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国人熟悉的历史小说《水浒》的一个典故。北宋年间以宋江为首的山东梁山泊好汉聚义,定下“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造反原则.他们以暴力打倒一个个贪官,最后被朝廷招安。贪官依然层出不穷.经过二百多年宋元明清,到乾隆国盛,不仅出了大贪官和珅,贪财达到清廷十五年财政收入总和。且直到晚清,李鸿章这样的重臣都公然贿赂,和外国签一个条约,都要收贿数十万两银子。梁山英雄们根本不懂皇权专制制度乃是贪污腐败的根源,不从制度上反贪,只是治标不治本,到病入膏肓,就只有等死一途。
又是二百多年过去,历史教训历久如新。今天中共王朝又在反贪打虎。依然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抓住几条大老虎,只喊打,不敢杀。说什么壮士断腕,重刑反腐不灵、民主反腐也不行,还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以宪反腐”……明知连朱元璋都有信心大杀贪官,他的后人朱鎔基也说“一百口棺材留一个”,为什么贪到几十上百亿的巨虎都不敢惩杀?阳光法案至今不提?无他,中共深知制度已经腐烂,贪腐盘根错节,严打就要动摇一党专制的根本。这是中共危机深重的大势。
说回香港佔中。历史教训同样折射如芒。运动一个多月来,气势如虹,震撼国际.但争取真普选仍未有实质性进展。障碍何在?问题在於:究竟我们要向谁争取民主?佔中初始,目标既清楚也简单——要北京人大撤销或修改关於香港普选特首的八三一决定。但是从梁振英、林郑到港澳办及中共传媒,不容争辩地一句话:人大决议不容撼动!究竟有没有法律根据呢?学联代表梁丽帼在与政府对话中指出,中国宪法62条11款,明订人大常委不适当的决定是可以“改变或者撤销”的。为什么这么多人对宪法视而不见?岂不是反贪官不反皇帝的翻版?天朝之意神圣不可侵犯。
令人诧异的是有专栏名家在运动胶着的满月之际,推出结束佔中的唯一解决办法是梁振英下台。可免使中共因撤回决定而失颜面。甚至譁众取宠地“请梁振英放过香港人吧”——对此颠倒主从关系的高论,学联的回答是要上北京请愿。这种论调之谬误,在於不仅不可行,也不合逻辑。盖因香港的普选决策权完全在北京手中,梁只是一个矢忠的执行者,他为此做替罪羊,客观上可为中共解脱,却势必造成香港建制的管治危机,北京岂可断然出此下策?学生市民已经充分表达了对共产党的义愤,他们不喜欢CY,但目标是CP.这场运动带有反共起义的性质,已是不言而喻的事。既然各方都判定中共不会在香港重演天安门六四屠杀,那么,正是给了学生和市民一个历史性的机遇: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去迫使中共改革向善。这个目标也许很多年也看不到。但历史的进步从来不是一步到位的。信心和坚韧不拔是人类所有正义抗争的本色,向中共而不是港官讨回公道争民主,是佔中抗命的大方向。任何人无法改变。
(2014-11-5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