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新规定,要求加强新闻媒体及记者保密制度,记者不能谈论泄露秘密,甚至不能复制和记录秘密。不过有媒体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难以落实。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规定,各新闻单位应该和从业者签订保密协议,禁止新闻采编人员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也不得向境内外媒体、网站提供“职业行为信息”,不得在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介上,以及不得在论坛、讲座等任何场所透露职务行为信息。
新华社报道说,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接触的信息、素材和新闻作品,凡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等,都将被视为职务行为信息,路透社的相关报道认为,这是中国领导人习近平钳制社会批评声音的一个最新的动作。报道说,中国的国家秘密范围广泛,包括官方统计结果和行业数据等。
不过,北京一位新闻工作者刘先生表示,这些新规定其实并不令人意外。
“现在好像进一步收紧,目的是进一步管控,为了钳制思想和社会舆论。中共领导人上来都特别重视新闻媒体。”
美国中文杂志北京之春主编胡平也认为,新规定其实就是过去执行多年的潜规则,这次被官方正式拿出了台面。有关的新规定并未解释什么是国家秘密,对所谓职务行为信息也语焉不详。他认为,这是中国政府历来的做法,也只有这种方式才能实行任意的打压。
胡平表示,中国政府显然认为过去很多泄密事件,是由新闻媒体记者有意或者无意造成的,而这次新闻出版和广电总局出台的措施,正是针对媒体人士,然而但当局对真正的泄密者却无能为力。
“海外很多媒体整天在登官方禁止的内部消息,这些消息的来源,中共不是全不知道,但却无可奈何,因为这些都是中共内斗中各派为了自己的利益有意放出来的,他们自己也在破坏自己的规矩。”
北京的刘先生表示,如果按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规定认真执行,中国的所谓新闻媒体实际上将全部消失,也不需要任何媒体记者,因为记者撰写的报道肯定都是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国因此也将倒退到文革
“文革期间都是两报一刊,其他媒体都是转载。改革开放以后好像放松了,其实一点也没有放松。现在又到了危机的时候,所以只好把历史上的做法又拿出来。”
他表示,过去几年中宣部密集发出文件,一些媒体人士在网上公布,引起海内外舆论的批评,给有关部门造成极大被动。他也认为,中国传统和网络媒体多达上万家,所谓保密新规不可能得到真正落实。
胡平也认为,如今互联网络发达,各种资讯多如牛毛,中国当局也无法完全屏蔽个人信息发布的渠道,因此新规定大有掩耳盗铃的意味。但当局的做法,却肯定会对中国进入新的信息社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