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普
政治評論人
9月8日,「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起「學校家長救救孩子」行動,成立熱線以蒐集中學生罷課及佔中情報,引發教育界極大反響。「大聯盟」翌日倉皇提出三點修訂,改口說不會處理個別中學生參與罷課個案;但在校方或校長呼籲和推動罷課下,必定公開學校名稱;如出現有組織和有規模的罷課行動,就會通知校方、家教會和教育局。真可謂越描越黑!港共頭目滿以為套一句「出現有組織和有規模罷課」就可以揭發舉報,那麼所謂「不會處理個別中學生參與罷課個案」全是語言偽術,惡意煽動猜忌,助長互相批鬥,簡直禽獸不如!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大聯盟」蒐集罷課中學生資料,製造白色恐怖,因為學生僅以罷課表達意見,但「大聯盟」卻不斷抹黑,保留熱線繼續鼓勵學生和社會人士告密,擔當「秘密警察」,而且威脅公開有大規模罷課行動的學校名稱,旨在向中學校長施壓,因而要求立即取消熱線及公開道歉。9月10日,教協致函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要求調查「大聯盟」違反個人資料保障原則。教協會長馮偉華在信中質疑「大聯盟」以電話、電郵及傳真方式向公眾蒐集資料,超出合理限度,沒有取得當事人同意,無法核實舉報資料,足以令當事人蒙受不必要傷害。同日,中共外圍組織教聯會主席鄧飛也表示對「大聯盟」設立熱綫讓市民舉報罷課學生的做法有保留,質疑熱綫成效,強調不會把資料交給「大聯盟」。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林大輝也看不過眼,批評「大聯盟」沒有必要對學校「指指點點」施壓,凌駕學校自主權,無助解決政改分歧,「深怕只會引起嚴重的反效果」。
最可恨的是,「大聯盟」執委兼教聯會會長黃均瑜一方面聲稱自己對「大聯盟」做法有保留,但又在記者面前高捧熱線電話號碼紙牌宣傳。簡直精神分裂!另外,他以「有無用」蓋過「對不對」的一貫奴性思維,公開譏諷罷課學生「罷課一年也達不到」目的,而且以黑社會手法比喻罷課,「最終引領中學生走向犯罪或墮入法網,我覺得手法與黑社會完全一樣」。他被追問兩者如何一樣,卻指「我不能代表黑社會」,又說「最先打吓波,大家食吓嘢,跟住就偷吓嘢」。簡直不知所謂!這種說法或許可以完全套用到自己與其他地下黨奴,但是絕不適合用來形容罷課學生。教育局長吳克儉更火上加油,稱不會代「大聯盟」回應是否涉及白色恐怖,並指學校經常收到外界投訴,因此學校、家長和學生應已習慣「個別熱線」。他把「恐怖與否」、「公義與否」替換成「習慣與否」此一無關問題,真是偷換概念,欲蓋彌彰。
港共黑惡勢力肆虐,不但沒有知恥知止,反而變本加厲,聲稱自己才是被害人!「大聯盟」聲稱收到大量電話滋擾和恐嚇,輪流佔線,亂報假案,粗口謾罵。的確,許多網民「熱情舉報」,「打爆」舉報熱線,甚至「無限輪迴」傳真到熱線傳真號碼,運用電郵「代訂」包括《大紀元》等電子報,揚言《寵物小精靈》、《美少女戰士》等動畫均含有鼓勵學生罷課元素而要向發起人周融「舉報」無線電視「煽動」罷課。「大聯盟」更聲稱有人電話留言「將你們這班人全部用刀劈死」,周融和程介南等人也收到電話滋擾而被24小時連續撥打,其中程的私人電話被「轉為」抽獎熱線電話,「大聯盟」電郵被轉掛到色情網站。「大聯盟」表示「非常憤怒」而報警,目前由重案組調查。
其實,這些招數和套路全是用來轉移真正焦點。根本的問題是:「大聯盟」公然鼓勵市民違法侵犯私穩,鼓勵市民互相揭批罷課行動,鼓勵市民唾棄中共元老訴求。這種貨色的「三違反」,足以讓港人把「大聯盟」及旗下黨奴,一舉掃入歷史垃圾堆。
一、侵犯私隱違法。適用於香港的《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規定:特區政府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意見;第15條規定:兒童有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不得加以非法或不必要限制;第16條規定:兒童的隱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由此可見,罷課集會是有主見能力兒童的固有自由,保障個人私隱資料也是兒童的固有權利,但「大聯盟」卻不辨此理,反而持續鼓動各方人士披露罷課兒童的個人私隱資料,並以「有兩個獨立資料確認某校有可能出現罷課」作為通知學校、家教會和教育局甚至披露學生個人資料(否則舉報無據)的條件,涉嫌違反公約規定。
