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悬案
私有制与公有制孰优孰劣,这是两千余年来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悬案。
私有制的出现至少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它是在氏族社会解体之后、由于共同互相协作的生产方式已无必要的情况下出现的。之后,人类社会文明的演进无不与私有制相伴相依,直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大生产。
与此同时,一些思想家提出了公有制的社会理想。因为他们认为,私有制下存在着种种弊端,给社会上一部分人带来苦难。对私有制的谴责到了资本主义早期形成了一种思潮。十六世纪初就有莫尔的《乌托邦》与十七世纪初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叙述对公有制生活的梦想。十八世纪中叶卢梭指出私有财产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是影响广泛的名著。蒲鲁东直指:“什么是财产?财产就是盗窃。”此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公有制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十九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与欧文都谴责资本主义私有制。欧文看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两极分化,指出“世界上充满了财富……但到处是贫困!”他设想的新制度下应当没有剥削与贫困,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权力平等,义务统一。为此他出巨资到美国印第安纳州创建了“新和谐公社”进行实验,可惜不到三年公社就关门收场,实验宣告失败。
之后,公有化事业为马克思所继承和发展。不过,马克思主要是在理论上提出了一套共产主义设想,还没有在实践中加以推行。在废除私有制、实行财产共有这一主张上,马克思与前辈共产空想家们是一致的。不同的在于,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目标。前辈们都主张以改良的和平的方式达到这一目标,而马克思认为这不过是画饼充饥的空想而已,只有以暴力和专政才能开辟一条到达这一理想境界的道路。这一方式首先被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党所采用,接着中共仿效之,果然取得了成功。不过,俄共的共产主义事业依仗暴力和恐怖支撑了74年之后,最终还是无奈收场,私有制又重返俄罗斯大地。中国的情况与苏俄虽略有差异,但回归原点——私有制为社会的基础,看来也是不可抗御的。
俄罗斯和中国,这两个大国在二十世纪所进行的共产主义实验,为之所付出的代价是极及其巨大的,沉重的,不但有上亿民众付出了生命,生产力疲软,经济衰退,……还有文化和道德的深度创伤。唯一的收获是得到了极其宝贵的教益。人类关于社会发展的知识,关于美好生活方式的创造,不是根据先验的推测,也不是某个圣人的启示,而是来自亿万群众在实践中所获得的教训。现在,公有制的神话破灭了。以苏俄和中国的教训为鉴,今后世界上其他国家恐怕再也不会愚蠢地重走公有化这条歧路和死路了!
对公私两制的历史评说
人类在以往几个世纪直至二十世纪上半叶,没有发出过批评公有制的声音,有的只有对私有制的谴责和对公有制社会的美好向往。那是因为人类尚未进行过公有制的实践,人们不好对公有制说三道四,公私两制的孰优孰劣还无法进行比较从而对它们作出中肯的价值判断。现在有了公有制的一番实验,情况就全然不同了。人们终于有评说公私两制长短的资格了。
——说私有制造成了社会的不平等,形成了贫富的差异与对立。可是公有制下难道不是特权者的天堂,官僚主义的乐园!即使在改革年代,由于权力主导市场,官商勾结,化公为私,权贵资本主义横空出世,贫富差距悬殊成为挥之不去的梦魇。
——说私有制是一种剥削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奴役和压榨。可是谁能说公有制下杜绝了剥削和奴役!问题在于,公有制下的剥削和奴役的手段不限于凭籍所有制,更重要的是凭籍权力。权力剥削是一种超经济剥削,它无条件(不靠谱)地占有工人、农民的剩余劳动,使劳动者长期地处于十分贫困的状况。中国人民公社时期(1958—1980)的农民沦落为农奴的悲惨境地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
——说私有制下爆发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指资本主义阶段)。可是公有制下难道就消灭了经济危机!中国曾有一个“票证时代”,对居民必须的消费品实行严格的控制,商品严重短缺,难道不是经济危机!而且不是生产过剩危机,是严重的匮乏危机!大饥荒年代饿死四千多万人,还发生了惨不忍睹的“人相食”,难道不是罕见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文革浩劫达十年之久是否也应当认为是一场危机?文革后期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国库空虚,民不聊生,难道不是经济危机!即使改革以来,又有什么信仰危机,生态危机!……
——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使社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可是,在公有制下是杜绝了浪费还是存在着比私有制下更触目惊心的浪费?公有制下所实行的计划经济,实际上是命令经济(这在毛泽东时代是典型),它是一种不顾经济规律的长官意志,往往导致决策失误,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劳民伤财,这类比比皆是的现象,不知浪费了多少民脂民膏!
