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新公民运动的倡导者许志永博士于2013年7月16日被中共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后,在网络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和争论,推友们对许志永及其新公民运动有褒有贬。由茅于轼、王功权等人发起的《许志永事件之公民社会呼吁书》得到了上千人的联署,不少推友也参与联署并赞成新公民运动的理念及抗争方式。以艾未未为首的众推友对许志永却不以为然,并拿出当年钱云会案子、云南幼女卖淫案和最近许批评《变局策》上的失误做引证;有推友还认为许志永的新公民运动理念与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同样迂腐,有推友甚至认为“许志永与中共沆瀣一气”。推上言语本就有太多激愤和偏颇,但也给人诸多提醒和反思。
首先,艾未未不是上帝,刘晓波不是上帝,许志永也不是上帝。“只有上帝才是道路、真理与生命”(圣经约翰福音14:6)。是人都会有缺失,许志永犯过几次大错误,但许志永倡导的新公民运动,在目前国内严峻政治形势下,未尝不是一条公民抗争、逐步推进民主化的道路。至于《变局策》所启示的彻底革命路线,也有其合理之处,而艾未未领军的反政治的后现代主义艺术抗争模式,也对公民推动国家宪政转型的方法论探讨做出了很大贡献。而真正的问题是,各家各派,应该在各走各路、不互相攻讦的情况下,共同推进中国的宪政民主转型。
许志永与刘晓波相同的是,都是将“没有敌人”作为行动原则,温和、理性是他们共同的体征。不仅在《零八宪章》所昭示的最终目标上他们有共识,而且在如何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论上,二人基本一致。刘晓波的主要建树是在理论和文字方面,而许志永却主要是在公民行动、组织活动上。他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具有社会运动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与人打交道,具有组织群体运动的领导力。由于许和刘在目标和方法论上的一致性,说许志永是行动着的刘晓波,也不为过。就目标言,许志永只不过是用“新公民运动”来实现《零八宪章》所倡导的“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等理念,是《零八宪章》理念的现实化、行动化、运动化;就方法论而言,许志永的非暴力、法治和理性的公民维权基本原则和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后者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许志永博士在其《新公民——我们的2012》《公民维权手册》以及最新的《我的公民理想》等文章中表达了新公民运动的方法论,那就是在现有法律和体制框架内、不是坐等官方自我改革和赐予公民权利,而是公民们主动地联合起来争取各项权利,由此形成的权利运动的事题(事件或诉求的主题),首先不是官方深感威胁的政治诉求和议题,而是一些有关民生的、能得到民众最广泛支持的、有可能与官方有良性互动的民生主题,如信访制度、官员公布财产、教育平权、自由迁徙等,这些次级目标的胜利会鼓舞公民的信心,以进行下一步的更高级目的。在这些目标的长期的、持续的争取过程中,公民力量也得到了壮大,新公民社会逐渐产生,最终使当局自身和旧社会也进行自我更新,民主自由法治的最高目标也就得以实现。
许志永在《我的公民理想》中写到:“我……尊重历史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毕竟社会变革需要稳定的秩序……努力追求做一个真正的公民,享有宪法列举的那些普世的权利,我们以理性建设性方式推动社会进步……我会努力倡导自由、公义、爱的理念,希望大家遵循温和理性的立场,并尽可能考虑做事情的可行性,在宪法法律框架下行动”。可见,这不是一条彻底颠覆现有体制的道路,而是一条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争取公民的普世权利,从而逐步改变更新社会的道路。在改变过程中,改变的可行性、现实可操作性是考虑的重点,也即如果一个议题是美好的、理想主义的,但不具有可操作性、操作了事与愿违、损失惨重,那么这就不能成为公民运动的事题。
