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改革开放”后到20世纪末中国大陆有过哪些民间(注意:区别于官方御用的)人权组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国时期发达的民间人权组织全部覆灭。直到改革开放后,人权组织才重新复苏。
“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民间人权组织是1978年底北京任畹町、陈旅等人创立的《中国人权同盟》。1979年初任畹町被捕,关押至1982年,预定判刑11年,和1981年抓捕的全国各地民主墙——民办刊物负责人徐文立(15年)、王希哲(14年)、秦永敏(8年)等18人一起报到邓小平那里,结果,曾经留学法国的邓小平划掉了搞人权组织《中国人权同盟》的任畹町。于是,其他民主墙领袖全部判刑,只有任畹町被排除在外,关押四年后,任畹町被以劳教四年的名义释放。任畹町现流亡法国。
由此开始,中共当局没有把搞人权组织的公民判处徒刑。
“改革开放”开放后的第二个民间人权组织是《上海人权协会》。九十年代初,上海民主墙运动早期(1979年)被判短期徒刑的12人张先梁、王辅成、杨週等人重出江湖,不断去上海民政局申请成立《上海人权协会》。一开始申请一次行政拘留一次,再后来把他们全部驱赶出国,现在这些人散居在欧美各国。
“改革开放”开放后的第三个民间人权组织是中国人权观察。中国人权观察由秦永敏于1997年开始筹备,一开始用传真机以中国部分民运人士发言人身份说话,并通过电话接受世界各大媒体采访,是中共统治下长期公开向国际传媒发出中国人权信息的第一人。1998年3月,秦永敏开始向世界各大传媒发布《中国人权观察新闻稿》,当年十月二十五号去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不果,到秦永敏因为参加中国民主党冲击党禁于是年11.29被捕之时,已经有44名成员,发布了临时章程,有了临时机构,发布了398号人权新闻稿(绝大部分被几十家国际传媒采用)。
“改革开放”后的第四个民间人权组织是1999年问世的《天网》,后更名《六四天网》。该组织由四川黄琪创办,主要在海外办网站发布人权信息。黄琪两次被判刑,但《六四天网》则在海内外朋友的帮助下一直存活至今。《六四天网》开创了在海外办人权网站的先河。
2,中国大陆现有哪些主要的民间人权组织,中国人权观察与之比较具有哪些不同点?
答:进入21世纪后,网络为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开辟了新天地,继《六四天网》之后,《民生观察》、《维权网》等网站和《权利运动博客》相继问世。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广大访民和冤民中产生的民间维权组织比如《中国反腐维权联盟》等也发展起来。
《六四天网》、《民生观察》、《权利运动博客》主要依托网络存在,作为人权组织偏重于通讯报道。
《维权网》也依托网络存在,是“零八宪章”运动的网络成果之一(此外还有《零八宪章论坛》等等网刊),以雄厚的物质基础支撑维系着一个强大的记者阵容。
《中国反腐维权联盟》是权利受害者的自发的松散联盟,这类维权群体日益增多,偶然因为共同的利益发言,但维权毕竟有个性化、个别化的特点。
中国人权观察的特点是,第一,有着最长的历史(虽然有断续),第二,公开致力在中国确立全面的人权保障体系,第三,从现实社会走向网络空间的同时,始终以现实社会活动为基础,第四,从产生开始就致力于合法化,积极要求当局注册,第五,同样把发布信息、创办网站、具体的维护个人权利当做自己的日常工作,第六,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是所有负责人都能公开站出来承担社会责任。
这些特点综合起来,就是:中国人权观察一直在堂堂正正的公开活动,一直在为人权事业理直气壮地开辟全面的正面战场。这一情况,应该说决定了中国人权观察可以在中国的人权事业上做出较大贡献。
需要强调的是,这仅仅是一家之言,看法难免偏颇,欢迎各人权组织提出批评意见、提出不同见解并说明自己的特点和重要性。
3,中国人权观察有怎样的前世与今生?