——公有制体制下的企业—国有企业,还存在私有制企业所没有的一个重大弊端,那就是无法对庞大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管。
现今国企共有15万家。谁在监管这个庞大的国企群体?是国资委。但“国资委的监管并非全方位覆盖所有国企。”周放生(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如是坦言。国资委通过组建监事会受国务院委派对国企行使监督,监事会主席均由国务院直接任命。为防止监事会与企业形成利益关系,所监管企业每三年轮换一次。但业内人士透露,凭借与监事会主席的特殊关系,从其所监管企业获得好处,也是一条隐蔽的腐败途径。每年对国企的考核中,一些和国资委“关系好一点儿”的央企年终核算也不全是公事公办。所以,国企的资产存在一个“黑洞”,每年从这个黑洞中流失的、被盗的、被贪的、挥霍浪费的国有资产谁知有几多?《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3年共有133名国企高管被公诉或宣判,共涉及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19项刑法罪名。一年之中如此多的国企高管“犯案”,说明国企监管体制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还很不到位。(《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24期)国企陷入腐败泥潭实乃必然。
看来,公有制在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弊端,远胜于私有制下所存在的问题与弊端。这是主张消灭私有制、推行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空想家们所没有估计到的。
公有制各种弊端的总根源
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在其实行中暴露出比私有制更严重的弊端?
答曰:因为在公有制体制下社会生产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发生了错位。这是公有制体制下各种弊端的总根源。
原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自古以来就是亿万民众,而不是政府;政府是为社会生产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在公有制的体制下,亿万民众由生产活动的主体沦落为生产活动的客体,成为受政府摆布的雇佣劳动者(虽然在名义上他们被称为是国家的主人)。生产活动虽仍然需要他们的参与,但他们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实际所有权和生产活动的自主经营权,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安排,去完成指令性的计划(生产指标),主动性受到抑制,创造性受到挫伤,责任心抛到脑后,生产效率自然大大下降。
政府呢,则由生产活动中的客体转变为生产活动中的主体。这个主体享有很大的权力——生产资料和各类社会资源(如土地、矿产、森林等)的占有者、支配者,生产活动的决策者,指挥者,各种环节的管理者。十分遗憾的是,他们对生产经营却缺乏内在的动力。因为生产经营的结果:好与坏,盈或亏,与它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譬如,作为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他无权从巨额利润中获取相应的报酬;更为致命的,他也无需因企业的巨额亏损而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政府派往的一名管理人员,说他是一个经济人,不如说他是一个政治人,是政府这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在市场信息和政府指令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所以,说他是一个生产经营者,不如说他是一个行政长官。这种一身二任的角色虽然不全是他自己所愿,却决定了他不可能兢兢业业地在生产经营中付出一切。与此同时,这个主体(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管理者)还缺乏内在自我约束意识。他们对于企业的亏损和资产的流失不怎么心疼,对于企业经营中的浪费和种种不应有的损失麻木不仁。这是因为,他们只是企业管理的代理人,而不是像私营企业那样是企业的实际所有者。社会生产活动中这种主客体的错位,导致双方都失去了内在的动力—自我激励之力。这就好比是一艘没有动力装置的巨轮,虽然目标宏大,却只能在大海中漂泊。
公有制体制中的这个致命的内伤——即主客体错位的基因,决定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只能处于一种疲软状态,决定了此类社会主义只能是“贫穷的社会主义”。
公有制体制下出现的主客体错位这个致命的内伤以及贫穷的社会后果,這是马克思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的一句名言。在无奈中私有经济得以逐步开放,以至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成分。当社会一旦注入私有经济,社会的经济发展立即活力涌动,如同春回大地,生机盎然,贫穷的物质生活亦立即改观,票证时代终于结束。为什么?因为私有制所具有的内在动力机制终于得以启动,施展其无穷的伟力;它的魅力在于:经营者的付出和回报大体是对应的。私有制企业凭借这一机制优势使一个个公有制企业在竞争中败阵下来。目前国家尚保有的一批国有企业,如果不依仗行政垄断,如果不依赖政府输血,它早就撑不到今天。
现在,公有制与私有制孰优孰劣,经过一番大规模长时段的实验,终于有了历史性的答案。人们将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私有制,看到它的优势和局限。私有制被误解遭否定的历史将永远地成为过去了。
