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爭鳴》刊出我給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三中院」)的公開信及附文後,二十天過去,這個案子仍在原地踏步。但是有事情三件可以告予關心此案的朋友們:

 

  一, 五月六日上午十點二十六分,我的律師夏楠給接受本案起訴狀的谷法官電話,詢問是否有了立案的決定。夏律師對谷法官說:如果你們就是立不了案,請給出不立案的決定書,我去找上級法院。谷法官回答:理解你的意思,會向上級匯報。不容夏律師再開口即掛斷了電話。

 

  二,五月七日夏楠律師將刊於五月份《爭鳴》我的致三中院的公開信和附文影印件打印出寄給谷法官。我於北京時間五月十九日早晨八點四十五分電話谷法官,電話無人接聽,我留言,告知會再給他電話。九點十五分再打,還是無人接聽。九點五十五分再打,谷法官接聽了電話,我通報姓名。谷法官說:看到了夏律師寄來的公開信和文章,您所寫的與事實有些不符。比如:我沒有說過您狀告海關我們必須受理,我說的是您起訴海關屬於三中院管轄範圍。我也沒有說七天之內應該答覆您是否立案。不待我回應,立即又說:但是我們也沒有必要爭論這個,希望您再耐心等一下,我們還在研究。我說:您研究總要有個期限,不能就這麼拖著,從我上次見您,又是一個多月了。如果不立案請告訴我,我好按法律規定向高院起訴。谷法官說:是這樣,您這個案子情況比較複雜,我們確實需要時間研究。我說:好吧,我會再打電話詢問。谷法官說:您不必打了,有了結果會告訴夏律師。我說:那您要是沒有結果呢?就不打電話給夏律師了?就老這麼拖著,總得有個期限吧?谷法官說:請您理解,一旦有了決定,我們會立即通知夏律師的。我說:好吧。那我就再等您們繼續研究。

 

  三, 五月九日,首都機場海關以蓋有海關公章的傳真方式,回覆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駐京分社記者就「李南央狀告海關案」進行採訪的請求:「你社採訪函已收到,對於首都機場海關對李南央攜帶違禁印刷品入境一案的處理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機場海關行政處罰決定書》(首關緝違字〔二○一三〕九九四號)已經明確,沒有進一步情況接受參訪,感謝對海關工作的支持。」

 

  也就是說,首都機場海關堅持認定《李銳口述往事》及另七冊書刊為「違禁印刷品」,予以沒收為正確裁決,除此之外,沒什麼好說的。而我對海關的處罰決定提起的行政訴訟,儘管距離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這一法定的(不管谷法官說沒說過,《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了七天之限)、三中院必須回覆我是否立案的日子已經過去一百二十五天,谷法官還是讓「再耐心等一下」。

 

  我致三中院的公開信和附文在《爭鳴》刊出後,大陸有自己博客或微博網頁的朋友發現,李銳和李南央是敏感詞,有這兩個詞的公開信和附文根本掛不上網。有的朋友採取了點小措施,將文章上載到自己的網頁,可是第二天早晨再看,已經被網警刪了。有的朋友以為微信發出去的應該沒有問題,一查,也沒了蹤影。習近平總書記掛帥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盡顯效率和威風。

 

  不過,我的狀告海關扣書案現在是小事一樁了,這個月初發生了令人震驚的「五君子」事件。徐友漁、浦志強、郝建、胡石根、劉荻因五月三日參加在郝建家開的「二○一四‧六四紀念研討會」而被先後刑事拘留。從網上消息看,兩位與浦志強相熟的媒體人士吳薇(前《南華早報》駐京記者)和辛健(日本經濟新聞社駐重慶的中國籍新聞助理)被刑拘,浦志強代理律師之一的屈振紅律師也被刑事拘留,正在營救「五君子」的律師是否還會有人進去呢?

 

  記得父親李銳秦城牢獄八年,一九七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釋放回原勞改地──安徽磨子潭水電站,繼續過著半監禁的日子時,為自己自製了一幅輓聯:「人間何處求公道,天下無人問是非。死不瞑目。」輓聯寫了三十九年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已經過世,第三代江澤民、第四代胡錦濤也已卸任,今天輪到第五代習近平掌權了,九十七歲的父親依然健碩地活著,這幅輓聯仍在待用!

