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好事者发现,安徽一些涉案的官员,尽管案情清楚,罪名确定,却好官照做,行贿买来的乌纱帽还戴在头上。于是,舆论大哗,一位买来乌纱帽的中级法院院长被称为“行贿院长”。
买官卖官是一个古老的行当,而中国由于有世界上最悠久的官僚体系,这个行业尤其发达,行规繁复,有明的有暗的,在买主和卖主之间,必然有中间人和掮客,弄不好,买家就成了冤大头。不过,古代做官,在科举制实行后,多数情况需要考试,在考场上脱几层皮,命还要足够好,才有资格戴上乌纱帽。买官帽子基本上属于一种制度的补充,或者说无奈的补充——朝廷没钱花了,开捐填补国库。只是官帽子一开卖,车就往往刹不住,越卖越多,越卖越想卖,最后买官卖官不再是补充,而成了做官的主要途径,到这个时候,朝代也该换了。
在多数情况下,古代买官卖官是公开的,由吏部专门机构操办,买官的钱理论上是要进国库的,而且明码标价,一清二楚。只是官帽子底下名堂多,秘密也多,同级别的官帽子,含金量大大不同,而且补缺早晚长短也大有讲究,这都关系到买官的投资能否早日收回的大问题,不是内行,无论如何弄不明白。凡是名堂多,而且黑箱、灰箱操作的所在,就得走门路。不过,古代的买官卖官,毕竟已经纳入制度范围之内,说起来虽然不那么正大光明,但大家知道到哪儿去交易,跟谁交易,不走门路,顶多多花点冤枉钱,只要资金足够雄厚,不愁买不到官帽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买官卖官,留给掮客私下交易的空间不那么大。
现在的情况可有点乱。就算对“干部队伍”最乐观者,大概也没有人敢出来拍胸脯,说我们没有买官卖官的。买卖到什么程度,有多普遍,不好说,至少买官卖官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若要富,动干部”,是民谣,但也是一些地方的事实。毕竟,我们的公务员考试选拔制度还不是官员任免的主流,官与非官,大官小官的分别,往往取决于主管领导的主观意志和主管部门的参考意见。制度上的门槛和限制,群众的监督不是没有,但往往起不了决定作用。既然一把手说了算,一把手的个人喜好就显得非常关键,而如何打动一把手就成为那些想打主意的人操作的必需环节。于是,局面混乱。说了算的人,意志不坚定,躲躲闪闪,半推半就者有之;能吃则吃,贪得无厌,甚至主动索要者亦有之;意志坚定,死活不肯受贿者也不是一个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想要挤进官员队伍的人,想要升官的人,就有点麻烦。因为首先大家的共识是,当官得买,但怎么买,价钱如何,却不甚明了,碰到一个公开要钱的,倒是好说,痛快付款或者讨价还价就是,如果碰到躲躲闪闪的,事情就多有曲折,给也不行,不给也不行。不幸摊上一个清廉的,掏钱说不定还会有罪过。这些问题和麻烦,无形中增加了买官的成本和难度,不仅给了很多掮客可乘之机,而且也给了骗子太多的机会。越是级别高的官员,吃骗子亏的可能性就越大。贵为厅局级,却被一个农民忽悠了,也不是一个两个。
与此同时,反腐力度的加大也增加了官场上抢帽子游戏的风险成本。买官做,等于是一种投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风险足够大,就变成了一种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想要将本求利不那么容易,一不留神就本息全失,吃上几年牢饭。买官过程的不透明,已经把这种投资成本提高了,于是做官就成了一种投入很高的风险投资。
风险高了,不会吓退投资者,因为里面的利润太高,已经高到比马克思当年所谓甘愿为之上绞架的利润还要高上若干倍的地步。买官卖官,只能越来越普遍,普遍到一定程度,法不责众,要抓也只能抓几个为首的。因此,大鱼之外的中鱼小鱼,也就只好睁眼闭眼,随他去了。组织上甚至还可能在继续任用的同时,给这些负案但罪行要轻一些的官员某种“组织结论”,让他们安心,以稳定“干部队伍”。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大家都彼此彼此,官帽子都是买来的,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只要上面没有压力就不肯深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官员任免升迁制度已经混乱到了危及体制的境地。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