此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已經列出六大「保障資料原則」,例如蒐集資料要適當和相關,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只能使用於當初蒐集的用途上,並在完成資料使用目的後刪除,期間內必須確保儲存妥當及不會外洩。有興趣者可自行查閱。「大聯盟」涉嫌已經違反或即將違反其中大部分原則,特別是「蒐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是否合法、公平、克盡告知義務(自願、用途、移轉對象、查閱及更正權利),現已構成重大疑問。此外,正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指出:向「大聯盟」舉報的人在舉報同學罷課時,可能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名字、班級、學校,除非當事人表明願意公開罷課立場,否則未經當事人同意向大聯盟舉報,有違當事人「合理期望」,舉報者可能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如今「大聯盟」公開煽動與教唆他人舉報,從來沒有要求他人必須遵守上述「蒐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以符合法律,對他人觸犯法律舉報別人放任自流,樂此不疲,因而取得個人資料,本身已經涉嫌違法,應受法律檢視與制裁。資料當事人可向資料使用者提出民事索償,包括感情傷害在內;公署也會調查違法事實,一經查明屬實,公署即會發出執行通知,如有違反,即屬犯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二、批鬥搗毀文明。「大聯盟」不但行為違法,而且公然破壞人際信任,刮起文革遺風吹向香港。「大聯盟」聲稱如果出現有組織和有規模的罷課行動,將會通知校方、家教會和教育局,並以「有兩個獨立資料確認」作為發動條件,實在相當可議。舉個例子,某高中的陳同學根本沒有想過要罷課,但是李同學與張同學跟他因金錢或爭女素有夙怨,於是決定整蠱陷害他,分頭獨立向「大聯盟」舉報「陳同學會罷課」,揑造「兩個獨立資料」,就足以把陳同學「捅出去」。如果類似個案眾多,豈非重演文革「鬥私批修一閃念」和「靈魂深處鬧革命」那套故技?香港社會將變成怎樣?人際關係將變成怎樣?「大聯盟」的舉報熱線導致人無信任、自私自利、先發制人、互相批鬥。只要眾多所謂「獨立資料」的「獨立性」無法、無力、無從依法核實,只要「大聯盟」的「獨立性、專業性、法定性、民主性」根本蕩然無存,只要設立舉報熱線的宗旨和動機成疑,那麼「大聯盟」正是把中共文化大革命那一套照搬到香港,弄致人人自危,率獸食人,傷風敗俗,搗毀文明。
中國共產黨還不止於此,還要把白說成黑,顛倒是非,十足「丁蟹」。為了對付中學生罷課,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北京大學法學系教授饒戈平,竟將罷課中學生比喻為文革時期的「紅衞兵」,而後者「不是產生於大學,而是產生於中學」,至今一直「悔恨當年缺乏政治判斷」。他進而誣指中學生缺乏判斷能力,最易受到理想主義及政治熱情鼓動而有不理智過激行為,應以史為鑑,並說在他「進入花甲之年後,仍有一種深深的反思」。他主張政府、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勸阻」罷課,引導未成年學生認清現實政治問題,多講「真相」及解釋人大決定。真是賊語連篇,顛倒黑白!正如「學民思潮」發言人劉貳龍所反駁,饒戈平把「香港罷課中學生」跟「紅衛兵」搞混在一起,簡直不倫不類。當年紅衞兵受毛澤東政治鼓動,對老師暴力批鬥;今天香港中學生則以個人獨立判斷,決定以和平罷課爭取民主,沒有受政黨或政客鼓動,與紅衞兵奉行「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盲目瘋狂崇拜毛澤東的獸奴行為完全不同。相反地,社會上卻有人不懂以史為鑑,至今仍抱紅衞兵思維,拒絕聆聽民意,盲從中共聖旨,封殺香港民主。後生可畏,言簡意賅,發人深省。