 

  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以目前的情形看,是習近平一個人說了算的局面。暫且不論這個局面有多麼危險和荒誕,習近平放行《李銳口述歷史》,習近平斷然與第二代領導人「六‧四」屠殺學生和平民的罪惡切割,對他只有百利而無一弊。為何不樂而為之呢?為什麼非要跟自己父親的老友李銳這麼過不去?為什麼非要跟本無干系的、黨的第二代領導犯下的罪行捆綁到一起呢?

 

  有位一心安度晚年,無心政治的老朋友寫給我這樣一段話:

 

  「關於這場官司,看來是場持久戰,這是國家現狀決定的。……隨著國門的打開,現代世界的影響,網絡的發展,人們可以與政府打官司,可以在網絡上表達不同的政治見解了,許多像我一樣受壓抑的人們精神解放了,中國進步了。

 

  但是,政權的實質沒有根本變化,一黨執政。習近平提出『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是個進步,當權者的權力至高無上,導致貪腐泛濫。『關進籠子』,權力受到一定限制。但是,『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制度本身是執政黨下的制度,也就是『關進籠子』的權力是防止地方的過大權力,個別人的過大權力,而提著籠子的人絕對是執政黨,絕對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執政黨的權力在國家政權、政府、司法之上。所以你的書被海關沒收,在其他國家是不可能發生的,而在中國是會發生的。」

 

  看後可謂醍醐灌頂。大陸網上曾經風靡過一篇「小布殊『籠子講演』」,是一位國人的「代擬」,並不真是這位前任美國總統在哪裡作過的講演,這位牛仔總統作不出如此高深睿智的演說。這篇平民為總統杜撰的講演中有一點比習近平提出的「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之說絕對高明。杜撰講演的籠子(cage)前沒有定語,籠子就是籠子,把當權者關進籠子內執政沒商量。而習近平的籠子前有個定語「制度」,這個籠子便成了當權者編織的、提在自己手中為己所用的傢夥什兒,被關進去的自然只會是那些違反了當權者制定的「制度」的平民和官僚的權力。我在上期《爭鳴》刊出的公開信附文中說習近平的這句話跟毛澤東比「可謂進步長足」所顯現出的覺悟,實在比我這位無心政治的老朋友低得太多。

 

  習近平的地位不似胡耀邦和趙紫陽。胡趙雖然掛著黨的總書記的頭銜,實際上是鄧小平手下的「管家」。他們在鄧的影子裡「幹活兒」,深感一個人說了算的荒謬和對國家的危害,最後以思圖改革、削弱了黨的領導獲罪鄧而下台。習近平不同,江澤民不能對他頤指氣使,胡錦濤沒有戀戰的欲望,他想幹啥就幹啥,想怎麼幹就怎麼幹。可是他「當今」的位置卻來得有些不明不白──總書記不真是黨員選的,國家主席更不是選民投出來的,他選擇了堅持「共產黨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一說,以為如此,自己的第一把手位置便能夠名正言順。所以,李銳回顧自己追隨共產黨一生的經歷和反思的文字,是絕對不可進入大陸的,因為書中敘述的歷史事實會讓讀者看到:共產黨其實從來就不偉大,行事很不光榮,且經常性地不正確。習近平在黨和政府現有機構之外另設了幾個機構,由自己一人統領,實際上將自己在國家安全、深化改革、網絡安全和信息化,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等方方面面制定的新制度凌駕於現有的憲法和法規之上,成為懸於公民和各級官員頭頂的「制度的籠子」,誰不聽我的話,就將誰關進這個籠子。「五君子」如是,薄熙來、周永康也不過如是。以為如此,「名正言順」之後的「當今」位置便可坐穩。

 

  如果還有人對習近平的以共產黨中紀委的「雙規」制度「拍蒼蠅、打老虎」津津樂道,讚賞有加,以為他是在一步步地改革,是到了睜開眼睛看清事實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