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276年的大明王朝,在进入200年左右的世宗(嘉靖)、穆宗(隆庆)时期,王朝衰败之象显现。世胄权贵对下层民众兼并土地,掠夺资源,强取豪夺,横征暴敛,弄得民不聊生,社会矛盾激化,各种抗争风起云涌;世胄权贵对朝廷欺骗隐瞒,偷漏国税,掘取国财,弄得国库空虚,王室衰微;官吏拉帮结派,贪赃枉法,营私舞弊,欺上瞒下,腐化堕落。在这种情况下,张居正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间,出任神宗(万历)首辅,力主革新图强。但是,他的改革宗旨就是为了稳固朱氏大明王朝统治,而没有迎合历史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与改善民生的目的。因此,张居正的改革,充其量就是明朝衰亡路上的一剂强心针,只能短暂延缓明朝灭亡的时间,而不是根除明朝衰亡病症,挽救明王朝灭亡命运。张居正的改革宗旨、改革方式、改革结果,以及他自身凄惨的结局,很值得后世改革者研究借鉴。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在明穆宗在位的时候,因为才能出众,得到明穆宗的信任。穆宗临终时,遗命张居正等三大臣辅政太子朱翊钧即位,就是明神宗万历皇帝。张居正得到万历皇帝的生母慈圣太后与大太监冯保的支持,又因万历皇帝年幼(登基时9岁)不能理政,而连续10年(1572年一1582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成为当时朝政的最高主持者。为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张居正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

张居正辅政后力陈当时存在五大积弊:“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针对这些问题,张居正采取吏治、军事与经济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具体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内政上,采取铁腕治吏,清查账款,裁减冗员,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其次,军事上,对外敌与内叛均采取强硬手段。重用战将循吏,对外加固边防、通商互市、和平共处,对内平定叛乱、剿灭匪患。为了防御蒙古鞑靼入寇边关,张居正派戚继光守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防御与瞭望用的“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互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又以俺达汗为中介,代表明朝与西藏黄教首领达赖三世(索南坚错)建立了通好和封贡关系。在南方,先后启用循吏殷正茂和凌云翼为两广军备提督,先后领兵镇压了广东惠州府、潮州府、琼州府的起义与叛乱。

再次,经济上,采取税制改革,实行将各种税赋统一用银两缴纳的一条鞭法,即“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张居正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遂于万历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

在张居正的强力推行改革下,一系列措施冲破重重阻力而得以实施,这在一定程度阻止了明朝溃败之势,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统治,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国库积银与储备的粮食足够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使极其腐败的明朝政治在官吏清廉与效率方面都有所改善。但是,自张居正推行改革始,朝廷包括皇族中一批顽固保守势力就千方百计阻扰改革,利用各种手段制造事端,后来张居正离奇病逝后,顽固势力立刻反扑,很快不仅颠覆了张居正的改革,而且还将张居正籍没家产,致使张居正家破人亡。在张居正主导下,持续十年的万历新政,也随着张居正死亡而偃旗息鼓。

细看张居正推行的改革,从他诊断列举五大积弊,到采取的各项改革措施,事实都是围绕如何加强王权统治,而没有考虑民生与社会,更没有体认历史发展潮流,因此整个改革是治标性的,而没有任何治本举措。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到了明末的十六世纪,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得到了发展,而与此相应的民主制度也在成长,人类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从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转变已经成为历史大潮。明王朝当时面临的困境,实质是整个人类面对专制统治的共同困境,而改变这种困境,只依靠治标式的以整肃吏治为主轴的行政改革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建立一套新的适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社会管治制度,即能够加强制约与监督,使官吏无法贪腐、松懈的民主和宪政制度。而这一切根本不是张居正加强中央集权式的治标改革所能企及的。从人类历史来看,一个社会的改革,只要没有真正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需要,那么改革就是暂时的,是修修补补的,治标不治本的,因而也是无法根本解决问题的,这种改革除了延缓历史的前行,或者暂时缓解一些社会的矛盾,最终都难逃走向失败的命运。

从张居正推行改革的力量来看,主要仰仗太后与太监的高度信赖与大力支持,同时皇帝年幼不能理政而产生对他的依赖关系,这样使他拥有战胜各种阻力的权威。在这种权威下,张居正自身对改革的坚定意志,与聚集起一批认同改革、参与改革的同盟者,也使改革得以稳步推进。但从这些改革主力来看,都是官僚体制内权力的调整,没有社会民众的参与,可以说张居正的整个改革都是依靠张居正本人聚合起力量,拟定与推行各项改革举措,使整个改革的发力轴心围绕张居正而展开,这样就使整个改革成为依赖于一个人的改革,而没有成为一种历史的时势,成为社会广泛参与推动的不可逆的运动。正因为如此,在万历成人而意欲亲自理政情况下,整个改革力量发生了分化,最终张居正不无蹊跷地逝世后,整个改革事实就戛然而止了。这种仰仗一个人或某几个人推动,并非迎合历史发展大潮,未能转化成一种社会运动的改革,必然是无法延续的,会随着改革者自然生命或政治生命的终结而终结。不仅如此,因为改革触动了一批既得利益者,他们会纠集起来,期机反扑,在改革力量分化,或者出现改革主导者死亡情况下,被触动利益的顽固势力就会群起反攻,将改革及其社会的一切问题倒扣于改革者头上,进而对其进行反攻倒算,最终不仅中止改革,而且主导改革者也常常难于善终。如中国历史上的商鞅、李斯、王安石等,概莫能外。

今天,我们研究张居正主导的改革及其结果可以获得如下几点经验教训:其一、改革方向上要正确。一个社会的改革,必须符合历史发展的大势,应历史潮流而动,反映历史规律的要求,这样改革才具有历史性、正义性,才是进步的;其二,改革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因为任何改革都要触动既得利益,必然会招致阻力与反扑,要保证改革推进与不可逆转性,动员参与改革力量越广泛,就越能深入人心,越能强大而持久为改革注入动力;其三,要及时将改革举措转化、沉淀成国家法律与制度,使改革成果得到保全与积累,为改革的持续推进提供保障。

张居正为挽救大明王朝所主导的改革及其最后悲惨结局,为后世改革提供了参照,值得后人认真研究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