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对现行所有制结构进行“再改造”
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对上世纪50年代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所形成的所有制结构进行“再改造”。50年代将私有制改造为单一公有制。80年代是逐步恢复私有制以及将公有制改造为私有制。可称为“改造之改造”,或“再改造”。从“改造”到“再改造”,从共产恢复到私产,其间正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大约需要一百年,可以说是“路漫漫”。这是一场翻天覆地的社会变迁。
50年代改造的对象是私有制,三年就解决了问题。80年代开启的改造,其对象是公有制,三十年了还不解决问题,长期处于停顿状态。这个“再改造”阻力大的原因,一是意识形态的障碍。坚持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导,国家必须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二是公有制以权力为后盾,得到权力的保护。这个“再改造”成了“自己改造自己”,要放弃权力,放弃利益。这个坎要跨过去就难了。关键看上层领导的魄力了,有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这个“再改造”也不是将私有制取代公有制,不是实现私有制一统天下的格局,而是要构建公私两制的合理结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作用。同理,市场在合理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中也要起决定作用。只有那种不明显受市场约束的经济领域才适合成为公有制经济的活动领地。这个“再改造”的最终目标,农村是把土地还给农民;在城镇是公有制企业大面积的退出,让位。
为什么公有制企业改革的出路只能选择“退出、让位”一途呢?
第一,30多年的改革史告诉我们,所有的改革举措都试过了,都不可能消除公有制企业的弊端。应当说,这些改革的结局都是失败的。
开始是施行承包制。可承包制不包“亏”,因为承包者无力承担亏损责任。承包制还出现短期行为,只顾承包期内的企业效益,对企业后续经营极为不利。接着是抓大放小。实际上是政府卸包袱,好的留下,差的转让给别人去经营,出现职工下岗潮。下一轮就是企业改制,搞股份制改造。结果将企业相当一部分资产转到厂长、经理的名下,他们一夜暴富,却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企业的活力仍不见有新的转机。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方案。正像有的学者(如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所说,这是“新瓶装旧酒”。早在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混合经济思想。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概念,可见已是个老话题了。中石化响应这一改革举措,2014年初提出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但规定: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学者评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和私有资本在铁路、能源等领域已尝试过合作投资,最后都以私人资本的铩羽而归终。目前中石化推出的改革方案,对私有资本而言,以小股东身份参入国企,只能说是一种投资行为,对企业的管理可以说轮不到他们。这种参股只是混合所有制中的点缀,仍然难以改变国企产权虚置、难以激活企业活力这个根本问题。国资委在2014年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对长期亏损“不在状态”的企业将“严肃处理”。正如谭浩俊所说,尽管考核手段不断创新,但始终没有改变央企的面貌。亏的照样亏,不亏的也加入到亏损的行列。国企的出路是让市场来决定企业的命运,让亏损者出局,走国企非国企资本化和非国有体制化之路(《中国青年报》2013年12月31日)。就是说,国企只有“退出、让位”这一条出路了。
第二,国有企业,或者公有制企业一切弊端的根源,前面已指出,是社会生产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错位。那么,要根除弊端的根本之法,自然就是将错了位的主客体恢复到原来的方位——让社会民众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成为企业经营的主体;而政府的权力触角从这些领域中完全地退出,即将参与经济活动的各种权力从行政权力中剥离出来,它不再插手企业的经营,不再包办企业的盈亏等等。它只对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如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对商品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划等)。当企业完全脱离政府的依附,国企就不再成其为国企了。只有到此时,中国的市场经济才能走向发育与成熟,由半市场经济转变为完全的市场经济。
公私两制的归宿
需要说明,国企“退出、让位”的历史走向,并不等于国家不再经管有关国计民生的任何项目。
