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悬国旗事件,许多中国网民骂声一片,似乎要将当事人五马分尸才能解恨。他们的仇恨和愤怒从何而来?难道那面中华民国的国旗,让他们受到了致命的伤害?

这是“六四”屠杀之后中共长期的民族主义教育、宣传的结果。这种水银泻地般的洗脑,使中国的民情、民意接近于德国魏玛共和国末期的“前法西斯主义”状态。“打台湾、打日本、打美国”的义和团式的叫嚣,不绝于耳。即便是某些身居海外的中国人,也未能从被洗脑的状态下恢复过来。他们缺乏理性思考的能力,也缺乏心灵的宽度和广度。

无独有偶,美国ABC电视台主持人金梅尔的节目中,有孩童说了一句“杀死中国人”的坏话,招致在美中国人强烈反弹。在他当众道歉后,发动抗议行动的华人团体仍然催促美国华人登录白宫网站签名请愿。如果签名人数达到十万,白宫必须予以回应。签名很快超过了十万。有评论指出,过去也曾有华人团体发动美国华人登录白宫网站,抗议中共政权镇压政治异议人士,要求美国政府禁止“六四”刽子手和中国的酷吏入境美国,但签名者从未超过十万人。看来,某些美国华人相当宽容屠杀中国人的中共政权,却对为六岁儿童的失言和疏忽的节目主持人金梅尔不依不饶。

为了一面旗帜,为了一句童言,为了国家的“面子”,如此牵肠挂肚、怒发冲冠,值得吗?

惟有专制的政府和蛮横的独裁者,才会诱骗民众将“爱国”作为人生最高目标。实际上,人的价值并不依附于政府、国家、民族的价值之上,人之可贵,人的尊严、自由和生命不可被剥夺,乃是因为人是上帝所造。圣经中,上帝并不特别爱某个国家、某个民族(犹太人自诩为上帝之选民,却被上帝抛弃,两千多年来颠沛流离、悲苦不堪),福音是给万国万民的,上帝爱每一个活生生的人,包括那些不可爱之人、鳏寡孤独之人、犯罪堕落之人。

在清教徒时代,欧美的清教徒最先厘定人与上帝之关系,“因真理得自由”的人们,由此确立个体的存在意义,并对抗国家主义和集体主义。美国学者彭纳指出:“当我们把清教主义和现代集体主义系统相比较时,就显出了清教主义的个人主义实质。十六世纪的思想家们一点也不信任国家。一个系统的正确性救不了人。”所以,五月花号上的人们,为寻求信仰自由,情愿从一个国家航行到另一个国家,从这一片土地迁移到另一片土地。

我也因着同样的原因从中国流亡到美国。我在家门口挂上一面星条旗,从审美上,我喜欢这面旗帜;从它蕴含的自由价值上,我更喜欢这面旗帜。这面旗帜的最可贵之处在于,美国宪法捍卫民众的表达自由——包括用焚烧国旗来表达意见的自由。它不害怕被人焚烧,所以它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在一片杀伐之气的中国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清醒的声音。其中,我最欣赏的是一位网友的留言:“看到别人举起你不认可的旗帜,你可以离开,可是没有权利叫她放下;听到不同意的观点和不接受的信仰,可以辩论,可是没有权利叫他闭嘴。文明其实很简单,无非是,避免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不便,接受别人你不喜欢的行为。一个人能有这样的修养胸怀,一定能让别人喜欢。一个国家能这样,一定能让世界喜欢。”如果所有的中国人和台湾人都有这样的理性与气度,两岸的和平就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