亮的下落:骆躲藏到福建省他姐姐家里,从事承包民房的小型建筑工程。掌握到准确情况后,他喜出望外地前往安徽省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五中队报案,接待他的警察仍然是张某与沈某,当他说明来意后,得到的答复是:警力有限,经费不足,不能去侦破。

汪大超得到这个答复,伤心不已。他又找中队的队长哀求,得到是同样的答复。他怎么也想不通,自称是人民警察的公安机关,却不为人民办事,不为人民做主。

六年盼来“证据不足”的决定

精神和肉体上的打击加重了孙三妮的病情,她甚至不愿意出门,不愿意见人了,经常性一个人发呆,汪大超爱莫能助。又要干农活,又担心她的不测。但是,一年后,他的担心成为现实:孙三妮离家出走了,流浪在外不知去向,汪大超到处打探没有下落。人散了,家也破了。

为了找到媳妇的下落,汪大超丢下了家里的农活,丢下四岁、六岁与九岁的三个孩子,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寻访的道路。身上的钱用完了,他就在当地打临工,挣一些路费后继续寻找。从2000年10月到2005年4月,他为寻找妻子踏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只要有一点线索的地方,他都打去了。但是,一直没有下落。

2005年4月,汪大超根据线索来到北京寻找妻子的下落,正在绝望之极,突然接到安徽省砀山县公安局打来的电话,公安局姓何的警员在电话里告诉他,在逃犯罪嫌疑人骆银亮被河南省某地公安局抓到了,并且移交到砀山县公安局了,希望汪大超回去协助案件调查。

汪大超听到这个消息后喜出望外,高兴得几天几夜没有睡觉。他心想,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想到,狡猾的骆骆银亮终于落网了。汪大超以尽快的速度结算了工钱往家里赶,没有顾得上探望老父亲及孩子,风尘仆仆来到砀山县公安局,当他找到公安局案审队负责该案的警察何某时,何某告诉他,该案证据不足,对骆银亮办了“取保候审”的手续。

汪大超听到这个消息,气的浑身发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与警察大吵了一架。在北京上访村,他对笔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汪大超:他们(砀山县公安局)没等我回来,就说“证据不足”把人放了,我几千里路跑回去,白跑了一趟,他们根据没有对我们老百姓负责任。

笔者:警察对你说“证据不足”的原因是什么?

汪大超:他们所说的“证据不足”,是以我媳妇失踪了为借口。实际上,早在六年前,我媳妇已录了口供,供述被强奸的事实;更何况,骆银亮跪地四十多分钟,在四个村民的面前承认强暴了我媳妇,四人村民王进差、王玉海、庄贵安、徐爱素都做过证明,公安局录了四个人的口供,怎么能说是证据不足呢?另外,我怎么会污蔑我自己的亲姑父呢?

笔者:他们没等你回去,就放人了吗?

汪大超:是的,他们没等我回到家,还没有等我到公安局去,就放人了。当事人向他们交了一笔钱,办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六年来,他们对罪犯睁只眼闭只眼,我提供线索他们说警力不足,经费不足不去抓捕,等河南警方帮助抓到人了,他们却做好人,不调查清楚就把人放了,所以,我才来北京上访。

笔者:你认为,他们以“证据不足”把人放了,是什么原因吗?

汪大超:这是金钱关系。骆银亮在外地承包工程搞了一些钱,用钱打通了关系,所以,他们把人放了。而我现在家破人亡,他们却不管了,我媳妇受到刺激后离家出走了,我把自己的三个孩子交给我父亲,大孩子十二岁就没有读书了,十四岁就出去打工去了。我寻找媳妇五六年了没有结果,身上没有一分钱,我现在只有靠拉人力车挣点路费寻找我媳妇。是骆银亮造成我现在家破人亡,同时,也是我们那里的警察不作为造成我现在家破人亡。

笔者: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不知道你的情况吗?你的材料没送上去吗?

汪大超:我向国务院信访接待办交了材料,向公安部交了材料,当地公安也知道我的情况,他们多次截访,还把我的居民身份证给收走了,企图阻止我上访,我几次都在他们手里溜了出来继续上访。我现在家破人亡,跟当地公安部门有直接关系,要是六年前他们按我提供的线索找到罪犯,我的媳妇不会那么伤心地出走,她是背黑锅出走的。

笔者:你除了寻找孩子的妈妈,还坚持上访吗?

汪大超:我现在孩子已大了,最小的儿子已十一岁了,我可以放心去找他们的妈妈。要是找不到他们的妈妈,那是对孩子不负责,是对他们妈妈不负责,我有义务找到她。现在,我既要寻找孩子们的妈妈,又还要上访。只要他们不为我伸张正义,我就要上访下去。

汪大超联系电话:010——87411970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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