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上世纪当中共还未能夺得国家政权时,它为了要“煽动颠覆”当时的国民政府,便把“民主”的口号叫得震天响。不但信誓旦旦地表示,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而且自我标榜就是要学习和实行英、美式的民主。称 “英美是民主国家,这是人人公认的”。(1944年2月1日《新华日报》社论)。并说“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当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见《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可是等到它1949年把当时中国的国民政府“颠覆”以后,毛泽东便在其大作《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公然宣称:“‘你们独裁’。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毛泽东在这里不但食言自肥,忘了他们过去讲过的话,而且连“化一下妆”的“民主代用品”也舍不得拿一点出来。公然用“人民”的名义宣布要实行什么“人民民主独裁”即中共一党专政。而且此后的几十年中,人家确实“言行一致”就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在官方文件里不好意思叫“人民民主独裁”,而称为“人民民主专政”而已。
为了给他们这个“人民民主独裁”装点门面涂上点“民主”的油彩,中共也一向标榜他们的民主乃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所谓“民主集中制”。众所周知“集中”就是集权。所以顾名思义便知乃是一个概念混乱的大杂烩。而且这个东西既非 “中国模式”,也不具“中国特色”而是照抄照搬俄国人的“那一套”。这东西是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即苏共的前身)提出并实行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内容就是否定民主宪政的权力制衡原则,而由书记主持工作,并决定、部署和贯彻落实到各部门系统的工作中。由此可见这个所谓的“民主集中制”,虽然其名称冠有“民主”二字,实则名不符实,而是一套非民主、反民主,个人专断、集权的制度。其核心内容就叫“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种诡辩式的文字游戏,说穿了就是“民主”只是做样子,走过场,“集中”(即权势者、政治寡头)才握有最终的决定权。从一个单位,到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直至中共全党、都是这样“家长指导”下的“民主”。即所谓“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实则更是全国民众都要服从它那个党中央的“指导”。对此,邓小平说得最直白:“毛主席在,毛主席说了算;毛主席不在了,我说了算”。
所以“民主集中制”最初的中文译名,是“民主主义的集中权”、“民主主义的中央集权”、“德莫克拉西(Democracy)的中央集权”。包括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早期中共党员,均称之为中央集权制。由此可见“德莫克拉西”(民主)、“民主主义”在这里只是个摆设、装饰,更确切地说是伪装。“集中权”、“中央集权”才是其实质。说穿了就是寡头集权制,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几个、甚至一个寡头的手里。毛泽东把这个“民主集中制”玩了一辈子,最后把一切权力都玩来“集中”到他一人手里。所以他最后自鸣得意地宣称“我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民主浪潮已席卷全球。“中央集权”、“集中”一类的“主张”越来越遭人诟病而声名狼藉。于是在中共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终于将他们多年来奉为经典的“民主集中制”进行了一次“整容”。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称这是报告中的一大亮点。中共的全国政协委员郑万通更称这个“协商民主” 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共“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最新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接着,党办媒体更是一派颂词,称在这一制度下“将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说得天花乱坠,好不诱人!其实这套所谓“协商”机制,在中共那里已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在1949年中共在大陆夺鼎之初,毛泽东为了给他这个靠苏联支持而武力夺取政权上台的政府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便四处拉人来北京东拼西凑召开了一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制定所谓的“共同纲领”相当于临时宪法。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所谓的“协商成果”,所谓“共同纲领”全是一纸空文,废纸一张。一切权力均“集中”在中共当局及毛泽东一人之手。所谓“政协”除了开会那几天,让你“露个脸”,举举手而外,平日就只是个花瓶摆在哪里哄骗国人与洋人。
至于所谓的“协商民主”既非中共“创新”的什么理论,也不是什么“中国模式”。而是来自于西方学界的一种理论。是当代荷兰学者阿伦.李帕特(Arend Lijphart)归纳出的一种理论。该理论认为,代议民主与现代公民的要求以及社会的发展已不完全相适应,公民与官员之间就共同相关的政策问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对话与讨论,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任何其他方式所不可取代的。因而李帕持主张“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认为这将是“当代民主的核心所在”。由此可见李帕特倡导的这种“协商民主”只能存在于一个公民拥有选票,民主宪政已经确立,民众与官员处于平等、平权地位的公民社会里。现实的中国则根本不具备上述条件。
当今中国大陆,连“代议民主”的影子也见不着。中共官员与普通民众处于统治与被统治的两极。民众对官员的去留、任免根本没有任何制衡的权力与手段,而官员对民众则有予夺、乃至生杀的大权。所以两者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因而当局所谓的“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云云只不过是一句不着边际的空话。首先,中国除了中共,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政党。所谓八个“民主党派”,其成员皆是领中共的薪资,端中共的“饭碗”的“臣工”。这些“民主党派”在其所谓的“党章”中都赫然写着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的“民主党派”领导人已是在暗中入了共产党而派来“监管”该党的。所谓“民主党派”非但名实不符,甚至根本不是个独立的政党,而是政治上的附庸与花瓶摆设。通过他们这个“渠道”有什么可“协商”的?
