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4年4月11日讯)在海淀法院庭的当事人最后段,丁家喜先生

这个庭法,案件被强行拆分,人不到庭,察院不提供据原件,因酷刑非法据排除不被允

因要求全国人大对财产公示立法,我却成了定的罪犯。要求财产公示是犯罪——一儆百,扼中国兴起的公民运动。但是,财产公示不会因这场审判沉寂,只会更多人展。

们为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发了十万单,制作了一百多横幅,两次上街,七千多个名,向全国人大及法制办要求立法财产公示,但是没有得到回。有官员财产公示概念的人不到一百万人,13亿人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扇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风。

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享有言、集会、社自由的社会。正义属于我!自由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