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皮书说得有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
香港“自治”至此,在一白皮书的阐释下,港人应是进一步明白了何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来“自治”系文字游戏,乃“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人家“授予多少权力”,你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自治”等于一切皆在人家的可予可夺之间,普选是游思妄想。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倒也不假,天下谁也不曾有过“固有的”权柄。朱元璋登大明皇位前,就曾是个放牛娃,是个游方僧……而今牛气冲天授予香港“地方事务管理权”的党中央,其权力同样也不是“固有的”,在落草为寇之时,一样也“不存在‘剩余权力’”。
中共在野时信誓旦旦,说要“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实行人民民主制度,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并不择手段操弄中国人杀中国人,杀得血流成河。窃国后政治宣言就碎了一地。
回头再看,中共“解放”后所拥有的各种“剩余权力”,原来也同样不是“固有的”,而是极尽一切卑劣和残暴的手段,骗来的,抢来的。并不真正具有执政合法性的中共,指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并且高高在上,摆出了一副可予可夺的姿态,这让港人情何以堪?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是否固有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党天下的“剩余权力”过多,“上管天,下管地,中管生殖器”,吃饱了撑的,紧握“高度自治”的港人之普选权不放,是否有利于香港的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否有利于提升港人的幸福指数和舒适度。
划定一个我“授予多少权力”,你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的框框,喝令港人只能套着铁脚链在框内起舞,港人“高度自治”年深岁久,就连自我推选本港的当家人是个啥滋味都不晓得,这不但是对“回归”后的港人不够信任,而且也是对港人权利意识的一再无视和践踏。
党国缺少的正是成功自治的试验田。新疆、西藏、广西等“自治区”善化不足,恶化有余,若再对香港卡得过死,则香港终会在有名无实的“高度自治”中死去。香港死去的后果严重,彼岸台湾会给“一国两制”一锤定音,再不会想“回归”。如此岂不鸡飞蛋打,误了党国的“统一大业”?
写于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