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总编辞旧迎新
     1月25日,牵涉“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的《法人》杂志总编王丰斌已正式从该杂志辞职。此前,王已向杂志主办方《法制日报》提出辞呈。
     1月24日晚,王丰斌设宴向诸位同事告别,表达其去意已决。
     1月28日,接任《法人》总编一职的肖黎明已正式上任。肖原是《法制日报》经济部副主任。
                          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回放
     因一篇负面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采写报道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
     1月4日,西丰警方赴京拘传《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此举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民意汹汹,质疑不断。
     1月8日,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西丰公安机关已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1月9日,西丰县官方派人就《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被该县警方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和拘传一事,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
                         王总编被迫辞职的导火索
     1月9日,王丰斌以杂志总编名义发表声明,声明对媒体同行的报道关心表示感谢,并说
     “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在此,我们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
     据说,这篇声明是王去职的直接导火索。
     另据说,近年来,《法人》杂志经营业绩平平,维持正常运转还需上头拨款。因此,《法人》诸重大决策需经总社首肯。而王总编的所作所为违背了这一“潜规则”,引起了不大不小的政治风波,实在是不合时宜地“添乱”了。
                         赵俊萍不再上诉
     “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的其他两位主要当事人,近段时间也有些变化。
     1月16日,在《辽宁日报》公布了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在616名辽宁省人大代表中,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名列其中。
     1月19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8)铁刑二终字第15号,以赵俊萍不服西丰县法院判决上诉,本案审理过程中赵俊萍申请撤回上诉为由,裁定准许赵俊萍的撤诉请求。西丰县法院对赵俊萍的判决即日起生效。
     据说,1月8日,赵俊萍代理律师高义宝在西丰县看守所会见了赵俊萍。赵俊萍向高律师出示了自己签名的《撤诉状》:我叫赵俊萍,因犯偷税、诽谤罪被判刑3年零6个月。原先看别人上诉我就想上诉,现在我不想上诉了,请求法院允许我撤诉。 (记者 上官敫铭)(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的感慨
     一个是西丰县爷张志国,有冕之衙;一个是媒体记者朱文娜,无冕之王。
     我以为西丰县爷智昏了,可谁知紫禁城中乾坤大,为保乌纱急协调。
     时至今日,我看到的事实恰如暴雪中无助惶恐的艰难行客,
     纸面上的预警机制早已演变成了衙门冰冷的遮羞布。
     我们的社会是真的没救了呢,还是残酷地拒绝任何救济?

     我亲爱的祖国,你并不完美,可我依然无法离开你。
     我并不奢望马上就能享受普世价值的阳光雨露
     可你总得软了心肠,捍卫基本的是非和常识吧?
     亲爱的祖国,请让我活在希望中,好吗?

《法人》杂志前总编王丰斌

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border=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borde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