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公民运动成员刘萍日前被法庭判处重刑后,其女廖敏月收到当局通知,她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禁止出境,并限期上交护照否则将宣布作废。
China Aktivistin Liu Ping verurteilt

刘萍为要求公示官员财产的活跃人士

(德国之声中文网)继三名中国新公民运动成员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被判重刑后,刘萍之女廖敏月因呼吁关注母亲案情而被当局禁止出境。

据维权网周日(6月22日)报道,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周五向廖敏月寄发通知书,称其涉嫌”寻衅滋事”被列为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必须在6月20日下班前上交护照,否则将宣布作废。对于限制出境,廖敏月做出公开回应表示,”就算坐牢,我也会和我母亲一样在中国看着中国民主宪政的一天”。

维权律师刘晓原周日也在其推特上转发题为”刘萍的女儿廖敏月被寻衅滋事”的消息,并认为当局给出的不是法定理由,应可提起行政诉讼。

被称为”新余三君子”的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为要求公示官员财产的活跃人士。周四(6月19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和”扰乱公共秩序”三项罪名,分别判处刘萍和魏忠平6年半,李思华3年有期徒刑。

“我们的懦弱让勇敢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刘萍的律师斯伟江认为法庭判决过重,”既不公平,也不公正”。大赦国际则谴责判决结果,并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小型私人集会,在大楼门厅前打出标语要求公示官员财产,无论如何也构不成’寻衅滋事’以及’非法集会'”。

廖敏月在庭后发表声明写道:”我正在深刻忏悔,因为现在我母亲他们所遭受的代价,就是我们一群冷漠者、懦弱者所造成的……我们的懦弱让勇敢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她指出:”这次的判决,不是三个人的悲剧,是三个家庭的悲剧,中国法制的悲哀。”

“刘萍案的判决其实也是当局的杀鸡儆猴,他们告诉大家’别这么做了,我害怕,我必须先给你们点颜色瞧瞧!别给我谈民主宪政!'”

今年大学毕业的廖敏月自去年母亲遭到刑事拘留后,不断呼吁释放无罪的母亲,呼吁各界关注刘萍案进展,并谴责当局对刘萍的非法迫害。2013年12月30日,廖敏月向安徽财经大学有关方面递交声明,表示因母亲的遭遇已使其失去对共产党的忠诚,自动退出中共预备党员,并希望刘萍案能获得公正司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