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式新独裁”初现轮廓
习近平自十八大成为党魁,掌控大权迅速而凶猛,三中全会全面贯彻其意志,“习式新独裁”似乎初现轮廓。作为法学博士,“法”在其习式新权威主义之开展中功用特殊。对异见人士疯狂抓捕,处理众所瞩目但不涉及政治敏感案件却迎合民意,为习量身定做“国安委”和“改革小组”这两个位高权重的机构,废除千夫所指的劳教,紧锣密鼓处置薄、周等“大老虎”,这些均可用“法”作一个贯通性的解释。
十二月三日,江西新余法院审理刘萍等三人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这是今年一系列公民政治抗争案件中首个开庭的,具指标意义.刘萍等人因参与推动财产公开和废除劳教而失去自由,被指控的“罪行”还包括参加公民同城聚餐等。非常讽刺,这天是中共的“法制宣传日”。习比其前任更频繁高唱“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声称“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三中全会重申推动司法独立与公正,施行近六十年的劳教制度行将走入历史,但实际被关在笼子的却是刘萍这些良心人士。无法得出今年被抓政治犯的总数,但仅就不完全统计已远超胡时代。这就是习近平的“法”。
汉字“法”,既可指作为现代文明基石的“法治”,也可指中国传统“法家”那一套,同时还可以指“法西斯”。习博士的“法”断非法治之“法”,而是后两者之结合。法治意味着“良法的统治”,法家所谓“以法治国”则是权柄由君主独揽,法即君王意志,是专制工具,这与法治对人权和自由的尊重可谓南辕北辙.法家兴於先秦,韩非集其思想大成,秦始皇是最着名的实践者,两千年专制以其为理论基础.尊君卑臣,乾纲独断,巖法治吏,高压治民,这套法家治国术正是习近平的需要。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对外挑衅以树立强硬形象,对内冷酷压制民权,强调国家高於个人,追求大国崛起,这完全是法西斯主义的调子。一言以蔽之,习以“遵宪守法”为幌子,以从秦皇汉武到毛泽东的“法、术、势”为手段,而以“准法西斯”的强权国家为目的。
虚君主席转向“实权总统”
习为加强个人专权设立“国安委”是关键一步。从功能推断,这个“国安委”是直属国家主席。国安委统揽军队、警察、武警、情报、外交、司法诸重大权力,在对外战争和国内紧急状态时行使最高权力,这是习式个人独裁的最大保障。国安委最有可能是在明年初全国人大“修宪”获得宪法地位后,正式组建运作。不管作为“第五大国家机构”还是国家主席幕僚机构,都使目前的虚君主席向“实权总统”转化。主席通过国安委而实掌元首之权,将党改造为主席的工具,政法委继被降格之后,进一步弱化为国安委下属或办事机构,周永康时期隐然“第二中央”的情形不会再出现,政法委终结了江胡时代的权力分散、诸侯割据局面。用“法”尊君定分,做“人民元首”,这是习的美梦。
薄被打倒,周被清算,中南海腥风血雨不断,生死搏杀层出不穷.习近平才虽疏而志颇大,他以为独裁或可力挽狂澜稳定威权统治下经济繁荣、国势强盛,如若不能抗拒民主大势,亦立足政治强人地位,或保有一定程度“主动选择”的“自由”。
任何情况都需觉醒民众的努力
继废除劳教,中共在高压反腐一段时期后推出习版的官员财产公示,完全有可能。但正如废除劳教只是流於形式,却不意味镇压力度下降,对民众来说只是一种手段,充其量有“反射性利益”却非权利,但根本上不会承认与尊重人权。民间呼籲废除劳教与中共废止劳教,民间呼籲财产公开与中共出台某种版本的财产公开,两者必须区分清楚真正得益者是谁,如果没有权利意识,就会被中共搅得思维混乱.
习近平以法独裁存在严重障碍.其一,他凭着蛮干或许短期可以确立令对手和民众战栗的秩序,却甚单薄。若对“党国秩序”做大手术,极可能加快其灭亡,以毛泽东的权势,打算“由天下大乱而天下大治”尚且自掘坟墓,何况平庸如习者,对外挑衅则难免玩火自焚。其二也是最重要的,民间不会坐视“习泽东”或者“习特勒”崛起。习“以法治国”与胡时代的暴力维稳并没有实质不同,当然也不会有效果上的焕然一新。今后一段时期对国内热爱民主的人来说,也许更黑暗、更困难、法网紧密、动辄得咎,却不可灰心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