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的维权律师高智晟先生,在“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委期间,因替弱势受难者辩护、维权而触怒当局。于2006年被诬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但是在2011年,就在缓刑即将到期前,高智晟突然自人间“蒸发”,被失踪近一年后,在国内、外广泛关注与追问下,当局才被迫承认,高智晟先生的“缓刑期”已被当局莫明其妙撤销。此时高律师早已被秘密投入遥远的新疆省沙雅县监狱。这种极具中国特色式的“失踪”,与其说是被判刑,更不如确切地说是被绑架。直到今年8月7日高律师终于把这个牢底坐穿,获得所谓“刑满释放”。
然而诸多迹象表明,高律师出狱并不表明他已完全获得自由之身,目前高律师在乌鲁木齐岳父家中休息,但无法与外界接触。他的大哥高智义星期六接受外媒记者问询时称,他本人已经回陕西老家,但高智晟还在岳父家,说完电话立即中断:“他在他的岳父家,我回来了,就这么多。”其慌张的神色、语态足见压力之大。而且高律师与其在美国的妻子通电话中都受到限制和干扰。除此之外,更面临着官方巨大的压力。中共官方喉舌《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以他常用的笔名“单仁平”发表文章,对高律师获释出狱,摆出一副官家教师爷的架势,加以呵斥、教训、威胁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更公开裁赃陷害高律师“事实上成为西方与中国进行政治博弈的具体杠杆”。接着更进一步蛮横武断地宣称高智晟和(单仁平所称之为的)“少数异见人士”,“对此其实也是明了的,但他们与之做了配合。他们对中国最终在与西方的战略竞争中落败心存希望”。完全一副文革红卫兵大批判式的无限上纲、上线的伎俩。一个小小老百姓竟然有劳中共官方的大牌御用文人亲自上阵,如此斥骂加恐吓的予以“教训”,充分体现出当局对高智晟律师的极端“重视”。
众所周知《环球时报》是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的子报。其主编胡锡进更是个反民主宪政、反西方、反普世价值观的急先锋。但此人经常又把自己乔装打扮成民间独立人士的形象为官方代言辩护。所以单仁平在他这篇向高律师寻衅发难的文章中一开始便阴阳怪气地写道:“西方舆论大多称高智晟为‘维权律师’,这是个在法律界颇受争议的称谓。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律师就是律师,所有律师的宗旨都应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什么要单独标榜?” 单仁平在这里是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闭眼不看一党专制下中国律师们的特殊困难境况。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确实“所有律师的宗旨都应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完全作到这一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任何国家的任何法律(包括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都没有禁止律师不许为某些群体,某个个人进行辩护的规定。
但单仁平却完全不敢触及下面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即在一党独裁遍地是灾(这是中共当年在延安时自己如此定义)的当今中国,律师们却被要求必须要“讲政治”,还要“服从党的领导”。于是当某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悖执政党的利益时,这时的律师便面临艰难的抉择。律师如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就只好不“讲政治”,不“服从党的领导”,其后果则是严重甚至悲惨的。否则他就只有昧着职业良知,放弃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去接受“党的领导”去“讲政治”。最多只能请求政府“宽大处理”,哪敢据法、据理力争?哪敢去作无罪辩护?所谓“维权律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敢于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仗义执言,依法履行辩护。这就叫维权律师。这样的人,在中国的律师群体中并不是很多,而高智晟律师正是这些人中的佼佼者。这是世人有目共睹的。只有依附于权贵利益集团,甘作御用叭儿的胡锡进——单仁平之流,才会对此故作不解,装疯卖傻予以“置疑”,实则是为其主人的无法、无天在遮丑、辩护。
