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我收到朋友的短信,说:“今天,我们都是台湾人”。这诗歌一般的语言,是说我们与台湾大多数选民一样希望台海和平,希望两岸关系通过对话协商和平发展,表达了对台海地区局势至少近期内不会恶化到影响北京主办奥运会而欣喜。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李维一当晚发表谈话表示,“台独”分裂势力搞“台独”是不得人心的,期盼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努力。美国总统布什也称两岸和平化解歧见因此出现新的契机。可见,不论海内外,人同此心,大多数有正常心态的人希望台海局势不要被“台独”分裂势力导向战争。

我想说的是,要相信选票在现代政治中的力量,特别是在政府轮替中的作用。

民主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在中国至少有了90年的传播史。一直以来,我们纪念“五四”新文化运动,说它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在全社会准备了思想文化条件,总是强调它的基本价值或者说旗帜是“民主”与“科学”。按照党史的标准说法,中国先是有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后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而言之,“民主”在我们政治语汇中从来就是一个褒义词。可是,我们却很少强调民主与选票的联系,除了在陕甘宁边区。“文革”时的所谓“大民主”,与选票毫无关系,它不过是“群众运动”(实为奉旨造反的“运动群众”)的代名词。至于“民主柬埔寨”(红色高棉)的领袖波尔布特等人,实行残暴的社会改造政策,更没有民主与选票的影子,他们所谓的“民主”,就是在极强的精英意识支配下做人民的主(有末日审判权的神、上帝)。

总有人在贬低民主的价值时,说凭选票多少来决定领导人或公共政策,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或导致希特勒这样的骗子和恶魔上台。那么,我们可以回答说,第一,选票的少数服从多数并非民主的全部内容(“多数”有简单多数即过半数,与压倒性多数即2/3以上多数等分别;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对一些法案设有两院票决制,众议院的多数赞成案,还要提交参议院表决,国会的法案有时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民主与宪政,与法治是一体多面共存亡的。换言之,宪政与法治对多数人的决定会有制衡的作用。民主国家会立法保障基本人权,多数人的决定如果违法,就像违法的合同一样是无效的。倘若某个社区或家族多数人同意用私刑处死某个人,这在前现代社会是可以的,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即便是全票通过也是要受惩治的犯罪行为。一些反对民主选举制度的人爱拿希特勒的上台说事,他们讳言希特勒的倒行逆施之所以能实行,是因为当时的德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没有法治来保障民主,他才能“无法无天”地行事。一个依靠秘密警察(盖世太保)统治国家的独裁者,他的作为,怎么能算到“民主”的账上?

第二,选票的力量在于它有纠错的功能。某个、某些政客可以蛊惑人心于一时,但当他们露出马脚时,会有人士团体站出来揭露,直到问责、提出罢免案、弹劾案。这些年台湾民众的反贪腐、“倒扁”,无疑对民进党的选情有很大的影响。当民众感到自己利益受到执政者的威胁时,他们会用选票更换领导者。当民众失去了用选票选择领导者的时候,民主其实已死亡。当然,在相对成熟、社会稳定的民主国家,选票更多的时候只是表达对社会政策的选择,有时要福利多一点,有时要自由多一点,让社会在动态的利益均衡中发展。这像掌握汽车方向盘一样,不是纠错,而是忽左忽右地调控。

有些人总是不相信选票的力量,而相当迷信所谓雄才大略的“铁腕”人物。我们不否认英雄人物的历史作用,因为历史进程有很多时候似乎取决于偶然与机运,但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向是由大多数的选择决定的。沙俄的彼得大帝可以算得上开明专制的典范,他推动的改革开放对俄罗斯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是俄罗斯至今仍然未能成为一个成熟的民主法治国家——这几天又有两名新闻工作者死于暗杀。有人总爱说“铁腕”带来高效率。可是哪个“铁腕”统治者的“高效率”能比得上希特勒?他那么快就使德国走出“一战”失败的阴影成为睥睨一世的强国,可后来的结果呢?

相信选票的力量,就是坚定对民主的信念。对此,我们还要不断地讲,直到我们像《国际歌》唱的那样,不相信什么救世主,也不指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