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参加了一个全国主流媒体调查记者的聚会。会议最后半天自由发言,调查记者们各种吐槽,“痛说革命家史”,硬是把一场学术研讨会,开成了一个随时可能被“寻衅滋事”的会。

其中好几位元记者讲述的亲身经历及幕后故事,都与警权滥用、公权力滥用有关:

南方沿海边境城市的一名年轻员警,精心设计了一场惊天“抢劫案”:事先安排好一名“受害者”,然后将一名“小混混”诱出,当街将其击毙。该员警再向上报告,谎称该人正在“抢劫”,图谋以此案获取“立功”奖赏。检察机关戳穿其阴谋之后,警方仍将事件隐瞒6个月,公众一无所知。当地媒体记者经过深入调查,摸清了事实,正拟报道,却被“和谐”。无奈之下,该记者的一名同事匿名将消息发上微博,引发网路疯转,全国媒体纷往报道,当地警方被迫承认并公布了案情。但匿名将此事捅上网路的记者,却得罪了警方。没多久,这位元记者发现,他竟被列入了警方全国联网的“重点防控名单”——只要他在全国任意一个地方使用身份证,如酒店住宿、乘飞机、出入境等,便马上会有当地派出所员警前来找他“喝茶”。这个“重点防控名单”,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和吸毒人员的。面对如此流氓手段,该记者义正辞严要求警方给出正当理由,否则对外公布。警方才不得不道歉并将其从“重点防控名单”中移出。

中部省份某大城市一位晚报的总编辑,因此前未顾及警方求情,坚持报道了一起员警在派出所内暴打记者的事件,事过许久之后,当地警方高层约其吃饭,当面赤裸裸地威胁他:我们知道你老婆和小孩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所有一切隐私资讯,对公安的报道,你要好自为之。

南方某着名周报的一位元记者,因报道了不利于某城市公安局长的资讯,该公安局长竟派人到记者的老家和原工作单位,调查其有无行贿受贿、有偿新闻等行为,用警力干起了“纪委”和新闻主管机关做的事。

云南某媒体一位元记者,报道了一条从正常管道获得的消息,见报当天竟被省检察院带走,关在地下一楼的审讯室里,审讯了一整天,要求其交出消息来源。
……

员警滥用公权力,权力无限扩张,近年来完全可用“罄竹难书”来形容。每一位元与警方打过交道的记者,都能说出一连串类似案例。这些案例有的系记者亲见、亲闻、亲自采访,有的乾脆就是记者自己的亲身经历。“春江水暖鸭先知”,记者可以说是员警滥用公权力和权力无限扩张最早的受害者、目击者和感知者。一些记者感慨,现在的警媒关系甚至不如九零和零零年代。那时,若有记者监督员警,写不利于警方的报道,警方顶多只是将写这些报道的记者列入“不受公安系统欢迎的记者名单”(当年曾有过报道)。而现在,谁敢监督员警,谁敢写警方的坏报道,谁就意味着可能被直接列入警方防范犯罪嫌疑人和吸贩毒及有前科的“重点防控”黑名单,被当作“坏分子”,随时可能被动用刑事侦查手段对待,而且全国公安系统还会“同仇敌忾”,一起对付。

在警方和公权力看来,作为国家机器的员警,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无人可以监督。至于法律,那当然是可以根据警方的要求随时修改的。比如“500转”、“寻衅滋事罪”,不都根据员警中的“先进分子”如傅政华之流的意见,修改了,并且实行了吗?

北京公安当前是滥用警权、滥用公权力的“先进典型”,它“率先垂范”,为其他公安做出了“榜样”。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正在“你追我赶”,“抢前争先”,比赛谁能在“六四”前更多地滥用、创造性地滥用,将手中的公权力扩张到极限。只可怜了这些调查记者们,你们光在会上发牢骚有什么用。员警们说,真该在你们开会时,以“寻衅滋事罪”将你们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