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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现在中华第二共和最普遍存在的现象,有那么一些人,认为这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后果,并且主张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以清除腐败。但是,我依据对事实的考察,却发现,现代中国的腐败根源,却是文革带来的必然结果。

 

文革是什么?是人类——更确切地说,——是中国人最恶劣本性的大爆发,是最卑鄙、最无耻、最残忍、最野蛮的本性的最充分表演的大舞台。它无法无天,任所欲为,打、砸、抢、烧、杀无所不用其极。是对中国五千年来所积累起来的一切文明的大破坏,它使中国倒退到人吃人的蛮荒时代。

在这种道德完全沦丧的社会条件下,它不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任何积极的影响,它的惯性,必然令社会进一步堕落。

 

在文革中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为了摆脱困境,家长们不得不对那些大队书记、公社书记,纳款进贡,为了一个回城指标、一个招工名额、为了参军,不仅要行贿,而且许多纯真的少女,还向握有生杀大权的书记们献出自己的童贞,这还不是腐败么?

 

后来,军管会接手革委会,那些从乡下来的大兵、小兵们,利用自己手中的大权,立刻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大舅子、小舅子,调进城里,并且安排个好工作。

也为了同样的目的,“走后门”也从那时兴起,两条好烟、一袋面粉,都可以成为行贿的筹码,它的价值,相当于现在的几千元、几万元。

 

何谓文革不腐败?

 

文革之后,那些从牛棚中被放出来的“走资派”,有的可以保持晚节,有的却变本加厉,“有权不使,过期作废”,开始大肆贪污受贿,掠夺国有资产,据为己有,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到了1980年,还不到两年的时间,这种腐败就引发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共产党不得不宣布改革后的第一次整风,约期三年,结果呢?一个三年,又一个三年,现在是十个三年,腐败却愈演愈烈,变成了全社会无处不在的大腐败。

这种腐败自有其普遍的社会原因,但是,改革之后腐败的直接导因却是“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

 

这中间,还出过“用商品经济克服党内的腐败”的可笑的提法。

 

现在还有人要回到文化大革命中去,那是天良丧尽、兽性大发的表现。还要把中国拖回火海中去吗?

再关他五年。

 

真正能克服腐败的道路只有一条:就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法制。

现在台湾的中华第一共和现任总统陈水扁,在他的卸任之日,就是他接受法庭审判之时,这是对腐败最有效的惩治和防治。

看谁还敢再腐败?

 

还有一件十分怪异之事,就是,美国商人在中国犯有行贿罪,并且受到美国法律的制裁;可是在中国,却没有起诉和惩处受贿之人!行贿和受贿是对等的犯罪呀!

为什么美国惩治行贿之人,整天喊“反腐倡廉”的中国,却不相应地惩罚受贿之人?受贿的都是些什么人?都是权贵吧!

所谓反腐败,表现在哪里?

这是不是“我们不搞西方那一套”呢?

“西方那一套”是真的很坏吗?东方这一套真的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