其次,中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不置于中共绝对操控下的民间团体组织。中国工人根本不允许成立自己的工会。所有的工会都是由中共一手操办,绝对听命于官方的御用组织。其他在民间也没有任何可独立表达意见的团体。偶尔出现个把,立即被当局视为洪水猛兽而加以“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最典型的就是以许志永博士为代表的“公盟”。这个纯民间公益组织,非盈利组织,其目的是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搭建公益平台,推动公益事业发展。是对中国的弱势群体和需要帮助的人们,尤其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中的受害者进行救助、资助。这样一个民间团体根本没提任何政治诉求。对政府的态度也一向十分理性、温和。但最终仍为当局所不容,必欲将其整垮而后快。先是莫明其妙的给一个非盈利组织,开出了一个什么“税务处罚”,总额高达142万元的天价罚单。后来更图穷匕见以莫须有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将许志永及其合作者、支持者抓捕,并重判许志永四年徒刑。从而从根本上搞垮“公盟”。同时也是杀鸡儆猴似的以警告“妄图”在中国组建民间社团的人。
由此可见,当今中国根本不存在什么通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与中共进行“广泛协商”的客观社会基础。而且中共也根本不允许有这样能同中共以平等的关系进行“协商”的党派团体存在。“公盟”和许志永等人还远远未走到这一步,才刚一露头,才刚一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当局便“龙颜震怒”不但不想和你“协商”,更别说什么“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这些漂亮话了。而是“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毫不手软,向你“亮”出“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之“剑”了。多么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啊!
在这样强大的“专政”之下,与其侈谈什么“协商民主”,不如重温一下古人的明训:“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所谓“协商民主”不过就是浓施脂粉,化了妆以后重新粉墨登场的“民主集中制”而已。
2014年3月16日完稿
上世纪当中共还未能夺得国家政权时,它为了要“煽动颠覆”当时的国民政府,便把“民主”的口号叫得震天响。不但信誓旦旦地表示,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而且自我标榜就是要学习和实行英、美式的民主。称 “英美是民主国家,这是人人公认的”。(1944年2月1日《新华日报》社论)。并说“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当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见《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可是等到它1949年把当时中国的国民政府“颠覆”以后,毛泽东便在其大作《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公然宣称:“‘你们独裁’。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毛泽东在这里不但食言自肥,忘了他们过去讲过的话,而且连“化一下妆”的“民主代用品”也舍不得拿一点出来。公然用“人民”的名义宣布要实行什么“人民民主独裁”即中共一党专政。而且此后的几十年中,人家确实“言行一致”就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在官方文件里不好意思叫“人民民主独裁”,而称为“人民民主专政”而已。
为了给他们这个“人民民主独裁”装点门面涂上点“民主”的油彩,中共也一向标榜他们的民主乃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所谓“民主集中制”。众所周知“集中”就是集权。所以顾名思义便知乃是一个概念混乱的大杂烩。而且这个东西既非 “中国模式”,也不具“中国特色”而是照抄照搬俄国人的“那一套”。这东西是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即苏共的前身)提出并实行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内容就是否定民主宪政的权力制衡原则,而由书记主持工作,并决定、部署和贯彻落实到各部门系统的工作中。由此可见这个所谓的“民主集中制”,虽然其名称冠有“民主”二字,实则名不符实,而是一套非民主、反民主,个人专断、集权的制度。其核心内容就叫“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种诡辩式的文字游戏,说穿了就是“民主”只是做样子,走过场,“集中”(即权势者、政治寡头)才握有最终的决定权。从一个单位,到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直至中共全党、都是这样“家长指导”下的“民主”。即所谓“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实则更是全国民众都要服从它那个党中央的“指导”。对此,邓小平说得最直白:“毛主席在,毛主席说了算;毛主席不在了,我说了算”。