这样的案例在当今中国可谓俯拾皆是。例如,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这是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但却不符合掌权官员的私人利益。于是官员便假公济私,说此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行为影响了他统治的“秩序”与“稳定”,于是诬对方为什么“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而予以抓捕起诉。这时的律师如要为受害的当事人维权,就必然有悖于官员“维稳”的政治意图,就是不“讲政治”,不服从“党的领导”。否则就只有配合当局,不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中共官员,哪怕再贪、再腐、再邪恶、再无耻,只要没垮台,他就代表党的领导,就是中共政治形象的化身。从林彪、江青、王洪文到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大大小小,上上下下,几十年一贯都是如此。
更为严重的是,当一个案件的审判来自高层的政治意图,“上面”蓄意要加以重判的。例如刘晓波博士的“煽动颠覆政府罪”之类,那就更令律师们不敢去维护他的合法权益。而高智晟律师正是在“维稳沙皇”周永康穷凶极恶疯狂镇压、迫害无辜群众时,他出于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正义感,毅然地接下了一些诸如土地被侵占的农民,煤矿被侵吞的业主的诉讼案,由此也就得罪了一大批官员权贵,得罪了党的领导。而更令“维稳沙皇”恼怒的是,高律师还接下了一些高度敏感的地下教会和法轮功普通练功者遭受迫害的案件,从而触碰了“维稳沙皇”周永康的“逆鳞”。于是残酷的迫害,令人发指的酷刑都一齐向这位正直的律师扑来,甚至连累妻子,祸及孩子。把高律师的家变成了一座监狱,高的女儿上学也被拦阻。如此穷凶极恶,无法无天的行为,虽然手段又狠、又黑,但在互联网时代是无法一手遮天而加以“保密”的。因此当恶行曝于阳光下,必然遭受到包括中国正义人士在内的全世界正义舆论的谴责和对高律师的同情。这是人类良知的必然体现。如果说这也叫“西方与中国进行政治博弈”。那么单仁平的意思岂不是说,周永康之流的侵犯人权,破坏法治的罪恶行径,是代表中国在与西方进行“政治博弈”吗?这种“博弈”只能是“维稳沙皇”的“党性”与人类良知的“博弈”!用单仁平自己在文章中的话来说,就是你们自己用行动把你们的“党和政府”强行“置于法律精神的对立面”了。岂不可悲?!
在高智晟律师遭遇了,政治诬陷,牢狱之灾,家庭破碎,妻离子散,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摧残,等一系列迫害后,刚出狱伊始。环球时报大主编御用文人单仁平,便拉着“环球”的虎皮作大旗,雄赳赳地打上门来。更以一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宣旨太监的架势。对高智晟律师宣示“约法N章”。单仁平写道:“在(高智晟)重回社会的过程中,他显然需要调整自己的行为,不能以为有西方的特别关照,有‘争人权’这个招牌,他就可以像过去那样在中国蛮干。”这真是典型的贼喊捉贼,倒打一耙!一个律师依法为其委托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这跟什么“西方的特别关照”哪有半点关系?难道只许官员权贵肆意侵犯民众的财产权益,人身权利,肆意对民众抓捕、劳教、酷刑,就不许民众提告,就不许律师依法为其委托人辩护。民众、律师依法提告,依法进行诉讼。有关司法当局不但不依法公正审理,不但使民众有冤无处伸,甚而对律师也进行打击迫害。如此枉法维护官员权贵的利益,这才是不折不扣的非法行为,才是既不讲理又不依法的蛮干。这种“蛮干”,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丑恶行径。
中国的律师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特权阶层的眼中钉。在毛泽东暴政年代的所谓“反右”斗争中,各地的律师绝大多数都被打成“右派”送去劳教、劳改。而且整个律师行业也被关停。因为一党独裁的特权阶层,从来就视法治与民主为自己执政统治的“天敌”。因此在毛年代公然提出“法律必须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专政”。待到毛死后,邓小平搞所谓“改革开放”,为了骗取世界主流国家认可他的所谓开明。表面上把这些混帐话收捡了起来。但骨子里仍是奉行这一套。于是律师又才被当局拿了出来装点门面,显示“开明”。但当局只想把律师当作花瓶,作为点缀,根本不允许他们对一党专政下,以“有罪推定”为前提的“无产阶级专政”司法当局提出任何异议。顶多只能说“被告认罪态度好,请求从宽处理”。