三、唱衰毛周罷課。談到罷課,中國現代歷史早有前例。無論是1919年五四運動,抑或是1989年北京學運,都是從罷課開始,但未聞有類似「大聯盟」這類混蛋組織以「救救孩子」為名蒐集學生罷課資料以作舉報用途。反而,我們看到中國共產黨「混世魔王」毛澤東和「白臉總理」周恩來的歷史足跡。他們不但是「革命先行者」,更加是「罷課先行者」。
據《長沙晚報》引述長沙教育史作家張定浙稱:1919五四運動爆發後20日,為響應北京抗議學生,毛澤東在長沙芙蓉區號召長沙大、中、小學代表開會,組成湖南學生聯合會, 發動罷課,聲援北京學生運動。在北方,同樣積極投身「五四運動」的天津南開大學學生周恩來,同年策動罷課。事緣於1919年雙十節,學生與民眾上街慶祝中華民國雙十國慶,被數百名警察阻撓,被警員以槍刺和槍托打傷。周恩來及天津學生團體對此感到極憤怒,為抗議警察專橫,宣佈罷課4日。周恩來草擬《天津中等以上男女學校學生短期停課宣言書》,詳述學生罷課背後的救國理念,「所期政府能順輿情,確保共和」,因而「議決短期停課,表示促進社會覺悟的決心」,藉以宣揚「救國不忘求學,求學不忘救國」。
沒有毛周鬧罷課,沒有事後入中共。沒有中國共產黨,沒有今天習近平。沒有今天習近平,沒有周融大聯盟。大聯盟欺師滅祖,完全不飲水思源。一眾港共地下黨員公然蔑視「兩個不能否定」的習總「最高指示」,實可「雙規」。
無論如何,本月罷課行動已經部署就緒,必將成為香港民間不合作運動的第一擊。「大專政改關注組」表示11間大專院校學生將會響應「學聯」發動在本月22至26日的罷課,並且暫訂參加22及23日的集會,其餘時間會在各院校集會及擺設街站。至於「中學生聯校政改關注組」則宣佈在26日罷課一天,罷課不代表罷學,當天將會參加學聯罷課集會,以及由大學教授舉辦的街頭教室,預計逾百名學生參加,並會提供「回條」供學生交回學校,確認學生是得到家長同意罷課。凡此義舉,如箭在弦,香港有識之士必定鼎力支持,加油喝采,為緊接而來的佔領中環行動加以鞭策鼓勵。至於「反佔中大聯盟」群丑違法、亂港、侵犯人權之惡行,必將被掃入人類文明的垃圾堆。若干年後,回眸一看,周融、黃均瑜等群丑嘴臉及言論,必定成為未來港人子孫和全球華人的笑柄。
政治評論人
9月8日,「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起「學校家長救救孩子」行動,成立熱線以蒐集中學生罷課及佔中情報,引發教育界極大反響。「大聯盟」翌日倉皇提出三點修訂,改口說不會處理個別中學生參與罷課個案;但在校方或校長呼籲和推動罷課下,必定公開學校名稱;如出現有組織和有規模的罷課行動,就會通知校方、家教會和教育局。真可謂越描越黑!港共頭目滿以為套一句「出現有組織和有規模罷課」就可以揭發舉報,那麼所謂「不會處理個別中學生參與罷課個案」全是語言偽術,惡意煽動猜忌,助長互相批鬥,簡直禽獸不如!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大聯盟」蒐集罷課中學生資料,製造白色恐怖,因為學生僅以罷課表達意見,但「大聯盟」卻不斷抹黑,保留熱線繼續鼓勵學生和社會人士告密,擔當「秘密警察」,而且威脅公開有大規模罷課行動的學校名稱,旨在向中學校長施壓,因而要求立即取消熱線及公開道歉。9月10日,教協致函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要求調查「大聯盟」違反個人資料保障原則。教協會長馮偉華在信中質疑「大聯盟」以電話、電郵及傳真方式向公眾蒐集資料,超出合理限度,沒有取得當事人同意,無法核實舉報資料,足以令當事人蒙受不必要傷害。同日,中共外圍組織教聯會主席鄧飛也表示對「大聯盟」設立熱綫讓市民舉報罷課學生的做法有保留,質疑熱綫成效,強調不會把資料交給「大聯盟」。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林大輝也看不過眼,批評「大聯盟」沒有必要對學校「指指點點」施壓,凌駕學校自主權,無助解決政改分歧,「深怕只會引起嚴重的反效果」。