我们看到,即使已实行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政府也义不容辞地承担经管那些公共性、公益性的项目,以造福于民。如公共交通,水、电、气供应,水利兴修,生态与环境的治理,涉及国家未来发展所需要的先导与基础科研项目的攻关研究等。这些项目,对民营企业来说,或者因资本实力不足而“无力经营”,或者因无利可图、投入大于产出而“不愿经营”,有的则“不宜经营”(如军工、制币等),但对于社会与国家来说,却都是必须的,因此只能由国家来承担此任了。由此可见,国企和民企在职能上是有差别的,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分工,应该根据各自的职能在相应的领域对号入座,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所谓国企改革要“到位”,就是退回到与它的职能相称的领域之内,不再占据理应由民企经营的地盘。也由此可见,国企和民企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经济单位,问题是两者要结构合理,分工有据,以发挥各自的优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几十年来,私有经济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公私两制的结构仍然是很不合理的。认识上的原因是,只看到这两种所有制属“公”属“私”的差别,而社会主义是应当抑私扬公的;没有看到这两种所有制在职能上的不同,致使国企改革一直未能到位,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国企退位,以及政府将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权力的退出,其积极意义是明显的。它为民企获得长足的发展空间。发展民间经济,呼声不断,也为党国上层所重视。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发展非公有经济三十六条”,之后了无声息。到2010年又提出新的“发展非公有经济三十六条”,实际效果仍然不显。再到2012年国务院47个部委提出发展非公有经济引导性政策。结果只有雷声,未见雷雨。为什么?因为国有企业的庞大身躯挡着民间经济的去路。可见民企发展的前提是国企的退位。而政府的权力从社会经济活动中退出后,就失去了以权力谋取不当利益的手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了大批官员走向贪腐犯罪的道路。这不啻是防治腐败、促进廉政之良策,也是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千呼万唤的改革目标的必经之途。
由私有制独占鳌头,改造为公有制一统天下;再由公有制一统天下,转变为以私有制为基础,公私两制共存互补——人类获得这样的经验和知识,已走过了坎坷的道路,付出了极其巨大的代价。
私有制与公有制孰优孰劣,这是两千余年来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悬案。
私有制的出现至少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它是在氏族社会解体之后、由于共同互相协作的生产方式已无必要的情况下出现的。之后,人类社会文明的演进无不与私有制相伴相依,直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大生产。
与此同时,一些思想家提出了公有制的社会理想。因为他们认为,私有制下存在着种种弊端,给社会上一部分人带来苦难。对私有制的谴责到了资本主义早期形成了一种思潮。十六世纪初就有莫尔的《乌托邦》与十七世纪初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叙述对公有制生活的梦想。十八世纪中叶卢梭指出私有财产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是影响广泛的名著。蒲鲁东直指:“什么是财产?财产就是盗窃。”此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公有制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十九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与欧文都谴责资本主义私有制。欧文看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两极分化,指出“世界上充满了财富……但到处是贫困!”他设想的新制度下应当没有剥削与贫困,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权力平等,义务统一。为此他出巨资到美国印第安纳州创建了“新和谐公社”进行实验,可惜不到三年公社就关门收场,实验宣告失败。
之后,公有化事业为马克思所继承和发展。不过,马克思主要是在理论上提出了一套共产主义设想,还没有在实践中加以推行。在废除私有制、实行财产共有这一主张上,马克思与前辈共产空想家们是一致的。不同的在于,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目标。前辈们都主张以改良的和平的方式达到这一目标,而马克思认为这不过是画饼充饥的空想而已,只有以暴力和专政才能开辟一条到达这一理想境界的道路。这一方式首先被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党所采用,接着中共仿效之,果然取得了成功。不过,俄共的共产主义事业依仗暴力和恐怖支撑了74年之后,最终还是无奈收场,私有制又重返俄罗斯大地。中国的情况与苏俄虽略有差异,但回归原点——私有制为社会的基础,看来也是不可抗御的。
俄罗斯和中国,这两个大国在二十世纪所进行的共产主义实验,为之所付出的代价是极及其巨大的,沉重的,不但有上亿民众付出了生命,生产力疲软,经济衰退,……还有文化和道德的深度创伤。唯一的收获是得到了极其宝贵的教益。人类关于社会发展的知识,关于美好生活方式的创造,不是根据先验的推测,也不是某个圣人的启示,而是来自亿万群众在实践中所获得的教训。现在,公有制的神话破灭了。以苏俄和中国的教训为鉴,今后世界上其他国家恐怕再也不会愚蠢地重走公有化这条歧路和死路了!