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21世纪是民主、人权为时代主流的世纪。特别近十年来中国更涌现了一批,具有民主与人权普世价值观,不“唯官是从”,而要依法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律师。这就使得那些习惯了法律为“我”专政服务,习惯了官官相护,习惯了人情大于王法,甚至习惯于得了谁的好处便偏向谁的腐败庸碌法官们感到十分恼火。于是他们便对不听官方指示或暗示,不按官方意图“走过场”的律师百般刁难。通过毫无法律依据的所谓“年检”,非法剥夺“不听话”律师的执业资格。根据外媒透露出的官方资料,自2003年以來十多年中,中国已有三百多位律師失去執业資格,而其中,有一百二十多位至今仍活跃于法律界为民众维权。更有甚者,官、黑勾结的恶势力竟然还支使暴徒殴打律师,威胁律师人身、生命安全,手段卑劣无所不用其极。一直发展到对高智晟、浦志强、陈光诚、李庄、郭飞雄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甚至使用绑架、被失踪、黑头套、酷刑等一切“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手段加以“蛮干”式的惩处。今年6月30日中共政法委旗下的《法制日报》登载了官控、官办的“中华全国律師协会会员部”的公告,指名郑恩宠、唐荊陵、唐吉田、刘巍、王成、江天勇、滕彪等七人已被吊销或註销律師证,要公众不要被这七律師所“误导”。足见官方对律师新一轮的打压又已开始。中国法律界与中国法治的另一个寒冬已经到来。
所以单仁平的文章并非只是其个人观点。它只不过是官方的一只传声筒。“传”出的却是没有了“维稳沙皇”以后,仍然在疯狂横行的“沙皇”路线。因此决不要以为抓了几个贪官,拿下了周永康,中国的政治便会进步,便会走向民主法治了。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某些贪官、恶吏、只是在权斗中被清洗。但他们所依附的制度和路线仍毫发无损,仍会继续逞凶作恶。所以以高智晟、浦志强等人为代表的维权律师群体,既是在中国只有“专政”没有法治的严酷现实环境中的特殊产物,更体现了中国广大民众与权贵利益集团抗争,维护自身权益的强烈愿望。也许从表面看这些律师力量还并不强大。但他们代表的是历史潮流前进的方向。他们是新生进步的事物。他们既不是为了个人的什么目的,更与什么西方的“支持、关照”毫无关系。官方媒体、御用文人的栽赃、抹黑丝毫无损于他们的光明磊落,义胆忠肝。
维权律师——这个响亮的、大写的名字,已经在中国的法治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他们的牺牲是不会白付出的。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也必将落在他们的肩上!
2014年8月12日完稿
然而诸多迹象表明,高律师出狱并不表明他已完全获得自由之身,目前高律师在乌鲁木齐岳父家中休息,但无法与外界接触。他的大哥高智义星期六接受外媒记者问询时称,他本人已经回陕西老家,但高智晟还在岳父家,说完电话立即中断:“他在他的岳父家,我回来了,就这么多。”其慌张的神色、语态足见压力之大。而且高律师与其在美国的妻子通电话中都受到限制和干扰。除此之外,更面临着官方巨大的压力。中共官方喉舌《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以他常用的笔名“单仁平”发表文章,对高律师获释出狱,摆出一副官家教师爷的架势,加以呵斥、教训、威胁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更公开裁赃陷害高律师“事实上成为西方与中国进行政治博弈的具体杠杆”。接着更进一步蛮横武断地宣称高智晟和(单仁平所称之为的)“少数异见人士”,“对此其实也是明了的,但他们与之做了配合。他们对中国最终在与西方的战略竞争中落败心存希望”。完全一副文革红卫兵大批判式的无限上纲、上线的伎俩。一个小小老百姓竟然有劳中共官方的大牌御用文人亲自上阵,如此斥骂加恐吓的予以“教训”,充分体现出当局对高智晟律师的极端“重视”。