最可恨的是,「大聯盟」執委兼教聯會會長黃均瑜一方面聲稱自己對「大聯盟」做法有保留,但又在記者面前高捧熱線電話號碼紙牌宣傳。簡直精神分裂!另外,他以「有無用」蓋過「對不對」的一貫奴性思維,公開譏諷罷課學生「罷課一年也達不到」目的,而且以黑社會手法比喻罷課,「最終引領中學生走向犯罪或墮入法網,我覺得手法與黑社會完全一樣」。他被追問兩者如何一樣,卻指「我不能代表黑社會」,又說「最先打吓波,大家食吓嘢,跟住就偷吓嘢」。簡直不知所謂!這種說法或許可以完全套用到自己與其他地下黨奴,但是絕不適合用來形容罷課學生。教育局長吳克儉更火上加油,稱不會代「大聯盟」回應是否涉及白色恐怖,並指學校經常收到外界投訴,因此學校、家長和學生應已習慣「個別熱線」。他把「恐怖與否」、「公義與否」替換成「習慣與否」此一無關問題,真是偷換概念,欲蓋彌彰。
港共黑惡勢力肆虐,不但沒有知恥知止,反而變本加厲,聲稱自己才是被害人!「大聯盟」聲稱收到大量電話滋擾和恐嚇,輪流佔線,亂報假案,粗口謾罵。的確,許多網民「熱情舉報」,「打爆」舉報熱線,甚至「無限輪迴」傳真到熱線傳真號碼,運用電郵「代訂」包括《大紀元》等電子報,揚言《寵物小精靈》、《美少女戰士》等動畫均含有鼓勵學生罷課元素而要向發起人周融「舉報」無線電視「煽動」罷課。「大聯盟」更聲稱有人電話留言「將你們這班人全部用刀劈死」,周融和程介南等人也收到電話滋擾而被24小時連續撥打,其中程的私人電話被「轉為」抽獎熱線電話,「大聯盟」電郵被轉掛到色情網站。「大聯盟」表示「非常憤怒」而報警,目前由重案組調查。
其實,這些招數和套路全是用來轉移真正焦點。根本的問題是:「大聯盟」公然鼓勵市民違法侵犯私穩,鼓勵市民互相揭批罷課行動,鼓勵市民唾棄中共元老訴求。這種貨色的「三違反」,足以讓港人把「大聯盟」及旗下黨奴,一舉掃入歷史垃圾堆。
一、侵犯私隱違法。適用於香港的《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規定:特區政府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意見;第15條規定:兒童有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不得加以非法或不必要限制;第16條規定:兒童的隱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由此可見,罷課集會是有主見能力兒童的固有自由,保障個人私隱資料也是兒童的固有權利,但「大聯盟」卻不辨此理,反而持續鼓動各方人士披露罷課兒童的個人私隱資料,並以「有兩個獨立資料確認某校有可能出現罷課」作為通知學校、家教會和教育局甚至披露學生個人資料(否則舉報無據)的條件,涉嫌違反公約規定。
此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已經列出六大「保障資料原則」,例如蒐集資料要適當和相關,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只能使用於當初蒐集的用途上,並在完成資料使用目的後刪除,期間內必須確保儲存妥當及不會外洩。有興趣者可自行查閱。「大聯盟」涉嫌已經違反或即將違反其中大部分原則,特別是「蒐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是否合法、公平、克盡告知義務(自願、用途、移轉對象、查閱及更正權利),現已構成重大疑問。此外,正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指出:向「大聯盟」舉報的人在舉報同學罷課時,可能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名字、班級、學校,除非當事人表明願意公開罷課立場,否則未經當事人同意向大聯盟舉報,有違當事人「合理期望」,舉報者可能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如今「大聯盟」公開煽動與教唆他人舉報,從來沒有要求他人必須遵守上述「蒐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以符合法律,對他人觸犯法律舉報別人放任自流,樂此不疲,因而取得個人資料,本身已經涉嫌違法,應受法律檢視與制裁。資料當事人可向資料使用者提出民事索償,包括感情傷害在內;公署也會調查違法事實,一經查明屬實,公署即會發出執行通知,如有違反,即屬犯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二、批鬥搗毀文明。「大聯盟」不但行為違法,而且公然破壞人際信任,刮起文革遺風吹向香港。