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千年树文明。
中国官媒所谓薛蛮子嫖娼新闻的处理,不但凸显出编辑部新闻口味的俗雅之别,也衍生出对新闻伦理道德的讨论,更引发了对如何解读现代司法文明的热议。
*对隐私不加评论*
让我们先看看美国使馆的处理。据《环球时报》英文版8月29日报道,美国驻华使馆代理新闻发言人何哲鑫(Justin Higgins)对《环球时报》回应称,美国使馆对薛被拘一事知情;会向薛提供适当的领事帮助;因为此事涉及隐私不做评论。
对公民隐私不做评论的做法,符合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公民隐私受到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践踏,这是美国的立国之本,也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基本共识。
*电视新闻业务改革的新突破*
中国官媒最近谈到查尔斯·薛涉嫌嫖娼的指控时,言必称大V,不但在收视率极高的晚间《联播节目》中用了十分之一的篇幅,绘声绘色地详细介绍案子的经过,有官媒甚至在跟进的报道中讨论年龄与做爱次数的关系,被网友称为儿童不宜。在法庭没有对薛定罪之前,已经在舆论场上通过手中控制的平面,电子,虚拟等诸多媒体大合唱,唱出了将薛大V钉在耻辱柱上的主旋律。
“大V”薛蛮子涉嫌嫖娼(最近又漏出涉嫌聚众淫乱的细节),并在央视“露脸”近3分钟的新闻热点,引发了中国网友的热议。
被转发较多的一条微博是:嫖娼不是新闻,薛蛮子嫖娼不是新闻,新闻联播花三分钟时间报道薛蛮子嫖娼才是新闻。
众所周知,新闻联播寸土寸金,连气象预报中的几秒钟广告都是天价,薛蛮子能够在联播中独占三分钟,被新闻学教授戏称为”电视新闻业务改革的新突破“。
*多种身份 唯爱大V*
很多中国网友对央视以及其他媒体将查尔斯·薛和大V联系在一起有诸多异议,而且把查尔斯·薛招妓和上海法官集体嫖妓做了对比。
网友们指出,妓女们并不知道薛是大V小V,只知道他是个老头,并给他起了花名“老顽童”。无论薛如何道德败坏,他损害的最多是自己的家庭,与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不可同日而语:上海法官们嫖娼是别人买 单,是接受性贿赂,是权钱交易。老顽童招妓伤害的是自己的家庭。
网友对官媒在查尔斯·薛的各种身份中,偏偏把大V的身份拿出来说事也表示了不同意见。新浪网友苏拉密-孟凡贵说:如果书记嫖娼了,我们没理由暗示整个党委都在嫖娼;如果某党党员嫖娼了,我们更没理由暗示他的党都在嫖娼。同样,薛蛮子嫖娼,也没理由老把他的“大V”身份挂在嘴上,让人误解整个“大V”群体,这样不公平!
*敲山震虎*
在微博舆论场上,”整人论“也是甚嚣尘上。一些中国网民认为,薛蛮子嫖娼固然令人不齿,但政府部门此举显然带着杀鸡儆猴的‘整人’性质,是通过严打薛蛮子来给其他常发表批评政府观点的微 博名人敲警钟。不仅胡锡进并不讳言可能有选择性执法“整人”的意图,《人民日报》也拿法律说事,发了一篇 《“大V”标签不是违法挡箭牌》的评论。光明网的措辞则更加严厉,标题是《抓获薛蛮子 撕下网络伪君子外衣》。文章说,当前随着坚守七条底线活动的深入展开,随着抓捕“秦火火”,拘捕薛蛮子等强力行动的震慑,我们坚信,那些网络犯罪分子,猎奇分子,噱头分子,虚伪分子,两面派分子将会逐渐淡出网络世界,最终逃之夭夭,灰飞烟灭。“
*都拿法制说事*
薛蛮子事件的诡异之处是官媒,外媒和网民都拿法律说事。新闻联播对薛蛮子的报道以及官媒有关大V不是违法挡箭牌的评论引发海外媒体的关注。《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称:“近期的薛必群(Charles Xue)被捕一事也引发了此类批评。这名美籍华裔商人因涉嫌招妓而被拘留。国家电视台对薛必群供认罪行的报道没有确证他的过错,反而让很多人产生了关于法定权利的质疑。“
*号衣*
关于法定权利的质疑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号衣。在央视新闻联播节目中出镜的薛必群穿的是黄号衣。有些律师质疑说,现代法治社会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决之前,被告人应该被视为无罪, 直到控方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最近出庭的薄熙来穿白衬衫,不穿号衣,就是这个道理。为什么薛必群要穿黄号衣戴械具出镜呢?是他自己的要求还是被区别对待了?根据现行的中国司法制度,作为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与作为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又叫治安拘留)是有区别的。因为前者要审讯,后者到期释放。有法律专家问道,刑拘的与治安扣留的人员号衣有区别吗?后者一定要穿号衣吗?
新浪网友观世音童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薄熙来公审时不戴手铐脚镣也罢,为何连号衣也没有穿?第二,上海四名法官集体用他人贿赂招嫖,怎么看不到后续他们被抓穿"囚衣"报道,一张图片也见不到?第三,薛蛮子嫖娼一抓,为何报道铺天盖地,立马被传上号衣?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难道穿个衣服还有因人而宜?