众所周知《环球时报》是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的子报。其主编胡锡进更是个反民主宪政、反西方、反普世价值观的急先锋。但此人经常又把自己乔装打扮成民间独立人士的形象为官方代言辩护。所以单仁平在他这篇向高律师寻衅发难的文章中一开始便阴阳怪气地写道:“西方舆论大多称高智晟为‘维权律师’,这是个在法律界颇受争议的称谓。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律师就是律师,所有律师的宗旨都应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什么要单独标榜?” 单仁平在这里是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闭眼不看一党专制下中国律师们的特殊困难境况。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确实“所有律师的宗旨都应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完全作到这一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任何国家的任何法律(包括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都没有禁止律师不许为某些群体,某个个人进行辩护的规定。
但单仁平却完全不敢触及下面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即在一党独裁遍地是灾(这是中共当年在延安时自己如此定义)的当今中国,律师们却被要求必须要“讲政治”,还要“服从党的领导”。于是当某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悖执政党的利益时,这时的律师便面临艰难的抉择。律师如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就只好不“讲政治”,不“服从党的领导”,其后果则是严重甚至悲惨的。否则他就只有昧着职业良知,放弃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去接受“党的领导”去“讲政治”。最多只能请求政府“宽大处理”,哪敢据法、据理力争?哪敢去作无罪辩护?所谓“维权律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敢于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仗义执言,依法履行辩护。这就叫维权律师。这样的人,在中国的律师群体中并不是很多,而高智晟律师正是这些人中的佼佼者。这是世人有目共睹的。只有依附于权贵利益集团,甘作御用叭儿的胡锡进——单仁平之流,才会对此故作不解,装疯卖傻予以“置疑”,实则是为其主人的无法、无天在遮丑、辩护。
这样的案例在当今中国可谓俯拾皆是。例如,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这是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但却不符合掌权官员的私人利益。于是官员便假公济私,说此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行为影响了他统治的“秩序”与“稳定”,于是诬对方为什么“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而予以抓捕起诉。这时的律师如要为受害的当事人维权,就必然有悖于官员“维稳”的政治意图,就是不“讲政治”,不服从“党的领导”。否则就只有配合当局,不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中共官员,哪怕再贪、再腐、再邪恶、再无耻,只要没垮台,他就代表党的领导,就是中共政治形象的化身。从林彪、江青、王洪文到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大大小小,上上下下,几十年一贯都是如此。
更为严重的是,当一个案件的审判来自高层的政治意图,“上面”蓄意要加以重判的。例如刘晓波博士的“煽动颠覆政府罪”之类,那就更令律师们不敢去维护他的合法权益。而高智晟律师正是在“维稳沙皇”周永康穷凶极恶疯狂镇压、迫害无辜群众时,他出于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正义感,毅然地接下了一些诸如土地被侵占的农民,煤矿被侵吞的业主的诉讼案,由此也就得罪了一大批官员权贵,得罪了党的领导。而更令“维稳沙皇”恼怒的是,高律师还接下了一些高度敏感的地下教会和法轮功普通练功者遭受迫害的案件,从而触碰了“维稳沙皇”周永康的“逆鳞”。于是残酷的迫害,令人发指的酷刑都一齐向这位正直的律师扑来,甚至连累妻子,祸及孩子。把高律师的家变成了一座监狱,高的女儿上学也被拦阻。如此穷凶极恶,无法无天的行为,虽然手段又狠、又黑,但在互联网时代是无法一手遮天而加以“保密”的。因此当恶行曝于阳光下,必然遭受到包括中国正义人士在内的全世界正义舆论的谴责和对高律师的同情。这是人类良知的必然体现。如果说这也叫“西方与中国进行政治博弈”。那么单仁平的意思岂不是说,周永康之流的侵犯人权,破坏法治的罪恶行径,是代表中国在与西方进行“政治博弈”吗?这种“博弈”只能是“维稳沙皇”的“党性”与人类良知的“博弈”!用单仁平自己在文章中的话来说,就是你们自己用行动把你们的“党和政府”强行“置于法律精神的对立面”了。岂不可悲?!