答:秦永敏作为民主墙时代走过来的民主人权活动家,深刻认识到没有人权保障绝无民主可言,故于1993年发起《和平宪章》运动开始,把活动重心从民主转向人权事业。
所以,《和平宪章》提出的第一项要求就是“我们认为,大陆政府代表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有义务遵守联合国有关人权问题的一切决议,并应该从以当代国际标准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入手,立刻制定与当代各民主国家类等的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含开放党禁)、游行、示威、罢工以及公民自由出入国境等方面的法规,立刻废除‘反革命罪’,并在国际监督和国际国内與论督促下严格执行。”
秦永敏于1998年3月正式创办中国人权观察,因为冲击党禁坐牢12年回来后,立即公开宣布开始重建中国人权观察工作。
由于三年剥权期间行动受到极大限制,因此在那段时间里,主要是以各种方法为重建中国人权观察做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并以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的名义关注个案,发表人权评论。
2013年11月29日秦永敏剥权期满,在此前三年筹备的基础上,用一个月的时间重建了中国人权观察的基本结构,草拟了全部相关的法律文件,然后受大家委托前往北京民政部社团管理局去注册,于当年12月底前往河南探亲后准备去北京民政部注册中国人权观察,却被当局毫无理由的抓捕回来行政拘留十天。
2014年3月25日 上午九点,中国人权观察副理事长张家瑞、理事马永涛、成员毛善春受中国人权观察理事长和全体中国人权观察举办人委托,走进北京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505室的民政部社团管理局, 向当局正式提出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遗憾的是,民政部社团管理局以需要有“和民政部同级的部委级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为由,断然拒绝接受我们的注册申请。
2014年5月日,玫瑰团队暨中国人权观察主办的玫瑰中国网站问世,该网站专门开辟有《人权观察》分页面。
目前,中国人权观察正在积极准备进行第三次注册。
4,中国人权观察的宗旨是什么?
答:中国人权观察的宗旨是按照联合国人权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依法保障注册地领域内所有人的基本人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责任伦理的公私道德要求和公序良俗。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只有国家、政府坚持正义至上,社会才有稳定、和平、繁荣、幸福可言。联合国人权原则,就是当今世界最基本的正义准则。因此,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宗旨简单的概括为“人权至上”。
所谓人权至上,就是要把中国宪法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符合联合国人权原则的明文规定当做宪法的灵魂加以信奉、遵守和实行。
5,中国人权观察的历史使命是什么?
答:结合当前中国的社会现状,中国人权观察作为一个致力于全面保障人权的民间人权组织历史其使命就是:
首先,为了实现人权至上,我们必须保证中国的制度符合联合国人权原则,也就是要用联合国人权原则来改造我们国家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中国应该制定人权法案,并使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国人权观察的首要使命,就是在中国建立人权法案高于一切法律的制度体系。
其次,国家机器不受人权原则约束,就是最大的人权灾难之源。国家机器即使承诺接受人权原则,侵犯人权也是它的本能。中国人权观察的第二项使命,就是迫使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遵守人权原则。
第三,撇开刑事犯罪不论,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会有等级、有支配者和被支配者,侵犯人权的现象通常总是发生在社会支配者对被支配者的伤害上,中国人权观察的第三项使命,就是要保护被支配者的人权不受支配者侵犯。
第四,以上三条,可以视为各国人权组织的共性,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迄今为止,当局还不允许自由结社,还不允许任何民间人权组织合法化,因此,以合法化为全面运作前提的中国人权观察,其存在的前提就是完成一项历史使命——争取结社自由,开创人权组织在中国合法化的局面。这是一项具体的使命,也是证明中国人权观察之存在和基本价值的使命。
6,中国人权观察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中国人权观察的基本任务,按照“人权至上”的宗旨明确为如下四条:
1宣传人权理念
2组织动员社会大众
3建立完善的人权保障体系
4关注人权个案
欲达以上目的,中国人权观察相应的组织任务是,1职能部门建构
2层级建构。
中国人权观察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开创人权组织在中国的合法化局面。
7,中国人权观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 中国人权观察作为一个民间人权组织不是政府机构,因此没有任何可以直接解决公民人权问题的公权力;
中国人权观察不是慈善机构,因此不可能对正处于困境的人权受害者提供直接经济支助;
中国人权观察也不是法律援助团体,因此不可能对需要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的公民提供直接支持——当然,我们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团,必要时,我们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我们认为确实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帮忙,在他们和律师之间牵线搭桥。
此外还应该强调,中国人权观察不是政治组织,更不是政党。
人权组织是一种专业组织,专门从事以联合国人权原则为依据的社会观察工作,并在这一基础上力所能及的保护人权。中国人权观察就是这样一个信奉人权至上、致力于全方位保护每一个中国人和所有在中国的人的人权的民间人权组织。
因此,中国人权观察对自己的要求是:
1理性、客观、公正的审视中国大地的人权状况,首先是要作为社会的x光机找出中国社会的一切人权病灶,其次也要从历史的角度看到中国的人权进步,从而引导中国人权状况向好的方向发展。
2平等的维护中国大地上每一个人的人权,无论是乞丐、娼妓、小偷、流氓,还是曾经是达官贵人的反人权者或者反人类罪犯,不能因为任何人曾经有过严重的犯罪行为,就放弃对他们公正的法律没有剥夺的权利的保护。
8,中国人权观察为什么要走合法注册路线?
