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词语“奴性”,在社会话题中有着极强的表述力,不断的被人们引用和解读,但是这个强烈词语本身的定义并不十分确凿,至少在当下社会中人们对“奴性”一词的反思总是处于一种既敏感又避讳的状态下。

在鲁迅时代,奴性抨击的主要是中国的旧文化,即所谓的国民的劣根性,其中包含旧的社会规范和旧的社会意识。旧的社会规范与社会意识相互作用,并将其影响施加于人,人被动的接受和习成了相应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以下枚举一些时下流行的表述:心里科学:一种内化为自身主动性、自觉性的意识与行为,表现为对被给予的,对自身有消极意义的事物的无原则的接受性。至少具有4个非常鲜明的特征:(1)、内化为自身主动性、自觉性:最初是外在强加的,但逐渐内化为自身自觉意识;(2)、被给与的:被动的,而非自找的;(3)、对自身有消极意义的事物:对自身没有益处;(4)、无原则接受:接受的无条件性。

日常生活总结:例如以下十例体现奴性思考方式的经典短语:NO.1 【你不能改变别人,只能改变自己】NO.2 【社会就是这样,你又不能改变社会,只能适应】NO.3 【不要抱怨,抱怨又解决不了问题】NO.4 【少抱怨,多感恩】NO.5 【比起谁谁谁,你已经很幸福了】NO.6 【凡事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NO.7【快乐也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过得快乐一点?】NO.8 【父母都是为了你好,只是方式不对】NO.9 【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NO.10 【再过几年你就不这样想了】

这些对奴性的考察得出了一个相同的特征——顺从,并且自觉。不需要借助武力和法规的威胁,就能在无形的权威之下,通过人们自己的感知和理解接纳了外在的社会规范,直到从被动变为主动。即使某些时刻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凸显,在社会规范的边缘起到缓冲作用的潜规则仍然可以对个体产生极大的作用力,并且裹挟个体意志回归中心的社会规范。然而在这些表象之后,这种从被动到主动,从到适应的转化具体是如何发生的呢?社会规范与个体意识之间是如何衔接起来的呢?社会意识是如何对个体产生向心力,以及如何诱导个体主动维护既有的社会规范的呢?最终,使个体与反个体的社会规范紧密连结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组织方式?如果我们可以回答这些问题,我们不单可以理解人们为什么会被灌输奴性、为什么会反抗无效、为什么会被最终同化这些难题,还可以在瓦解了奴性背后的推动力之后,消除人们对奴性的认识困难并且最终攻克奴性。

专制一旦在社会中建立,就将所有人分为两类,一类是精英;一类是后来被民粹化了的大众阶层。大众阶层必须服从既有的社会规范,并利用旧有的上升通道,一开始可能是被动的,但很快就会转化成一种无处不在的奴隶道德,构成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大众阶层为了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只能主动利用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具有的经验和资源,其结果不是向上在既有的社会规范中成为佼佼者以外,就是向下在原来的大众阶层中进行新的区分。在这样的组织模式下,人们不能积极的充分的投入反抗,就无法改变既有的规则,所谓的缓慢发育实际上只是缓慢凋亡。当人们逐渐接受了现有的社会环境,人们的心理意识也会变得局限,即是所谓的同化和成熟,直到人们已经没有能力打破伪相,维系一种更好的理念,并基于这种理念来生活。在利伯维尔场上,“无形之手”基于开放的竞争环境衔接个体与社会,吸引人们建立和适应相应的组织模式,而在封闭社会中也有一张无形之手基于既有的权威诱导人们出于自己的社会性需求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组织模式。