在高智晟律师遭遇了,政治诬陷,牢狱之灾,家庭破碎,妻离子散,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摧残,等一系列迫害后,刚出狱伊始。环球时报大主编御用文人单仁平,便拉着“环球”的虎皮作大旗,雄赳赳地打上门来。更以一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宣旨太监的架势。对高智晟律师宣示“约法N章”。单仁平写道:“在(高智晟)重回社会的过程中,他显然需要调整自己的行为,不能以为有西方的特别关照,有‘争人权’这个招牌,他就可以像过去那样在中国蛮干。”这真是典型的贼喊捉贼,倒打一耙!一个律师依法为其委托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这跟什么“西方的特别关照”哪有半点关系?难道只许官员权贵肆意侵犯民众的财产权益,人身权利,肆意对民众抓捕、劳教、酷刑,就不许民众提告,就不许律师依法为其委托人辩护。民众、律师依法提告,依法进行诉讼。有关司法当局不但不依法公正审理,不但使民众有冤无处伸,甚而对律师也进行打击迫害。如此枉法维护官员权贵的利益,这才是不折不扣的非法行为,才是既不讲理又不依法的蛮干。这种“蛮干”,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丑恶行径。
中国的律师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特权阶层的眼中钉。在毛泽东暴政年代的所谓“反右”斗争中,各地的律师绝大多数都被打成“右派”送去劳教、劳改。而且整个律师行业也被关停。因为一党独裁的特权阶层,从来就视法治与民主为自己执政统治的“天敌”。因此在毛年代公然提出“法律必须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专政”。待到毛死后,邓小平搞所谓“改革开放”,为了骗取世界主流国家认可他的所谓开明。表面上把这些混帐话收捡了起来。但骨子里仍是奉行这一套。于是律师又才被当局拿了出来装点门面,显示“开明”。但当局只想把律师当作花瓶,作为点缀,根本不允许他们对一党专政下,以“有罪推定”为前提的“无产阶级专政”司法当局提出任何异议。顶多只能说“被告认罪态度好,请求从宽处理”。
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21世纪是民主、人权为时代主流的世纪。特别近十年来中国更涌现了一批,具有民主与人权普世价值观,不“唯官是从”,而要依法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律师。这就使得那些习惯了法律为“我”专政服务,习惯了官官相护,习惯了人情大于王法,甚至习惯于得了谁的好处便偏向谁的腐败庸碌法官们感到十分恼火。于是他们便对不听官方指示或暗示,不按官方意图“走过场”的律师百般刁难。通过毫无法律依据的所谓“年检”,非法剥夺“不听话”律师的执业资格。根据外媒透露出的官方资料,自2003年以來十多年中,中国已有三百多位律師失去執业資格,而其中,有一百二十多位至今仍活跃于法律界为民众维权。更有甚者,官、黑勾结的恶势力竟然还支使暴徒殴打律师,威胁律师人身、生命安全,手段卑劣无所不用其极。一直发展到对高智晟、浦志强、陈光诚、李庄、郭飞雄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甚至使用绑架、被失踪、黑头套、酷刑等一切“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手段加以“蛮干”式的惩处。今年6月30日中共政法委旗下的《法制日报》登载了官控、官办的“中华全国律師协会会员部”的公告,指名郑恩宠、唐荊陵、唐吉田、刘巍、王成、江天勇、滕彪等七人已被吊销或註销律師证,要公众不要被这七律師所“误导”。足见官方对律师新一轮的打压又已开始。中国法律界与中国法治的另一个寒冬已经到来。
所以单仁平的文章并非只是其个人观点。它只不过是官方的一只传声筒。“传”出的却是没有了“维稳沙皇”以后,仍然在疯狂横行的“沙皇”路线。因此决不要以为抓了几个贪官,拿下了周永康,中国的政治便会进步,便会走向民主法治了。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某些贪官、恶吏、只是在权斗中被清洗。但他们所依附的制度和路线仍毫发无损,仍会继续逞凶作恶。所以以高智晟、浦志强等人为代表的维权律师群体,既是在中国只有“专政”没有法治的严酷现实环境中的特殊产物,更体现了中国广大民众与权贵利益集团抗争,维护自身权益的强烈愿望。也许从表面看这些律师力量还并不强大。但他们代表的是历史潮流前进的方向。他们是新生进步的事物。他们既不是为了个人的什么目的,更与什么西方的“支持、关照”毫无关系。官方媒体、御用文人的栽赃、抹黑丝毫无损于他们的光明磊落,义胆忠肝。
维权律师——这个响亮的、大写的名字,已经在中国的法治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他们的牺牲是不会白付出的。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也必将落在他们的肩上!
2014年8月12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