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不能无条件纵容<小时代2><小时代3>的出现》,主要意思是借着批评郭敬明小说改编、他自己执导的电影《小时代》,来批评一下“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引导社会思潮,小时代、小世界、小格局遮蔽甚至替代大时代、大世界、大格局”,主要是怕“个人或者小团体的资本运作或许成功了,但是一个时代的人文建设和传播却失控”。

《小时代》这部烂片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小说倒是翻看了几眼,觉得那纯属一本奢饰品软广告集萃,中间加了一个不知所云的故事。这种电影或者书要说能够带来什么特别好的社会影响怕是确实不可能,但要说能够让这个社会坏到那里去,怕是也做不到,因为它本身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我们知道,在书籍等艺术品方面有两种生产模式,一种是引领着时代的精神,一种是时代下的蛋,《小时代》无疑是后者。不去追究下这个蛋的野鸡,倒是指着蛋说它是坏蛋,这是唱得哪一出呢?

实际上这种批评涉及一些更为深层的问题,首先就是我们这些一般人是不是有低俗的权利。

很多时候,无论执政者是什么人都觉得自己有责任、有资格匡正社会风气,人民没有低俗的权利。政府总是认为自己是民众的长辈,有这个醇厚风俗的道义责任以及绝对的权力。有皇帝的时候这么想倒是也没什么,毕竟那时候大家都认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概念,人家不说自己是公仆、人民的儿子,就说自己是父母官,父母当然有责任与义务教育孩子。

可现在早就不是那个时代。您是被选出来的,并不比我们这些草民高一等,说白了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您管住自己的下半身以及上半身那双搂钱的手就是了,您还真没资格对人民群众庸俗的权利说三道四。而且我这辈子从未见过有一个政府在平均道德层面普遍超越于民间呢。

另一个方面,是谁有判断庸俗与否的权利。

如上所说,并没有一个政府有权利判断某事是否庸俗,这个权力是大众的、媒体的。但《人民日报》之类的媒体并无这个权力,这并非是说它不是媒体,而是它媒体属性不足,具备了超越于市场以及知识界、艺术界的准行政表态的能力,说白了就是一份政府意志的传声筒。

在这种状态下,《人民日报》并没有权力判断艺术或者类似于艺术的东西是否庸俗,因为这应该是社会共同体当中的消费者与专业人士的事儿,政府的传声筒您就干自己的事情算了,这方面不用您表态。

而且这么多年以来,这份传声筒粉饰了过多的太平,在它所造就的大时代里,出现这样的《小时代》其实是理所应当的事。它自己就是这个看上去大、实际上小的时代之制造者,面对自己下的蛋,真没什么资格转身就用翅尖指着说臭。

所以,《人民日报》还是歇歇吧,有时间多为民间权利鼓与呼,少做人民的指路者,尤其是少做人民思想境界的指路者,这事儿我们自己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