对公私两制的历史评说
人类在以往几个世纪直至二十世纪上半叶,没有发出过批评公有制的声音,有的只有对私有制的谴责和对公有制社会的美好向往。那是因为人类尚未进行过公有制的实践,人们不好对公有制说三道四,公私两制的孰优孰劣还无法进行比较从而对它们作出中肯的价值判断。现在有了公有制的一番实验,情况就全然不同了。人们终于有评说公私两制长短的资格了。
——说私有制造成了社会的不平等,形成了贫富的差异与对立。可是公有制下难道不是特权者的天堂,官僚主义的乐园!即使在改革年代,由于权力主导市场,官商勾结,化公为私,权贵资本主义横空出世,贫富差距悬殊成为挥之不去的梦魇。
——说私有制是一种剥削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奴役和压榨。可是谁能说公有制下杜绝了剥削和奴役!问题在于,公有制下的剥削和奴役的手段不限于凭籍所有制,更重要的是凭籍权力。权力剥削是一种超经济剥削,它无条件(不靠谱)地占有工人、农民的剩余劳动,使劳动者长期地处于十分贫困的状况。中国人民公社时期(1958—1980)的农民沦落为农奴的悲惨境地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
——说私有制下爆发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指资本主义阶段)。可是公有制下难道就消灭了经济危机!中国曾有一个“票证时代”,对居民必须的消费品实行严格的控制,商品严重短缺,难道不是经济危机!而且不是生产过剩危机,是严重的匮乏危机!大饥荒年代饿死四千多万人,还发生了惨不忍睹的“人相食”,难道不是罕见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文革浩劫达十年之久是否也应当认为是一场危机?文革后期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国库空虚,民不聊生,难道不是经济危机!即使改革以来,又有什么信仰危机,生态危机!……
——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使社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可是,在公有制下是杜绝了浪费还是存在着比私有制下更触目惊心的浪费?公有制下所实行的计划经济,实际上是命令经济(这在毛泽东时代是典型),它是一种不顾经济规律的长官意志,往往导致决策失误,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劳民伤财,这类比比皆是的现象,不知浪费了多少民脂民膏!
——公有制体制下的企业—国有企业,还存在私有制企业所没有的一个重大弊端,那就是无法对庞大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管。
现今国企共有15万家。谁在监管这个庞大的国企群体?是国资委。但“国资委的监管并非全方位覆盖所有国企。”周放生(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如是坦言。国资委通过组建监事会受国务院委派对国企行使监督,监事会主席均由国务院直接任命。为防止监事会与企业形成利益关系,所监管企业每三年轮换一次。但业内人士透露,凭借与监事会主席的特殊关系,从其所监管企业获得好处,也是一条隐蔽的腐败途径。每年对国企的考核中,一些和国资委“关系好一点儿”的央企年终核算也不全是公事公办。所以,国企的资产存在一个“黑洞”,每年从这个黑洞中流失的、被盗的、被贪的、挥霍浪费的国有资产谁知有几多?《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3年共有133名国企高管被公诉或宣判,共涉及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19项刑法罪名。一年之中如此多的国企高管“犯案”,说明国企监管体制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还很不到位。(《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24期)国企陷入腐败泥潭实乃必然。
看来,公有制在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弊端,远胜于私有制下所存在的问题与弊端。这是主张消灭私有制、推行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空想家们所没有估计到的。
公有制各种弊端的总根源
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在其实行中暴露出比私有制更严重的弊端?
