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香港泛民主派议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的记者会上举牌抗议。
(图片来源:路透社)
当今研究民主理论少数权威学者之一的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教授Larry Diamond形容,中国人大常委星期日通过香港政改框架,“那是香港,以及民主悲哀的一天”,指出方案不但未能符合普选的国际标准,还可导致社会大众的杯葛。
Diamond在回应南华早报的电邮访问时说:“这大概是想像中最坏的结果,毫无民主进展,连一个迈向民主的时间表都没有,而且坦白的说,甚至连假装民主都免了。”
在史丹福大学教授民主发展课程,并且督导「民主、发展以及法治中心」的Diamond教授说:“在这种类似伊朗式事先做了手脚的制度之下,民主力量要取得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谈何容易。”
他在电邮中又说:“除非提名委员会出现一个非常令人意料之外的结果,我相信大多数香港人所面对的选择,无非只是稍微不同口味的香草,最终将会杯葛选举。”
至少还有两名其他的国际学者指出,按照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大常委所做出的决定未能达到普选的国际标准。
报导引述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政治及管理学教授Gerry Stoker表示,北京的草案“有太多地方不合格”。他说,候选人数不应有上限,而且也不应使用“狭窄和操控性的工具”来筛选候选人。他说:“民主的真谛就是信任人民,以其他手段来决定谁是候选人,就破坏了这个精髓。”
报导又引述澳洲昆士兰大学法律教授Graeme Orr说,候选人要得到至少一半提委员的提名方可参选,“是严重的偏失”,只会将未来的普选变成一场“假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