*马赛克*
更大的争议则发生在起码的新闻伦理道德层面。
欧美和港台的电视媒体也经常报道警察执法的新闻,观众可以看到给嫌疑人戴上头套,或者用衣服遮住脸,或者打马赛克,对面部关键部位做模糊处理。
中国官媒所谓薛蛮子嫖娼新闻的处理,不但凸显出编辑部新闻口味的俗雅之别,也衍生出对新闻伦理道德的讨论,更引发了对如何解读现代司法文明的热议。
*对隐私不加评论*
让我们先看看美国使馆的处理。据《环球时报》英文版8月29日报道,美国驻华使馆代理新闻发言人何哲鑫(Justin Higgins)对《环球时报》回应称,美国使馆对薛被拘一事知情;会向薛提供适当的领事帮助;因为此事涉及隐私不做评论。
对公民隐私不做评论的做法,符合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公民隐私受到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践踏,这是美国的立国之本,也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基本共识。
*电视新闻业务改革的新突破*
中国官媒最近谈到查尔斯·薛涉嫌嫖娼的指控时,言必称大V,不但在收视率极高的晚间《联播节目》中用了十分之一的篇幅,绘声绘色地详细介绍案子的经过,有官媒甚至在跟进的报道中讨论年龄与做爱次数的关系,被网友称为儿童不宜。在法庭没有对薛定罪之前,已经在舆论场上通过手中控制的平面,电子,虚拟等诸多媒体大合唱,唱出了将薛大V钉在耻辱柱上的主旋律。
“大V”薛蛮子涉嫌嫖娼(最近又漏出涉嫌聚众淫乱的细节),并在央视“露脸”近3分钟的新闻热点,引发了中国网友的热议。
被转发较多的一条微博是:嫖娼不是新闻,薛蛮子嫖娼不是新闻,新闻联播花三分钟时间报道薛蛮子嫖娼才是新闻。
众所周知,新闻联播寸土寸金,连气象预报中的几秒钟广告都是天价,薛蛮子能够在联播中独占三分钟,被新闻学教授戏称为”电视新闻业务改革的新突破“。
*多种身份 唯爱大V*
很多中国网友对央视以及其他媒体将查尔斯·薛和大V联系在一起有诸多异议,而且把查尔斯·薛招妓和上海法官集体嫖妓做了对比。
网友们指出,妓女们并不知道薛是大V小V,只知道他是个老头,并给他起了花名“老顽童”。无论薛如何道德败坏,他损害的最多是自己的家庭,与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不可同日而语:上海法官们嫖娼是别人买 单,是接受性贿赂,是权钱交易。老顽童招妓伤害的是自己的家庭。
网友对官媒在查尔斯·薛的各种身份中,偏偏把大V的身份拿出来说事也表示了不同意见。新浪网友苏拉密-孟凡贵说:如果书记嫖娼了,我们没理由暗示整个党委都在嫖娼;如果某党党员嫖娼了,我们更没理由暗示他的党都在嫖娼。同样,薛蛮子嫖娼,也没理由老把他的“大V”身份挂在嘴上,让人误解整个“大V”群体,这样不公平!
*敲山震虎*
在微博舆论场上,”整人论“也是甚嚣尘上。一些中国网民认为,薛蛮子嫖娼固然令人不齿,但政府部门此举显然带着杀鸡儆猴的‘整人’性质,是通过严打薛蛮子来给其他常发表批评政府观点的微 博名人敲警钟。不仅胡锡进并不讳言可能有选择性执法“整人”的意图,《人民日报》也拿法律说事,发了一篇 《“大V”标签不是违法挡箭牌》的评论。光明网的措辞则更加严厉,标题是《抓获薛蛮子 撕下网络伪君子外衣》。文章说,当前随着坚守七条底线活动的深入展开,随着抓捕“秦火火”,拘捕薛蛮子等强力行动的震慑,我们坚信,那些网络犯罪分子,猎奇分子,噱头分子,虚伪分子,两面派分子将会逐渐淡出网络世界,最终逃之夭夭,灰飞烟灭。“
*都拿法制说事*
薛蛮子事件的诡异之处是官媒,外媒和网民都拿法律说事。新闻联播对薛蛮子的报道以及官媒有关大V不是违法挡箭牌的评论引发海外媒体的关注。《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称:“近期的薛必群(Charles Xue)被捕一事也引发了此类批评。这名美籍华裔商人因涉嫌招妓而被拘留。国家电视台对薛必群供认罪行的报道没有确证他的过错,反而让很多人产生了关于法定权利的质疑。“
*号衣*
关于法定权利的质疑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号衣。在央视新闻联播节目中出镜的薛必群穿的是黄号衣。有些律师质疑说,现代法治社会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决之前,被告人应该被视为无罪, 直到控方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最近出庭的薄熙来穿白衬衫,不穿号衣,就是这个道理。为什么薛必群要穿黄号衣戴械具出镜呢?是他自己的要求还是被区别对待了?根据现行的中国司法制度,作为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与作为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又叫治安拘留)是有区别的。因为前者要审讯,后者到期释放。有法律专家问道,刑拘的与治安扣留的人员号衣有区别吗?后者一定要穿号衣吗?
新浪网友观世音童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薄熙来公审时不戴手铐脚镣也罢,为何连号衣也没有穿?第二,上海四名法官集体用他人贿赂招嫖,怎么看不到后续他们被抓穿"囚衣"报道,一张图片也见不到?第三,薛蛮子嫖娼一抓,为何报道铺天盖地,立马被传上号衣?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难道穿个衣服还有因人而宜?
*马赛克*
更大的争议则发生在起码的新闻伦理道德层面。
欧美和港台的电视媒体也经常报道警察执法的新闻,观众可以看到给嫌疑人戴上头套,或者用衣服遮住脸,或者打马赛克,对面部关键部位做模糊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