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六四”24周年的到来,中国大陆掀起了又一轮对民间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的打压高潮,许多人或被传唤,或被软禁,或被绑架,或被拘押。如此年复一年全国性的定期疯狂非法侵权情况,已经持续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因此涉及群体之广,受害人数之多,实为世所罕见。其中被打压尤其严重的群体是“八九”一代,甚至他们的亲属也受到株连。“维权网”对这种长时间、大规模、持续性地针对“八九”一代的歧视性的违法侵权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予以严正谴责!

今年“六四”到来之际,5月22日,曾参与八九民主运动的徐向荣、李维国、李文生三人依法向广州警方递交“六四”游行申请,结果被拘押;深圳曾参与八九民主运动的民主人士余刚因制作纪念“六四”横幅遭传唤,5月27日被软禁家中并被断网;人权律师唐荆陵5月29日被强迫外出“旅游”;独立作家野渡家门口有人把守,网络被切断;广州街头民主人士徐琳也被两名治安人员24小时监控,并且要求不得离开其所在的南沙区。

在湖南,5月23日,邵阳市新宁县国保将曾参与八九民主运动的维权人士罗茜带走囚禁于一宾馆,不提供足以充饥的食物,使其处于挨饿境况;5月27日,怀化市曾于八九年被判刑的民主维权人士张善光被溆浦县国保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系;同市的另一维权人士黎建军也被国保带走控制。

在陕西,曾因支持八九民主运动被开除公职的民主维权人士马晓明,于5月底就被西安国保强迫外出“旅游”;5月30日,八九学生领袖杨海和人权律师张鉴康被西安国保强行带到外地“旅游”。

在北京,大批上访维权人士“六四”前被强行遣送出京,还有一批维权人士如邓志波、赵广军、吕动力等多人被刑拘。一批独立学者和维权人士如张祖桦、许志永、胡佳等“六四”前一个月就遭到严控,被软禁于家中。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纷纷传出因“六四”维稳而侵犯人权的种种情况。

如果说这种“六四”期间全国性打压已经成为惯例,使世界习以为常的话,那么其中“八九”一代中许多人因坚守“反腐败、争民主、要人权”的信念,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监督、结社等等的基本权利,24年来反复多次被判刑入狱,甚至他们的亲人也受到株连的情况,值得世界高度关注!

例如:赵常青,陕西商洛人,1989年因六四事件被关北京秦城监狱4个月;1997年,他在陕西地方人大选举中指出当地官员违反选举法,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徒刑;2002年因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提出平反六四等要求,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徒刑;2013年4月17日因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被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拘,后被逮捕,现关押于北京第三看守所等待定罪判刑。

陈西,贵州省贵阳市人,1989年因组建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事件,而被判入狱3年;1995年,因公开要求平反六四,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11年12月26日再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刘贤斌,四川省遂宁市人,1987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因参与1989年民主运动,于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后于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1999年7月7日因参与申请组建中国民主党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6日被遂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0年6月28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

陈卫,四川省遂宁市人,1988年考入北京理工大学,因参与1989年民主运动被捕入狱,次年获释;1992年因参与组织中国自民党而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11年3月29日被四川遂宁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同年12月23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9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刘晓波,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文学博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因参与1989年民主运动,当年6月6日被捕,在关押一年半后,1991年1月被判“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释放;1995年5月被北京市公安局以“监视居住”的形式单独关押在北京郊区,到1996年2月才被释放;1996年8月,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三年,被关押到大连劳动教养所;2008年12月8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09年12月25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以上仅是参与八九民主运动者24年来因践行宪法权利、担当公民义务而遭到反复判刑的几个例证,而全国受到类似迫害者不胜枚举。不仅这些“八九”过来人被当局长期歧视性地反复判刑入狱,而且其中许多1989年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也就是没有被从法律上剥夺权利的人,也被歧视性地剥夺教育、经济发展等基本权利。

如原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赵常青,1989年虽然被关押,但没有受到刑事处罚,1995年他以优异成绩考上北京大学研究生时,被北大以他参与八九民主运动政审不合格为由剥夺了其读研究生的资格;原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王德邦(王治晶),1993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时,因参与八九民主运动政审不合格被人民大学剥夺读研究生资格。类似赵常青、王德邦这些八九年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学生,仅仅因为参与了八九民主运动而被剥夺读研的教育权的情况在全国多有发生。直到2012年,“六四”过去23年后,湖南新宁县原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罗茜,在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后,仍被司法部以他曾参与八九民主运动为由而取消司考成绩,剥夺他成为执业律师的资格。

同时,在经济发展上,曾参与八九民主运动的学生在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许多人都经历过被各种管理部门刁难、严查,甚至被以一些莫名的理由查封的情况。如浙江六四学生薛振标在广西南宁从事经营时,在2001年前后就经常受到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刁难,最后促使其无法经营而返乡;2012年底,原北师大八九学生领袖之一的陈天石经营一家幼儿园,结果也反复被当地有关部门前往调查,使一些原本到园的孩子受到影响而不敢再到该幼儿园上学。24年来因“六四”问题而遭到清查的公司在全国发生过很多,可见“六四”参与者经济活动权利遭歧视与被肆意侵犯的情况。至于八九民主运动参与者们24年来在政治领域更是倍受歧视,那些保持当年八九理想与责任的人普遍被限制性使用,难于得到提拔重用。

24年来,不仅当年参与八九民主运动者们的基本人权、经济及政治权利受到歧视与侵害,而且他们的家人也屡屡受到株连。 如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先生的夫人刘霞长期被软禁家中,被阻断与外界联系;安徽八九受害者张林的女儿,2012年欲到合肥上学而因张林历史问题被国保绑架回家,被剥夺到合肥上学的权利;四川遂宁民主维权人士刘贤斌的女儿,2010年6月28日,年仅13岁时,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被警察在学校询问威胁,后来孩子到美国求学后,刘贤斌妻子2012年春节欲前往探亲,也遭到当地国保阻止;遂宁另一位民主维权人士陈卫的妻子与女儿2013年欲办理护照出国旅游时,遭到国保阻止;中国著名琵琶艺术家王范地2013年3月已获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邀请,到香港担任5月29日举行的琵琶比赛的专家顾问,但在出发前夕突然遭到北京警方阻拦,原因是王范地的妻子张先玲是天安门母亲成员。如此种种侵害八九一代人的亲属们权利的行径,24年来在这片土地屡屡发生。

中国大陆24年来对八九一代及其他们亲人们的歧视和权利的侵害,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三条“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㈠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第二十六条“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第 1 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 2 条“1. 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 第 8 条“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机会,参加治理国事,管理公共事务。2. 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同时还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尽早结束对“八九”一代和他们的亲属的政治迫害,调查公布“六四”真相,平反“六四”冤案,医治民族伤痛,恢复八九民主运动的名誉,肯定八九“反腐败、争民主、要人权”的精神;

二、对24年来受到侵害的八九一代及他们的亲属进行国家赔偿,对持续制造人权灾难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三、尽快开启以宪政民主为内核的政治改革,切实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培育和壮大公民社会,实现国民的宪政期待!

维权网

201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