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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左)失去自由前在3月30日最后一次“同城饭醉”活动中与肖国珍合影(肖国珍独家提供CK)
Photo: RFA

中国公民运动的倡导者许志永在遭当局拘禁近五个月后,近日被北京检察院正式起诉。与许志永同为中国公民运动倡导者的维权律师肖国珍指出:许志永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中共当局起诉温和理性守法的许志永,使人想起两千八百多年前‘道路以目’的周厉王时代。

12月13日传来的消息称,许志永被北京市检察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正式起诉。目前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维权律师肖国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许志永从2013年4月12日到7月16日被当局软禁在家,7月16日开始被拘禁完全失去自由。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起诉许志永,就像是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起诉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一样荒唐可笑。起诉书还说许志永是3月31日马新立、张宝成、袁冬等人在北京西单拉起横幅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教育平权的幕后指使者,这也与事实不符。肖国珍说:“许志永一直认为大家都是自由的,每一个人都是自愿在做自己的事情。许志永也和大家一样是平等的普通的义工。官方指控许志永的内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行使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权力的内容。他们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并没有违反《刑法》第291条,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我想进一步说的是:许志永没有构成犯罪,而是北京当局构成犯罪,因为他们把许志永软禁在家96天,这是利用公权力实施的非法拘禁。”

肖国珍在批驳检察院对许志永的起诉书时,还谈到“道路以目”的成语故事:公元前845年周朝在暴君周厉王统治时期,国人路上相遇不敢交谈,只能以目示意。肖国珍说:“我注意到在对许志永的起诉书里,说许志永他们采取密谋的方式如何如何,这就很搞笑:几个人在一起商量,你说是密谋,然后我发布出去你就说我扰乱公共秩序。当局在起诉书里这样写,连逻辑都不讲了。私下商量也不行,发布出去也不行,只能让人家闭嘴,这样就导致周厉王的‘道路以目’了。”

与许志永同为中国公民运动倡导者的肖国珍最后一次见到许志永,是在今年3月30日的“公民聚餐”也叫做“同城饭醉”活动上,后来许志永便失去了自由。肖国珍表示:“我个人这几年与许志永有比较多的接触,他是一位非常温和、理性、守法,主张建设性的来建立公民社会的倡议者和践行者。当局对这样温和、这样守法的公民也如此严厉打压,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这是践踏法律的行径,我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在此呼吁当局释放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等因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教育平权而被抓捕的所有良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