这里要讲的民粹,正是基于以上所说的组织模式。是一种在盲目的缺乏安全感的生活中产生的社会认同,是一种个体无意识中产生的道德无意识,是在个体极其容易被社会边缘化的社会规范下习成的奴隶道德和对社会规则的病态认同,以及在这个过程中自发产生的针对于社会规则的服从力、向心力和组织力。由于这种民粹在源头上是一种“被民粹”的概念,所以姑且称为“大众阶层的被动民粹”。社会中的统治者们通过既有的社会规范制造出一个围绕中心运动的逆向淘汰机制,而大众阶层受其惯性带动,并组织整个社会围绕其自发运转,可谓真正的拥护。当这种被动的民粹从思想上和行为上为既有的社会规范和社会意识提供了足够多的向心力时,这种民粹就成为了专制社会中的陀螺仪稳定器,成为了专制社会中最强大的维稳力量,甚至在改革转型时还成为最强大的反动力量。

所以在假设条件下,如果以追求最大伤害为出发点,袭击者枪击官员和警察如不直接扫射平民(当然,决不能屠杀平民,所以只能对他们进行启蒙)。这种可悲的事实正如韩寒所说的:“当党组织庞大到一定程度,它就是人民本身,人民就是体制本身。”——不敢面对这个真相吗?那你用什么给别人启蒙?当你欺骗自己和他人无视这个事实的时候,你自己依然身处旧的腐坏的社会规范之中,当你遵照当前的社会意识,利用旧有的组织模式,你依然是在为这个社会的规则效命,还记得那张看不见的手吗?你说的话会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失去真实的效力。当你身处这样一个立场对他人夸夸其谈时,就像是站在洞里给其他被囚禁起来的奴隶讲述阳光一样,他们不可能真正接受你的观点,因为他们的思维依然是被局限着的,而且在他们看来你也和他们也没有什么不同。这真相的面前鸡贼不仅会使你所传递的信息不仅是无效的,甚至你自己都是应当被人们怀疑的。所以对于真正的革命者而言,化解既有社会形态对自己以及他人的消极损害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的挑战,幸好这正是建立公民社会的意义所在,以一种新的组织方式取代旧的组织方式,以一种不受羁绊的身份建立一种不受专制权力操控的社会规范。

培育公民社会是时下讨论中的一大热点,公民社会的本质是多元社会,意义在于在既有的政治权威之外建立新的组织形式,帮助人们疏离和抵抗既有的社会规范,而最终以新的健康的社会规范则取代既有的社会规范。不过,人们对公民社会的认识和推动方法上还曝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我认为在认知上,公民社会和“民主宪政”不同,不是一个可以搬来搬去的框架性制度,公民社会需要自下而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育,在其萌生的过程中需要有破才能有立,需要在对旧的社会规范的批判中建立出新的价值,而在相应的新的组织模式中公民社会才能生根发芽。

其次,我认为建立公民社会完全不需要依赖什么中间阶层来提供发展土壤,我们不能看到西方人睡觉前先洗澡,就认为洗澡导致了睡觉,事实上中国的中间阶层是社会转型的最大反动力量。底层市民、学生、无业人员、骨灰级网民都有很大机会走在建立公民社会的道路上,当然,前提是能够对民粹社会与公民社会进行区分,不能把公民社会建立成同乡会、天地会、老鼠会。再次,建立公民社会不是一个简易的运动,不能为人们提供了方向却缺少方法,在推动过程中利害一定要明晰、理论一定要扎实。以我短见,许志永博士发起的新公民运动中笼统的概念和模糊的大词有点太多太频,反倒真正能在论点上起到切入和支撑作用的思想理念却相当贫乏,另外除了“文案宣传”有点飘以外,“公义、自由、爱”也不如“真、善、忍”这种理念飘的容易入眼入心。

说白了,启蒙就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实施过程,我们用理想化的方式推广我们理想化的主张,有时候玩的开心就好,不要动不动为了现实而折衷。不过,有时我们认为过度理想化了的东西其实却也只是基本事实和真相,是我们顾虑了太多反而绕了远路。最后,不论理想主义者孤单也好、无力也罢,不要动不动就灰心,因为理想主义者可不能缺少了理想,实际上启蒙有利于实现理想,理想主义有利于建立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有助于推动启蒙,我们理想主义者也会指数级分裂……神交式繁殖……宇宙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