答:中国人权观察是一个以联合国人权原则为宗旨的人权团体,以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各人权公约为指导,根据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第35条关于公民有结社自由的规定,正在依法向国家民政部社团管理局提出注册申请的民间人权组织。
注册中国人权观察,第一是在联合国人权原则指导下进行,第二完全符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第三是当今中国社会理性人士的共识,第四是亿万底层大众尤其是访民和冤民的迫切需要,第五也是今日中国统治集团的需要——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今日中国潜在的人权弱势群体。
中国人权观察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开创人权组织在中国的合法化局面,因为没有相对合法的身份,就名不正、言不顺、事不成。
与此同时,要想保障人权,必须发挥民间、制度和政府三方面的作用。也就是说,第一,全民尤其是政治团体和人权团体必须承担捍卫人权的重任,第二,制度必须符合人权原则,第三,政府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
最重要的是,未能迅速合法化并不是我们的条件不具备,而是当局迄今为止还没有过批准民间人权组织成立的先例,但是,我们认为,今日最高当局也已经清楚,只有人权至上才能使中国的转型软着路,使统治者能得到救赎。
何况今日中国已经签署所有主要的国际人权文件,宪法也明文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样,我们的要求名正言顺。因此,我们坚信,他们会在人权组织合法化上首先做出妥协。
此外,按照当今世界通例,自由结社是不需要政府批准的,找政府报备也只是为了向政府申请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因此,不批准我们成立,甚至阻扰我们前去办理手续,按照联合国人权原则的精神并不是我们因为不合法,而是我国政府违反世界通例并且严重侵犯人权——具体的说是侵犯结社自由权——的表现。
相反,我们走合法注册路线,本身就是对现政权的极大让步。因为从宪政角度看这种暴力夺权、暴力掌权的政府本身即不具有政治合法性。与此同时,我们也是从“全民和解”的善良愿望出发,希望由此把这个政府引导向尊重世界通例、尊重全国人民的结社自由权的方向上去。
8,中国人权观察有怎样的的组织结构?
答:中国人权观察是工作机构,因此必须优先考虑效率,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创会成员赋予了主要创始人在必要时行使决定权。创会期间,多数事项由主要创办人协商决定,在此基础上,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广义的理事会包括监事会。
中国人权观察的机构设置为:a中国人权观察的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b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c中国人权观察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全体负责人进行监督制约。
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设理事十人:其中理事长(主席)一人,副理事长二人,秘书长一人。
中国人权观察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成员分别兼任下属各部部长副部长:
(一) 理论文宣部
(二) 内务部
(三) 财务部
(四) 调查部
(五) 女权部
(六) 个案部
(七) 杂务部
中国人权观察监事会设监视五人:其中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一人,监事三人。
9,中国人权观察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答:中国人权观察的工作范围有如下四个方面:
1防止制度侵犯人权
2揭露、反对政府侵犯人权
3揭露、反对公务人员侵犯人权
4揭露、反对据支配地位的势力和个人侵犯人权
5力所能及的帮助一切人权受害者
10,中国人权观察的主要工作方式有哪些?
答:中国人权观察的工作方式主要有:
1, 通过大众媒介观察全社会的人权问题
2, 必要和可能时派员实地调查人权个案
3, 发出报道、评论,进行抨击和表彰,
4, 创办自己的传媒开展前述工作
5, 以联合国人权公约给定的各种方式开展工作。
11,公民怎样参加中国人权观察?
答:申请加入中国人权观察,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同中国人权观察的章程;(二)遵守中国人权观察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三)愿意为保护人权尽其所能;(四)遵守中国人权观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中国人权观察的加入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和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12,中国人权观察成员有哪些责任权利和义务?
答:中国人权观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中国人权观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中国人权观察的活动; (三)获得中国人权观察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中国人权观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中国人权观察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每月10元,每次交纳10个月;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成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理事会,并交回成员证。成员如果12个月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国人权观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中国人权观察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劝其退出。
13,中国人权观察怎样定位和当局的关系?
答:本团体支持玫瑰团队“全民和解、人权至上、狼性互动、和平转型”方针,愿意和中国大陆政府的唯一人权机构——国务院人权办公室建立工作挂靠关系。
但是,中国人权观察在业务上是完全独立的人权组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它应有的功能——社会人权状况的X光机。
我们认为,人权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监督政府,因此,人权组织是否应该挂靠政府机构,这是一个国情问题,但是,哪里有政府哪里就有人权组织进行监督,这才是人权组织存在的意义价值所在。
所以,我们主张,凡是有政府机构的地方,都应该有监督政府人权问题的人权组织。
14,中国人权观察怎样定位和其他人权组织的关系?
