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高智晟律师遭到中国政府秘密审判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6年12月13日01时20分 发布
   
   
    高智晟律师亲属辗转发来信息。我们获知,高智晟律师12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秘密审判。中国政府的政法系统,无论是公安、检察院,还是法院,在高智晟律师案件上每个步骤都违法,一错再错,越走越远。而高智晟律师的妻子耿和,从8月15日至今没有接到过任何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书面通知或文件,一审开庭也没有任何人通知到家属,更遑论旁听庭审。
   
   很显然,高智晟律师的案件随着莫少平律师的步步紧追,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个违法程序无所遁形。开庭在即,政法系统为了彻底完成黑箱操作,遂提前仓促秘密开庭。公检法已经完全堕落到使用流氓龌龊手段的地步。非常遗憾,高智晟律师妻子耿和最担心的三个情况,一上午就已经爆发了两个。

   
   
   法庭不仅谎称12日的秘审为“公开审理”,而且还“指定律师”,这让贾连春法官和王贺法官以高智晟律师不需要辩护人为由,而拒绝接受莫少平律师申请的说法不攻自破。另外,公检法系统还指责国际社会、主流媒体的关注为所谓“炒作”,并且威胁再有对此事的关切和呼吁,将加重高律师刑期。这种强盗逻辑我们已经在各种维权案件中领教多次了。如果外界不关注高律师案件,那么不仅高律师本人,还有他的妻儿都会更加长久的任由国家黑社会势力欺凌。我们将继续密切监督曝光公检法系统的每一个违法行径。充分对中国政府公然践踏法律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炒作”。我们相信,唯有公开真相才是营救受难者的唯一途径。
   今天傍晚,接到莫少平律师通知,耿和与高智晟律师的侄子高显,分别赶往莫律师的事务所。莫律师当面向两位委托人(高显作为高智义的代表)介绍了案情的进展。莫律师非常遗憾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处理方式。多年来担任的数起敏感的政治、人权案件辩护的莫少平律师,也经历过许多压力、也碰到执法部门不严格执行法律程序的一些案件,但像高智晟案件这样从始至终每个司法阶段都违反法律规定的案件,莫少平大律师是头一次碰到。这也足以说明中国政法部门为了打击新兴的维权力量,在高智晟律师和其家人身上施以前所未有的高压,国家黑社会势力彻头彻尾颠覆了法治和人权。
   
   高智义的二儿子高显,今年9月为营救自己的三叔高智晟,辗转传递给莫少平律师的委托书。数次千里奔波于陕北农村和北京之间,多次遇险。9月21日逃离陕北老家在外飘泊,后来京继续打工,目的是配合我做一些事情营救高律师。几个月来,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一直没有停止对高显的搜捕,12月8日上周五在耿和家中,国保总队的孙伟处长更是扬言要抓住高显将他遣送回陕北。今天傍晚,高显到达莫律师的事务所,耿和随后赶到。为了安慰自己的三婶,高显冒着风险陪同耿和回家,但在高律师家楼下,19岁的高显被一群国保警察抓走。高律师的妻子耿和在几小时内获得法庭秘密开庭的消息,又碰上自己的侄子被扣留,耿和气愤和焦虑无以复加。
   
   子夜已过,今天12月13日是高智晟律师被捕的第121天。呼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介入本案,呼吁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亲自来北京调查因奥运会而引发的人权侵害。
   
   
   胡佳
   被北京市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50天 于2008年奥运会举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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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高智晟律师遭到中国政府秘密审判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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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智晟案的情况通报(二)
   
   高智义先生并耿和女士:
   
   我们作为二位为高智晟聘请的律师和辩护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执业道德原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7条),向你们通报我们刚刚了解到的高智晟案的情况:
   
   1、高智晟案已于今天(2006年12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说法院已经在三天前公布了开庭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2、法院为高智晟指定了两名律师,在今天上午庭审时为高智晟辩护;
   
   3、高智晟在今天上午的庭审时承认公诉机关对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
   
   4、国际媒体对高智晟案的“炒作”可能对高智晟的定罪量刑不利。
   
   (请原谅,我们承诺过不披露上述信息的来源)
   
   我们看法:
   
   1、法院“公开审理”高智晟案就证明了北京市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批准律师会见高智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非法剥夺了高智晟在侦查阶段获得律师帮助的合法权利;
   
   2、法院既然已告知我们“高智晟拒绝任何人为他辩护”(是接待丁锡奎律师的王贺法官口头告知的,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笔录为证)却又为他指定两名律师为他辩护,于情、于理、于法均难以自圆其说;
   
   3、高智晟当庭是否承认公诉机关对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因我们既没有会见高智晟,当面听取他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看法,也没有看到《起诉书》及公诉机关指控高智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相关证据,更没有参加上午本案的庭审,所以无法发表意见;
   
   4、作为律师我们本着“谨慎司法评论”的原则,不便主动向媒体披露上述信息及我们的看法,请谅解。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莫少平 律 师
   
   丁锡奎 律 师
   
   2006年12月12日 3:3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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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和与胡佳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