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对刘虎的起诉意见书(周泽微博)
北京市公安局对刘虎的起诉意见书(周泽微博)
浦志强浦志强
被称为律师界的“死磕派” 浦志强律师说,当局需要说明,刘虎与提到的公益基金是什麽关系,是否获得了募款提成等经济好处,而从起诉书上看不到任何这方面的信息。所以他认为,这项指控基本不成立。

此外,当局对刘虎的第3项控罪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意见书说,刘虎根据他人提供或从他人聊天中获知的未经核实的信息,经本人编造整理后,发布“京港澳高速杜家坎水灾是人祸”、“经济观察报又惨了”、“陕西府谷常务副县长等四领导被曝集体接受煤企贿赂”的微博,恶意炒作社会敏感问题,误导网民判断,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严重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秩序,损害了政府部门公信力。

浦志强律师分析说,刘虎的行为和他所发微博的影响和后果,远远够不上“寻衅滋事”的程度,更何况,官方也没有说明刘虎上述微博内容是否属实。

他说:“寻衅滋事我觉得就更谈不上了。寻衅滋事你也需要看到后果呀,得看到制止行为,寻衅滋事行为是不是构成刑法规定的比较严重的情况。应当说,在刘虎被抓之前,外界对刘虎、对这些微博的了解程度,都应该没有到一个用寻衅滋事治罪的境地吧。”

另外,浦志强还表示,刘虎在被捕前是新快报在重庆的驻点记者,退一万步讲,假设有理由治罪,也是应该由重庆公安局来管理,而此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办,令人不解其管辖权限。

曾是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的周泽近日发微博透露,“阅卷发现:公安在讯问中给刘虎提供了两个榜样,一个是魏巍,写了《谁是最可爱的人》;一个是穆青,写了《记党的好干部焦裕录》,说刘虎十几年记者生涯中‘也曾为公共利益做了很报道和努力’,但把网民提供的、未经查证的信息通过微博发布,‘使党的形象受到了损害’,让其反思发帖的思想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