答:根据联合国各人权公约规定,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的社会团体都应该多元化以防垄断,我们主张根据结社自由原则自由组建人权团体,在今日中国,客观上,各级各类不同层次不同诉求的人权团体也正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它们都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各自各贡献,对此我们了然于胸,非常欣慰。
我们认为,所有人权团体从法律和尊严上说都是平等的社团,都有权获得合法地位。各种人权组织各有特色,各具意义价值,各有工作重点,因此,它们各展风采,分头发展,即竞争又合作,是良性社会生态的必然。
与此同时,中国的人权事业需要形成合力才能办成一些大事,这样,各人权组织互相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及必要和可能的合并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需要,为此,我们将尽可能处理好和其他人权组织的相互关系。
15,中国人权观察经济上靠什么维持?
答:按照注册社会团体必须有十万元准备金的要求,中国人权观察主要发起人带头义务出资,也发动社会支持者捐款,在注册工作开始之时已经达到了规定标准。
注册还要求提供今后的捐赠承诺书,因此,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大考验,因为仅凭我们自己的义务出资满足准备金要求已经勉为其难。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欢迎各位公民和各种社会团体为中国人权观察继续捐款,欢迎各位公民提供捐赠承诺书,也欢迎海内外社会各界在不附带条件的情况下对中国人权观察提供慷慨赞助。
16,中国人权观察的人权路线图
中国人权观察作为战略性人权团队,即重视目前的人权问题和个案,也不拘泥于一时一事,它更注重的是使“人权至上”理念成为整个中国的共识,并使我们的国家、制度和政府都成为人权的保障而不是成为人权问题的制造者。
为此,我们特提出实施“人权至上”理念的五步路线图,那就是:
第一步,三年内实现民间人权组织合法化。因为没有合法的民间人权组织,就谈不上全面诊断社会的人权病灶,也看不到当局对改善人权有任何诚意——在当局完全不允许人权组织合法化的情况下,人权的基本保障是无从谈起的。当然,合法化有三重意义,第一是当局从法律上允许,第二是人权组织通过获得民众认可而取得社会合法性,第三是人权组织在现实中取得合法化效应。我们最看重的是第二重意义,也仰赖于第三重意义,当然也希望在当局从法律上允许的意义上取得突破。
第二步,五年内成立全民人权保障大同盟。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的新文化主将蔡元培领衔成立过人权保障大同盟,我们希望,在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之前,当今中国的知识界、法律界、文化界、维权界以及其他各路社会精英,能和我们中国人权观察以及各人权组织一道,成立一个基础扎实、运作成功的全民人权保障大同盟。
第三,八年内制定人权法案。二战以后,各民主国家率先如法国革命时期提出《人权宣言》一样以人权法案统率本国法律,以后,各转型国家在拐点到来时也纷纷效尤。虽然对中国来说更主要的是实施问题,但是,全民协商共同制定一个人权法案,对中国来说还是有划时代意义。
第四,以十年时间基本确立全面的人权保障体系。这方面的标准是,1,人权组织大量产生并成功运作,2,政府自上而下均有人权机构并成功运作,3,公务人员确实能接受人权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制约,4,每一个人权个案都能找到救济途径并获得足够重视。
第五,以二十年时间建立全面的人权保障体系,达到今日的香港、台湾标准。
17, 中国人权观察对于全国民众和当局分别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中国人权观察从今日中国的现状出发,为中国规划未来的人权愿景。
中国人权观察的人权愿景可以使中国尽早摆脱掌权者“率兽食人,人亦相食”局面,不仅是全国民众之幸,也是末代统治者之幸。因为保障人权可以使普通民众立即摆脱被权力任意宰割的状况,也可以使末代统治者避免因为革命循环而必然遭致的血腥清算。
因此可以说,人权组织合法化,尤其是中国人权观察所致力的工作,是为当局提供一个避免从高高在上的一元化权力峰巅硬着陆的救命台阶,它们只要不缺乏最基本的当代政治理性就应该深知此理。
当然,我们的目的更主要是解民于倒悬,是为全体中国人提供跟上当代世界文明发展的契机,是为整个中国的万世“开太平”。
注意:
要进一步了解中国人权观察的有关情况,可以从www.rosechina.net网站查看“人权观察·人权文献”栏目的《中国人权观察的宗旨、使命和任务》和“人权观察·内部文献”的《中国人权观察章程》、《中国人权观察注册文告》等文献,动态情况也可以参见“玫瑰中国网站•人权观察”各栏目。
201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