所以“民主集中制”最初的中文译名,是“民主主义的集中权”、“民主主义的中央集权”、“德莫克拉西(Democracy)的中央集权”。包括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早期中共党员,均称之为中央集权制。由此可见“德莫克拉西”(民主)、“民主主义”在这里只是个摆设、装饰,更确切地说是伪装。“集中权”、“中央集权”才是其实质。说穿了就是寡头集权制,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几个、甚至一个寡头的手里。毛泽东把这个“民主集中制”玩了一辈子,最后把一切权力都玩来“集中”到他一人手里。所以他最后自鸣得意地宣称“我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民主浪潮已席卷全球。“中央集权”、“集中”一类的“主张”越来越遭人诟病而声名狼藉。于是在中共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终于将他们多年来奉为经典的“民主集中制”进行了一次“整容”。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称这是报告中的一大亮点。中共的全国政协委员郑万通更称这个“协商民主” 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共“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最新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接着,党办媒体更是一派颂词,称在这一制度下“将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说得天花乱坠,好不诱人!其实这套所谓“协商”机制,在中共那里已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在1949年中共在大陆夺鼎之初,毛泽东为了给他这个靠苏联支持而武力夺取政权上台的政府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便四处拉人来北京东拼西凑召开了一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制定所谓的“共同纲领”相当于临时宪法。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所谓的“协商成果”,所谓“共同纲领”全是一纸空文,废纸一张。一切权力均“集中”在中共当局及毛泽东一人之手。所谓“政协”除了开会那几天,让你“露个脸”,举举手而外,平日就只是个花瓶摆在哪里哄骗国人与洋人。
至于所谓的“协商民主”既非中共“创新”的什么理论,也不是什么“中国模式”。而是来自于西方学界的一种理论。是当代荷兰学者阿伦.李帕特(Arend Lijphart)归纳出的一种理论。该理论认为,代议民主与现代公民的要求以及社会的发展已不完全相适应,公民与官员之间就共同相关的政策问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对话与讨论,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任何其他方式所不可取代的。因而李帕持主张“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认为这将是“当代民主的核心所在”。由此可见李帕特倡导的这种“协商民主”只能存在于一个公民拥有选票,民主宪政已经确立,民众与官员处于平等、平权地位的公民社会里。现实的中国则根本不具备上述条件。
当今中国大陆,连“代议民主”的影子也见不着。中共官员与普通民众处于统治与被统治的两极。民众对官员的去留、任免根本没有任何制衡的权力与手段,而官员对民众则有予夺、乃至生杀的大权。所以两者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因而当局所谓的“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云云只不过是一句不着边际的空话。首先,中国除了中共,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政党。所谓八个“民主党派”,其成员皆是领中共的薪资,端中共的“饭碗”的“臣工”。这些“民主党派”在其所谓的“党章”中都赫然写着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的“民主党派”领导人已是在暗中入了共产党而派来“监管”该党的。所谓“民主党派”非但名实不符,甚至根本不是个独立的政党,而是政治上的附庸与花瓶摆设。通过他们这个“渠道”有什么可“协商”的?
其次,中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不置于中共绝对操控下的民间团体组织。中国工人根本不允许成立自己的工会。所有的工会都是由中共一手操办,绝对听命于官方的御用组织。其他在民间也没有任何可独立表达意见的团体。偶尔出现个把,立即被当局视为洪水猛兽而加以“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最典型的就是以许志永博士为代表的“公盟”。这个纯民间公益组织,非盈利组织,其目的是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搭建公益平台,推动公益事业发展。是对中国的弱势群体和需要帮助的人们,尤其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中的受害者进行救助、资助。这样一个民间团体根本没提任何政治诉求。对政府的态度也一向十分理性、温和。但最终仍为当局所不容,必欲将其整垮而后快。先是莫明其妙的给一个非盈利组织,开出了一个什么“税务处罚”,总额高达142万元的天价罚单。后来更图穷匕见以莫须有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将许志永及其合作者、支持者抓捕,并重判许志永四年徒刑。从而从根本上搞垮“公盟”。同时也是杀鸡儆猴似的以警告“妄图”在中国组建民间社团的人。
由此可见,当今中国根本不存在什么通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与中共进行“广泛协商”的客观社会基础。而且中共也根本不允许有这样能同中共以平等的关系进行“协商”的党派团体存在。“公盟”和许志永等人还远远未走到这一步,才刚一露头,才刚一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当局便“龙颜震怒”不但不想和你“协商”,更别说什么“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这些漂亮话了。而是“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毫不手软,向你“亮”出“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之“剑”了。多么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啊!
在这样强大的“专政”之下,与其侈谈什么“协商民主”,不如重温一下古人的明训:“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所谓“协商民主”不过就是浓施脂粉,化了妆以后重新粉墨登场的“民主集中制”而已。
2014年3月16日完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