「大聯盟」聲稱如果出現有組織和有規模的罷課行動,將會通知校方、家教會和教育局,並以「有兩個獨立資料確認」作為發動條件,實在相當可議。舉個例子,某高中的陳同學根本沒有想過要罷課,但是李同學與張同學跟他因金錢或爭女素有夙怨,於是決定整蠱陷害他,分頭獨立向「大聯盟」舉報「陳同學會罷課」,揑造「兩個獨立資料」,就足以把陳同學「捅出去」。如果類似個案眾多,豈非重演文革「鬥私批修一閃念」和「靈魂深處鬧革命」那套故技?香港社會將變成怎樣?人際關係將變成怎樣?「大聯盟」的舉報熱線導致人無信任、自私自利、先發制人、互相批鬥。只要眾多所謂「獨立資料」的「獨立性」無法、無力、無從依法核實,只要「大聯盟」的「獨立性、專業性、法定性、民主性」根本蕩然無存,只要設立舉報熱線的宗旨和動機成疑,那麼「大聯盟」正是把中共文化大革命那一套照搬到香港,弄致人人自危,率獸食人,傷風敗俗,搗毀文明。
中國共產黨還不止於此,還要把白說成黑,顛倒是非,十足「丁蟹」。為了對付中學生罷課,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北京大學法學系教授饒戈平,竟將罷課中學生比喻為文革時期的「紅衞兵」,而後者「不是產生於大學,而是產生於中學」,至今一直「悔恨當年缺乏政治判斷」。他進而誣指中學生缺乏判斷能力,最易受到理想主義及政治熱情鼓動而有不理智過激行為,應以史為鑑,並說在他「進入花甲之年後,仍有一種深深的反思」。他主張政府、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勸阻」罷課,引導未成年學生認清現實政治問題,多講「真相」及解釋人大決定。真是賊語連篇,顛倒黑白!正如「學民思潮」發言人劉貳龍所反駁,饒戈平把「香港罷課中學生」跟「紅衛兵」搞混在一起,簡直不倫不類。當年紅衞兵受毛澤東政治鼓動,對老師暴力批鬥;今天香港中學生則以個人獨立判斷,決定以和平罷課爭取民主,沒有受政黨或政客鼓動,與紅衞兵奉行「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盲目瘋狂崇拜毛澤東的獸奴行為完全不同。相反地,社會上卻有人不懂以史為鑑,至今仍抱紅衞兵思維,拒絕聆聽民意,盲從中共聖旨,封殺香港民主。後生可畏,言簡意賅,發人深省。
三、唱衰毛周罷課。談到罷課,中國現代歷史早有前例。無論是1919年五四運動,抑或是1989年北京學運,都是從罷課開始,但未聞有類似「大聯盟」這類混蛋組織以「救救孩子」為名蒐集學生罷課資料以作舉報用途。反而,我們看到中國共產黨「混世魔王」毛澤東和「白臉總理」周恩來的歷史足跡。他們不但是「革命先行者」,更加是「罷課先行者」。
據《長沙晚報》引述長沙教育史作家張定浙稱:1919五四運動爆發後20日,為響應北京抗議學生,毛澤東在長沙芙蓉區號召長沙大、中、小學代表開會,組成湖南學生聯合會, 發動罷課,聲援北京學生運動。在北方,同樣積極投身「五四運動」的天津南開大學學生周恩來,同年策動罷課。事緣於1919年雙十節,學生與民眾上街慶祝中華民國雙十國慶,被數百名警察阻撓,被警員以槍刺和槍托打傷。周恩來及天津學生團體對此感到極憤怒,為抗議警察專橫,宣佈罷課4日。周恩來草擬《天津中等以上男女學校學生短期停課宣言書》,詳述學生罷課背後的救國理念,「所期政府能順輿情,確保共和」,因而「議決短期停課,表示促進社會覺悟的決心」,藉以宣揚「救國不忘求學,求學不忘救國」。
沒有毛周鬧罷課,沒有事後入中共。沒有中國共產黨,沒有今天習近平。沒有今天習近平,沒有周融大聯盟。大聯盟欺師滅祖,完全不飲水思源。一眾港共地下黨員公然蔑視「兩個不能否定」的習總「最高指示」,實可「雙規」。
無論如何,本月罷課行動已經部署就緒,必將成為香港民間不合作運動的第一擊。「大專政改關注組」表示11間大專院校學生將會響應「學聯」發動在本月22至26日的罷課,並且暫訂參加22及23日的集會,其餘時間會在各院校集會及擺設街站。至於「中學生聯校政改關注組」則宣佈在26日罷課一天,罷課不代表罷學,當天將會參加學聯罷課集會,以及由大學教授舉辦的街頭教室,預計逾百名學生參加,並會提供「回條」供學生交回學校,確認學生是得到家長同意罷課。凡此義舉,如箭在弦,香港有識之士必定鼎力支持,加油喝采,為緊接而來的佔領中環行動加以鞭策鼓勵。至於「反佔中大聯盟」群丑違法、亂港、侵犯人權之惡行,必將被掃入人類文明的垃圾堆。若干年後,回眸一看,周融、黃均瑜等群丑嘴臉及言論,必定成為未來港人子孫和全球華人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