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主持人近日被“有关部门”带走,社会上一片骂声和喊打声,连官媒都於翌日发表社评,断言“芮成钢案敲响社会权力腐败警钟”。社会的共识似乎是,像芮成钢这样自办公关公司、滥用媒体“软权力”,就是公权力腐败之外的另一种形式的权力腐败。不这么干,就是洁身自好的媒体人和好人。

其实,对於大陆媒体人而言,不利用媒体“软权力”谋私,循规蹈矩做事做人,也不见得就比芮成钢乾净,更不比芮成钢拥有道德先进性。体制内的媒体人,可以不捞钱,但想不干昧良心的事却很难.很多人不利用媒体“软权力”谋私,却成年累月说大话、空话和谎话,以撒谎和替人圆谎为饭碗。如果说芮成钢以权谋私尚未出乎人性之外,那种撒谎和替人圆谎的生涯,具有非人性的属性,细细想来,真正是难以理喻。

记得1998年长江中下游发生大洪水,当时我是某党委机关报一名“跑党政”的记者,有一天跟着一位市委常委到某段长江大堤防汛。当时属洪水稳定期,并无特别险情,那位市委常委在堤边巡查了一下,除了一些寒暄招呼,既没有作出任何指示,也没有加固堤防的动作。我回到报社编辑部,老总正带着一帮人开编前会,要求头版头条搞一个所谓“综合报道”,让每名市领导都亮亮相,写他们防汛一线有什么护堤行动、讲了什么鼓舞人心的话之类。我如实禀报那位市委常委既没有作什么指示,也无值得一提的护堤行动,报社老总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大笑,认为我不可理喻。我知道他们的意识是“编”,尽管往好里说,就行了。我当然照办了。

在机关报和政府电视台,所谓“批评报道”必须有编辑部的筹划和党委宣传部的同意,但写表扬稿毫无禁忌,实际上是毫无底线。基本的手法就是一个“编”字,记者和编辑都可以驰骋想像,可以夸大其词,可以无中生有,能让领导高兴算你的本事。我曾经负责报道过两任省委副书记兼市委书记的部分活动,此二人都不善言谈,或者是他们故意藏拙,到哪儿都“讲三点要求”,而报道都是要发头版头条的,於是只好帮他们添油加醋,将三点要求扩展成一大堆“强调”、“指出”。这种事我干得多了,但从未听说领导指责我报道失实。相反,其中一位还特别喜欢审稿和改稿,现场没有“强调”的他要在报道中“强调”,现场没有“指出”的他要在报道中“指出”。

中国号称“党管媒体”,媒体被党管着,是“党的喉舌”。所谓“党的喉舌”,就是党让你说什么你就说什么.党没说但要你说,你也得说,说得领导高兴、满意,领导才会答应。媒体和媒体人在党的事业中的这种地位,注定了媒体人只能是说谎者和圆谎者,这是现有体制的安排。

帮忙说谎和圆谎的一个典型案例,是2012年2月8日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而官媒不质疑,不深入调查,非常忠实於重庆市委的意志,以微博形式将薄熙来同志的意思表达传播出去了。

官媒微博的做法虽然是替人撒谎,但算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至少没有添油加醋。党的机关报和政府电视台,经常要承担的一项任务是“树典型”,其实就是添油加醋。哪里有人做件好事,宣传部门就会要求媒体掘地三尺,非得报道那人“一辈子做好事”。比如“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当年新华社获悉他的一些事迹后,有心把他整成一个典型,於是说他解放前苦大仇深、干革命根红苗正、死前一心想改变兰考县贫穷落后面貌,绝对“高大全”。直到2013年3月,有媒体作了一篇题为《焦裕禄前传》的解密式报道:1942年,焦“为了还帐和生活,也只好去卖兵了”,但没几天就又被放回家了,后来再度“与叔家弟弟焦裕祯共同跟(邻居)窦(安庆)到夏庄去当汉奸兵了”,只是没几天就开了小差。作为党的媒体人,谁不鼓捣出几个“先进典型”,谁就不算一名合格记者。

并不是说,媒体人只有服从命令的份,相对於某一级党委,如果是上级党委的媒体及其记者,就成了此一级党委巴结的对象。新华社驻省分社、人民日报驻省记者站,每年可以从所驻省省委省政府得到几百万元拨款。需要时省里还要划拨土地给这些“中央新闻单位”,名曰支持工作,实则希望高抬贵手、帮着说谎圆谎.一些在下属媒体记者面前趾高气扬的宣传部领导,见到中央在地方新闻单位的记者,个个点头哈腰。

近年来传统媒体不景气,地方机关报纷纷向“中央新闻单位”学习,到所辖市、区、县设立记者站或者办事处,以期利用自己的政治优势做大政府性广告市场,增加报纸收入。报社先拉来某个市、区、县“向领导汇报工作”式开象广告,马上在各地之间形成一种攀比效应,最终机关报与下级权力之间建立起一种广泛而稳固的政治—商业利益关系.

如果说芮成钢的倒台是个人滥用了媒体“软权力”,普遍的情况则是,媒体“软权力”被我们的党和政府自己滥用了。这种硬权力与软权力的交媾,相比於芮成钢式“社会权力腐败”,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是体制本身,无人监督,没有“有关部门”调查和抓人,它被法律和纪检监察机关豁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