本着现有法律框架内和考虑可行性的原则,许志永选择的维权事题,都是一些对当局没有直接死亡威胁、对参与者不构成致命危险的题目,如最初的收容遣送制度、后来的信访制度、教育平权、自由迁徙、官员公示财产等事题,这些题目既能调动多人参与,又不能入政治罪名,跟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搭不上关系。当局对新公民运动一直想打压,但苦于难以定性,到最后,当局没办法只能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来抓捕许志永和“官员公示财产”活动的参与者。在网络上流行的《群体性事件组织手册》一书中,对事题选择的标准提出了六条:1.具体的,可感触到的,而不是宏大理论的;2.迫切的,常在人民心里的;3.不构成群众内部分裂的,参加的人都同意;4. 能够动员最多民众的;5.可行性,可胜性;6.对执政者(制度)不直接构成死亡威胁,但能迫使决策者采纳和接受解决方案。而许志永选择的公民运动事题,基本上符合以上六点,应该说是非常有智慧的。
针对民众是否应该使用暴力问题,许志永在其《公民维权手册》中指出: 公民维权的基本原则是非暴力、法治和理性。许志永对非暴力原则推崇到极致的程度,这也成为革命派对其诟病的地方。他写到:“绝对非暴力意味着公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暴力捍卫自己的权益,从内心深处必须完全放弃依靠暴力的幻想”。非暴力不是手段问题,非暴力本身就是目的,他写到:“把非暴力仅仅当成策略是对非暴力信念的侮辱,还不如干脆不谈非暴力”。
针对民众是否应该在现行法律之外寻求公义(如杨佳、刘大孬等以暴抗暴)问题,许志永在其《公民维权手册》中指出:“公民维权的主要途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调查和披露真相、行政复议、诉讼、上访、集会游行、罢免等”。“公民维权是指公民依靠现有的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行为”。“能调动体制内良性力量,同时尽量避免给保守官僚留下把柄,逐步推动良性力量占上风,最终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推动中国的政治文明进程”。
当然,许志永不是坐等中共自我更新的改良派,他的路线是公民自发的非暴力抗争造成足够大的压力,然后迫使中共改变和改良。说到底,是压力和抗争下的改良,是新公民运动造成新局面后的社会更新。
本着这样的抗争方法论,新公民运动在中国进行的有声有色,如许志永在与记者戈晓波的对话中对教育平权运动所描述的:“从公民(公盟)2009年12月20日的办公例会确立教育平权项目后起, 我们通过签名扩大参与团队,先后8次赴北京教委和海淀教委请愿,最后于2010年5月初大体实现小升初不分户籍的平等待遇。第二阶段争取教育部取消高考户籍限制。2010年7月最后一个周四首次到教育部请愿,签名支持者四千人;9月第3次向教育部递交建议书,签名支持者过万人, 媒体大幅报道;2012年 2月23日,近三百人带着厚厚8本共计8.8万个签名的签名册进行第20次请愿,次月,签名支持者就突破了十万。当年12月底,各地陆续出台随迁子女高考方案,北京12月30日出台”过渡”方案,但中高考问题没有涉及,大家还在继续努力”。可见,不触及政治的事题、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运用签名、请愿、集会等法律权利、与体制良性互动等就是新公民运动的特色。
追本溯源,许志永的方法论,可能是在他最初介入的孙志刚事件后形成的。当年在极为有利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许志永可谓初战告捷,收容审查终于在民众的压力下取消。基于这个事件的经验,许相信中共会在民众足够大的抗争压力下,做些妥协和让步。当一些不直接威胁当局的事题运作足够好时,当局会作出妥协,而这些微小的、阶段性的让步会鼓励民众做进一步的抗争,以迫使当局做出更高一步的让步。在此意义上,许不主张对旧体制即刻的、全面的颠覆,他相信通过选择可行的、成本较小的议题、步步推进,阶段性的胜利最后带来全胜。
著名的非暴力抗争研究专家吉恩•夏普博士(Dr. Gene Sharp)在《自我解放—-终结独裁指南》(Self-Liberation)一书中指出:“在反对独裁统治或其他压迫的长期抗争的初始阶段,最初的小规模行动应该设计小目标。这些行动应该是只有低度的风险,并且在短时间可以进行。这种行动可以吸引人们注意而展开抗争,有时不必让参与者陷入极端的危险。这些小型运动不仅可以在议题上有所斩获,而且还有助于权力关系上有小型的移动变化 之后,随着冲突的进展,无论是运动的行动规模和具体目标,也有可能会扩大”。(吉恩•夏普 著 蔡丁贵翻译 林哲夫审订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出版社)许志永的方法论,很符合非暴力抗争的方法。
《变局策》(以下简称《变》)是近期影响较大的中国民主运动指导书,该书提出的方法论,可以说与许志永有天壤之别,我们可以通过两者的对比,进一步考察许志永的新公民运动方法论。