答曰:因为在公有制体制下社会生产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发生了错位。这是公有制体制下各种弊端的总根源。
原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自古以来就是亿万民众,而不是政府;政府是为社会生产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在公有制的体制下,亿万民众由生产活动的主体沦落为生产活动的客体,成为受政府摆布的雇佣劳动者(虽然在名义上他们被称为是国家的主人)。生产活动虽仍然需要他们的参与,但他们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实际所有权和生产活动的自主经营权,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安排,去完成指令性的计划(生产指标),主动性受到抑制,创造性受到挫伤,责任心抛到脑后,生产效率自然大大下降。
政府呢,则由生产活动中的客体转变为生产活动中的主体。这个主体享有很大的权力——生产资料和各类社会资源(如土地、矿产、森林等)的占有者、支配者,生产活动的决策者,指挥者,各种环节的管理者。十分遗憾的是,他们对生产经营却缺乏内在的动力。因为生产经营的结果:好与坏,盈或亏,与它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譬如,作为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他无权从巨额利润中获取相应的报酬;更为致命的,他也无需因企业的巨额亏损而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政府派往的一名管理人员,说他是一个经济人,不如说他是一个政治人,是政府这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在市场信息和政府指令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所以,说他是一个生产经营者,不如说他是一个行政长官。这种一身二任的角色虽然不全是他自己所愿,却决定了他不可能兢兢业业地在生产经营中付出一切。与此同时,这个主体(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管理者)还缺乏内在自我约束意识。他们对于企业的亏损和资产的流失不怎么心疼,对于企业经营中的浪费和种种不应有的损失麻木不仁。这是因为,他们只是企业管理的代理人,而不是像私营企业那样是企业的实际所有者。社会生产活动中这种主客体的错位,导致双方都失去了内在的动力—自我激励之力。这就好比是一艘没有动力装置的巨轮,虽然目标宏大,却只能在大海中漂泊。
公有制体制中的这个致命的内伤——即主客体错位的基因,决定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只能处于一种疲软状态,决定了此类社会主义只能是“贫穷的社会主义”。
公有制体制下出现的主客体错位这个致命的内伤以及贫穷的社会后果,這是马克思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的一句名言。在无奈中私有经济得以逐步开放,以至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成分。当社会一旦注入私有经济,社会的经济发展立即活力涌动,如同春回大地,生机盎然,贫穷的物质生活亦立即改观,票证时代终于结束。为什么?因为私有制所具有的内在动力机制终于得以启动,施展其无穷的伟力;它的魅力在于:经营者的付出和回报大体是对应的。私有制企业凭借这一机制优势使一个个公有制企业在竞争中败阵下来。目前国家尚保有的一批国有企业,如果不依仗行政垄断,如果不依赖政府输血,它早就撑不到今天。
现在,公有制与私有制孰优孰劣,经过一番大规模长时段的实验,终于有了历史性的答案。人们将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私有制,看到它的优势和局限。私有制被误解遭否定的历史将永远地成为过去了。
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对现行所有制结构进行“再改造”
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对上世纪50年代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所形成的所有制结构进行“再改造”。50年代将私有制改造为单一公有制。80年代是逐步恢复私有制以及将公有制改造为私有制。可称为“改造之改造”,或“再改造”。从“改造”到“再改造”,从共产恢复到私产,其间正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大约需要一百年,可以说是“路漫漫”。这是一场翻天覆地的社会变迁。
50年代改造的对象是私有制,三年就解决了问题。80年代开启的改造,其对象是公有制,三十年了还不解决问题,长期处于停顿状态。这个“再改造”阻力大的原因,一是意识形态的障碍。坚持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导,国家必须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二是公有制以权力为后盾,得到权力的保护。这个“再改造”成了“自己改造自己”,要放弃权力,放弃利益。这个坎要跨过去就难了。关键看上层领导的魄力了,有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这个“再改造”也不是将私有制取代公有制,不是实现私有制一统天下的格局,而是要构建公私两制的合理结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作用。同理,市场在合理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中也要起决定作用。只有那种不明显受市场约束的经济领域才适合成为公有制经济的活动领地。这个“再改造”的最终目标,农村是把土地还给农民;在城镇是公有制企业大面积的退出,让位。
为什么公有制企业改革的出路只能选择“退出、让位”一途呢?
