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吹上了天的草根民主,已经彻底死了。
 
 
 
2007年3月的时候,中国的两会结束,物权法通过,和谐社会呼声正高,德国之声电台就这个问题进行了采访。
德国杜伊斯堡大学中国问题专家托马斯-黑伯勒对电台表示,“中国正在逐渐形成公民社会的结构,但还不存在公民社会。”
黑伯勒教授的看法在当时的欧美社会中比较典型,国内的主流知识分子也大多持有这样的看法,他的看法可以归纳为五点。一,国家允许并支持私有经济的发展;二,允许知识界就中国未来展开讨论,当然是有限的言论自由;三,中国政府还提倡地方实行所谓草根民主,允许村庄和居民区的自由选举,而这实际上也是在为未来的公民参与做准备;四,大多数中国人缺乏参与意识,需要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公民才会有参与的欲望;五,压制或限制民间活动的不是中央政府,而是地方当局,必须将地方政策和中央政策区分开来。
黑伯勒教授的看法并非完全的盲目乐观,也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中国大陆境内的部分问题。但是在当时而言,这样的看法就存在着诸多的漏洞。
当时的私有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被允许发展,而私有经济的瓶颈大体可见。虽然红二代对经济社会的染指还没有被彻底的曝光,但是真正的私营经济举步维艰。孙大午仅仅涉嫌政治言论即身陷囹圄,而更多地私营企业家即便不涉及政治也举步维艰,尤其被以扫黑的名义侵吞资产,真相惊人。
至于有限度的言论自由,其从来就不等于言论自由。犬儒的大陆学界一方面为了扞卫自己言论的空间,也为了挽回苟且的面子,同时还要顾及政府的脸色,于是编造出一套有限的自由言论。而西方社会中那些同情中国的学者,也往往基于对国内合作伙伴的信任或者对于所谓左翼政府的不切实际的愿望,而愿意采信这样一个毫无逻辑的説法。
当然,至于吹上了天的草根民主,在2007年的时候已经彻底的死了。2000年前后的村级选举热潮,以及2003年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浪潮,已经在日益严酷的打压中走向了末路。2005年以后,村级竞选的所有代表都已经开始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或者在征地浪潮下涌现的贿选中黯然退败给黑金选举。2006年的人大代表选举,从参选热度到烈度都做了最后象征性的告别,那批以选举为手段抗争的竞选者们,遭遇到的是残酷的高压,他们从2003年的选票战失利,变为2006年的维稳战牺牲品。而所谓的社区民主,也是短暂的兴起后,即溃败于开发商保安队与公安法院的铁拳夹击。村级民主、社区民主到基层直选,都几乎宣告了彻底的失败。
而所谓的生活水平决定参与意识,已经是老掉牙的公民教育派与常识派,即便是主流的知识界也不太乐于用这个观点来为政府的行为辩护。
至于第五点,在2007年时候还是不容易分出一个胜负观来的。最受人关注的案件之一,就是陈光诚案,而即便陈光诚已经被判刑收监。但是仍有极其强烈的意见认为,这起案件是典型的地方政府蒙骗中央政府而自行作恶的典型案件。
当然,当时电台主持人提及到但后来为播出的一点是,黑伯勒教授将中国社会蓬勃增长的NGO数量,部分的等同于公民社会的发展。
虽然是2007年,但当时我还在选举、维权与NGO一线,观感对此完全不敢苟同。我对黑伯勒教授认为没有公民社会的观点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公民社会结构正在形成则是彻底不敢苟同。从当时的经验来看,所有的领域恰恰没有任何的进步,如果诚实的看待社会的发展,而不带有任何功利性的心态和语言去包装行动,我所体验到和看到的只有全面的后退。
当然,在2007年的时候,一切都没有见到分晓,而黑伯勒教授所阐述的五点观点,虽然有可以质疑的地方,但也同样的能找到诸多的证据加以佐证。
其实,黑伯勒教授在最后也表示过,中央政府虽然不如地方政府那般黑暗,但是中央政府绝对不允许其领导地位被挑战。而对于公民社会的发展而言,既然有这样一道天然的铡刀锁定了天花板,那虚无飘渺的公民社会发展根本就是一条悲壮的自杀之路。
到了2014年末,所谓的公民社会代表已经全面溃败了。回头看去,再来品味2007年时主流社会认同的所谓公民社会发展的五点基础,不觉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