与许志永完全不同的是,《变》作者在开篇就写到:“所以从常识来判断,中共绝不会改良。他们作恶太多,在邪路上走得太远,已经没有办法回头了。改良之路堵死,革命已成定局!”可见,《变》对当局和现有体制和法律毫不存盼望,对他们的所谓良知和改革的心愿早已心如死灰,期待中共改良、或者通过非暴力压力使其改良,都是缘木求鱼,留给人民的,唯有革命一途。
与许志永主张的渐进、递进推进民主不同的是,《变》提出:“任务艰巨,时间短促,有志于革命者一定要尽早准备,未雨绸缪,以求毕其功于一役,建立泽及后世的功业”。可见,《变》的思路是要彻底颠覆体制、瓦解专制,对中共主动改良和人民通过持续地非暴力抗争迫使其逐渐地改良,都失去信心;《变》当然也不屑于零敲碎打、阶段性的非暴力活动,而主张积蓄力量、准备最后的大革命,“以求毕其功于一役”。如《变》一样的革命派认为中共是无法改变的顽石,任何非暴力的压力都起不了丝毫作用,除非用暴力颠覆中共。暴力革命外的任何行动都是白费力、白送死,还涉嫌作秀。
基于体制内维权特征,许志永对公开化的坚持也与《变》有很大不同:“不要试图隐瞒自己的行为和目标,在一个信息发达的时代试图保密几乎没有意义,越是试图保密越可能招来更多的关注和麻烦,也会增加自己的恐惧”。但《变》认为:革命是实力的对抗,在没有力量的时候不能轻易暴露,革命也需要特殊的手段、隐秘的活动,所以《变》极力强调低调。“尽量不让他们知道,就是低调原则”。尤其是同城圈活动背后的最高目标,一定是要隐蔽的。
基于如此鲜明的区别,许志永对《变》曾经批评到:“近期海外李一平等人写了小圈子《变》,把一些陈旧的阴谋暴动革命理念和标签强加给正在成长的公民群体……《变》沿用传统的‘打倒、敌人’等专制理念,强调‘只说不做事’,‘组织小圈子,结成大网络,以圈子动员民众,以民意动摇军心,一举铲除专制暴政’!”
针对许的言论,博讯论坛上有位同城圈人士回应:“《变》这本书,好就好在不似一些公知讨好,今天向皇上上书,明天给宰相建言,而是完全给反共民主人士出主意。不仅明确打出‘民主革命’的旗号,还有一套可操作的战略战术。照着这套方法作,既安全又有效。现在全国各地这么多人搞同城,按照‘合法低调分散’原则做的,没有一个人被拘。按照许志永的高调统一模式做的,全部在中共的掌控之中,收拾打压了一大片”。
可见,许志永和《变》的矛盾,其实就是“公民压力下的改良”与“民主革命”的矛盾,前者相信凭着理性、和平、非暴力的新公民运动,会逐步更新、更改这个体制,而后者的确是为一次大革命或阴谋暴动而做出的群众铺垫、全国性准备。后者因为目前在准备、没有出牌,所以还不会遭打压,而前者尽管给当局示好、给予充分的尊重,但他们的努力对当局来说是“对牛弹琴”,反遭一时的镇压。
许志永及其新公民运动除了与《变》派产生争议外,艾未未领军的一些人对其也颇有微词。这种情况在刘晓波被重判的时候也发生过。抛开其他不说,就其本质而言,艾未未并不是一个政治活动家、甚至不是一个人权活动家,他本质上还是艺术家,他的生活和各种活动,无非是在展现他的艺术理念而已,他是在任何社会中也会实践他后现代主义艺术理念的人。在艾未未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他在拿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如反正统性、草根性、游戏、解构、对抗、反讽、无厘头、调侃等),来追求现代性的主题,如人权、自由、民主、宪政等理念。直言之,艾是一个以后现代主义来追求中国现代性的后现代主义艺术家。他是在任何社会中也会实践他后现代主义艺术理念的人。就是中国真正实现民主自由了,他也是众多政府官员和政党领袖们最感头痛、也最受尊重的批评家。
通过对比和考察,我们看到许志永的新公民运动基本上是《零八宪章》及刘晓波先生理念的实践化、行动化、运动化,该运动虽正在遭受残酷打压,但已经成为中国温和理性的非暴力抗争中的又一道令人难忘的风景线。该运动的方法论虽也遭多方争议,但在目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形势下,对中国的民主转型作出了众多有益的尝试、提出了不少富有智慧的斗争方略。至于新公民运动和《变局策》为代表的彻底革命派,二者尽管在方法论上迥异,但在目前中国形势下应该协力共进、相互补充。毕竟革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开始的,它需要造势,新公民运动的过程及其被打压,客观上也在为革命造势。曾记否,在重判刘晓波的时候,世界舆论齐呼:“连这个没有敌人的温和派都被重判,中国也只有暴力革命一途了”;同样,在坚持理性、法治、非暴力的许志永被拘留的今天,同样的呼声更加强烈了:温和理性的新公民运动被镇压之时,就是彻底颠覆政权的大革命开始之端。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