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以兌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諾言。這是中共六十多年來首次聲言要改變自己的執政方式,並將司法改革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似乎可視為中共政治體制改革進入實質階段的信號。
經濟腐敗是標,政治腐敗是本
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礎是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權力相互制衡,而中共六十多年來一直延續的是毛氏的「無產階級專政」和鄧氏的「四個堅持」,即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合一的「黨天下」。政治權利的腐敗才是最大的腐敗,經濟腐敗是標,政治腐敗是本。眼下,不解決政治制度三權一統的根本問題,不僅當下反腐運動會前功盡棄(被權貴集團反戈清算),中共政權也會被時代潮流所拋棄。從制度設計入手,殺出一條血路,正是中共當下自救的唯一出路。
為避免重陷當年法國「舊制度與大革命」的滑鐵盧,今天中共意識到面對的是舊制度的殘餘和新權貴的威脅,已經到了不治本則左右皆亡的地步。這個本,就是二千多年皇權政治的極權制度之本。
歷史上的中國,是東方專制主義的大本營。立法、司法、行政三位一體的皇權制度設計自秦始,一言九鼎,崇武尚法,專權苛政,普天之下,王土王臣,霸道與王道狼狽為奸,皇權與相權互為表裡。二千年之司法,將民之公天下權作一己私天下,視天下百姓如草芥,家法、王法、國法混為一談,民怨浩天,冤獄遍地,靠的就是皇權專制的鎮壓機器。中共建政初期鎮反運動中大行政區的「軍政委員會」、文革中惡法之最的「公安六條」、江治時期的「六一○辦」和周永康政法委的「維穩辦」,依靠的都是集黨政軍警、公檢司法為一體的極權體系,這和史上刑部、廠衛如出一轍,是「歷代都行秦政制」的秘密所在。
「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
三權統制還是三權制衡,這是衡量國家現代政治還是傳統政治的分水嶺。可惜的是多年來,中共毫不隱晦地強調「黨的一元化領導」,家醜外揚地公開宣講「三個代表」,以主子自居,以黨立法,以言代法,以政行法,時而嚴打,時而維穩,靠運動治國,用威懾行政,結果將國家司法體系演變為替一幫新舊權貴保駕護航的工具。
中共正像一艘漩渦中的大船,進也不是,退也不能。這個漩渦非外力所致,而是中共自身「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邏輯悖論。如何擺脫困境,是司法體制走出不講規矩、草菅人命、禍害天下的關鍵所在,也是考驗習李政治智慧的試金石。在黨政不分的體制下如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的分離」;怎樣才能確保執政黨自身「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而非又一場中國式的夢遊;司法審判中「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不限制政法委的干預如何實現?在一黨獨大的背景下,如何將「黨的領導」納入法治軌道?沒有這個前提,「依法治國」始終處於悖論之中。顯然,如果不堵住這一政治制度的巨大漏洞,中共這艘大船依然在這個邏輯漩渦中打轉。治理體系不僅難以實現向現代化的轉型,還隨時處在系統崩盤的危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