第一,30多年的改革史告诉我们,所有的改革举措都试过了,都不可能消除公有制企业的弊端。应当说,这些改革的结局都是失败的。
开始是施行承包制。可承包制不包“亏”,因为承包者无力承担亏损责任。承包制还出现短期行为,只顾承包期内的企业效益,对企业后续经营极为不利。接着是抓大放小。实际上是政府卸包袱,好的留下,差的转让给别人去经营,出现职工下岗潮。下一轮就是企业改制,搞股份制改造。结果将企业相当一部分资产转到厂长、经理的名下,他们一夜暴富,却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企业的活力仍不见有新的转机。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方案。正像有的学者(如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所说,这是“新瓶装旧酒”。早在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混合经济思想。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概念,可见已是个老话题了。中石化响应这一改革举措,2014年初提出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但规定: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学者评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和私有资本在铁路、能源等领域已尝试过合作投资,最后都以私人资本的铩羽而归终。目前中石化推出的改革方案,对私有资本而言,以小股东身份参入国企,只能说是一种投资行为,对企业的管理可以说轮不到他们。这种参股只是混合所有制中的点缀,仍然难以改变国企产权虚置、难以激活企业活力这个根本问题。国资委在2014年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对长期亏损“不在状态”的企业将“严肃处理”。正如谭浩俊所说,尽管考核手段不断创新,但始终没有改变央企的面貌。亏的照样亏,不亏的也加入到亏损的行列。国企的出路是让市场来决定企业的命运,让亏损者出局,走国企非国企资本化和非国有体制化之路(《中国青年报》2013年12月31日)。就是说,国企只有“退出、让位”这一条出路了。
第二,国有企业,或者公有制企业一切弊端的根源,前面已指出,是社会生产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错位。那么,要根除弊端的根本之法,自然就是将错了位的主客体恢复到原来的方位——让社会民众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成为企业经营的主体;而政府的权力触角从这些领域中完全地退出,即将参与经济活动的各种权力从行政权力中剥离出来,它不再插手企业的经营,不再包办企业的盈亏等等。它只对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如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对商品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划等)。当企业完全脱离政府的依附,国企就不再成其为国企了。只有到此时,中国的市场经济才能走向发育与成熟,由半市场经济转变为完全的市场经济。
公私两制的归宿
需要说明,国企“退出、让位”的历史走向,并不等于国家不再经管有关国计民生的任何项目。
我们看到,即使已实行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政府也义不容辞地承担经管那些公共性、公益性的项目,以造福于民。如公共交通,水、电、气供应,水利兴修,生态与环境的治理,涉及国家未来发展所需要的先导与基础科研项目的攻关研究等。这些项目,对民营企业来说,或者因资本实力不足而“无力经营”,或者因无利可图、投入大于产出而“不愿经营”,有的则“不宜经营”(如军工、制币等),但对于社会与国家来说,却都是必须的,因此只能由国家来承担此任了。由此可见,国企和民企在职能上是有差别的,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分工,应该根据各自的职能在相应的领域对号入座,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所谓国企改革要“到位”,就是退回到与它的职能相称的领域之内,不再占据理应由民企经营的地盘。也由此可见,国企和民企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经济单位,问题是两者要结构合理,分工有据,以发挥各自的优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几十年来,私有经济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公私两制的结构仍然是很不合理的。认识上的原因是,只看到这两种所有制属“公”属“私”的差别,而社会主义是应当抑私扬公的;没有看到这两种所有制在职能上的不同,致使国企改革一直未能到位,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国企退位,以及政府将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权力的退出,其积极意义是明显的。它为民企获得长足的发展空间。发展民间经济,呼声不断,也为党国上层所重视。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发展非公有经济三十六条”,之后了无声息。到2010年又提出新的“发展非公有经济三十六条”,实际效果仍然不显。再到2012年国务院47个部委提出发展非公有经济引导性政策。结果只有雷声,未见雷雨。为什么?因为国有企业的庞大身躯挡着民间经济的去路。可见民企发展的前提是国企的退位。而政府的权力从社会经济活动中退出后,就失去了以权力谋取不当利益的手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了大批官员走向贪腐犯罪的道路。这不啻是防治腐败、促进廉政之良策,也是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千呼万唤的改革目标的必经之途。
由私有制独占鳌头,改造为公有制一统天下;再由公有制一统天下,转变为以私有制为基础,公私两制共存互补——人类获得这样的经验和知识,已走过了坎坷的道路,付出了极其巨大的代价。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