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的现状与前瞻”征文
自己的文章发表了,有人回应,不论是正面的赞同,还是有人从侧面甚至站在对立面上批评,都是件好事。如李大立先生所言,理越辩越明。所以,我首先要感谢李大立先生对《一种渐进主义的民主化方案——〈论人民代表〉之二十》一文的关注!也感谢《民主中国》提供了讨论的平台!不过,拜读完李大立先生的大作:《尊重现实,不等于放弃原则——商榷卫子游先生》之后,对李先生批评我的观点,我却并不赞同。兹将对李先生批评意见的主要内容回复如下:
李:“但是,中共决不会领你的情,因为嗜权如命的中共绝不可能主动交出政权;大陆人民也绝不会领你的情,因为他们为中国民主奋斗了几十年,目标绝不可能是变相的独裁专制。至此,笔者才明白卫先生之所以屡屡在中国民主化道路的设想方面提出一些「护党救党」,从而阉割了民主本质的主张,是因为卫先生「屁股没有坐到人民这一边来」,时时处处为共产党维护政权着想,而没有从人民大众渴求真正宪政民主的愿望出发。因此卫先生提出的所谓「民主现实道路」「可供选择的民主之路」势必成为「民主歧途」。”
卫:好大的帽子!李先生又犯了我前次指出过的毛病,阅读不够仔细。在这一段之前,我交待的非常清楚,\”我把自己提出的中国民主化转型的渐进主义方案仅仅视为建议,是在探讨一种可能性,以扩大中国转型时的选择范围,而不把自己的意见视为真理或唯一正确的道路。\”我并不希望自己的观点是设计中国民主化的唯一方案,而只是增加一种选择,目的在拓宽思路。在这里,可以看出李先生与我在思维方式上存在巨大区别。我是探索真理的思维方式,旨在增进知识增量,而非政治家式的希望指导中国民主进程。李先生则是真理正义在握的那种语气。李先生如果旨在作政治家,自然不能在多条道路之间游移不定,有坚定自己的道路一路向前的精神才是可取的。但我作学问,如果跟李先生一样,断定李先生的\”台湾模式\”是中国未来民主进程唯一正确的选择,那就不是政治正确,而是堕落成为李先生们的\”喉舌\”了。
李:\”或许卫先生会说:我们必须面对中共武装到牙齿的现实,不可以挑战他的政权,只可以从维护他的统治出发,设想一些首先它能够接受的「民主方案」。\”
卫:请不要用这种虚拟语气来论证。我不是\”或者……会说\”,而是从来没有这样说,也根本不会这么说,更不曾主张\”不可以挑战他的政权,只可以从维护他的统治出发\”,我只是认为,李先生式的挑战中共,迄今为止并没有获得成功。既然这条路并不曾把我们引进民主中国,那么,李先生是否可以允许别人再设想另外的途径呢?选择任何与李先生所认为的不同的途径,就一定是\”不挑战\”,是\”维护他的统治\”么?如此说来,中国民主就只有完全按李先生所指出的台湾模式这一条路?如果这条路一直走不通——至少到现在还没有走通是事实吧,李先生又如何交待呢?台湾模式是有条件的,如果中共内部一直不出现一个蒋经国,我们就一直睁着眼睛等下去?
所以说,李先生的意见,表面看来是要促进中国民主,实现上不过是主张让大家就等在那里,等个共党版的蒋经国出现,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要作,作了就是“不挑战”,就是维护中共的统治。
李:“卫先生忘了独裁专制和民主宪政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有你无我,不可能共存于一体”。
卫:可李先生在后面列举的英国宪政之路,却正是共存于一体。从《大宪章》出现的1200年代,到实现普选的1900年代,英国的专制独裁与宪政民主之间,长期共存于一体。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等都曾有这页共存的历史。即使是美国,宪政民主与对黑人的专制,也曾共存了一百多年。整个人类渐进民主的历史,所谓\”天鹅绒革命\”的特点,就是宪政逐步融解专制的历史。这种革命也被称为不流血革命,或不彻底革命。革命成功后,旧势力并一下子全部彻底地赶出历史舞台,而是在政治上给予某种出路,让其缓慢退出。李先生所举的英国证据,正是\”天鹅绒革命\”的祖宗,旧贵族没有被一下子全部打倒,而是让旧的势力在上院存身,从而避免他们在革命中和革命后与新势力产生激烈对抗,正好从反面证明了李先生独裁专制和民主宪政\”不可能共存于一体\”的论断是站不住脚的。它们至少在1990年代以前英国几百年的历史上,就曾经共存于一体。
李先生所希望实现的一步到位式的革命——无论暴力革命还是台湾革命取得成功,只是到20世纪才成为较为常见的现象。但是不是从此就成为唯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可能还是要打个问号。
李:\”1、笔者认为,先勿论该「参议院」是什么性质和权力的机构?是否经人民授权?是否有代表性?是否有认受性?单就其组成来说,各党派平等吗?和现今的中共一党独大有何区别?和「中共领导下的统一战线」有何区别?中共和「民主党派」组成的所谓「泛红阵营」有什么权力独霸「参议院」十到二十年?\”
卫:英国上院在数百年中,没有得到人民授权,但正是这样的贵族院的存在,缓和了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使得英国宪政之路成为历史上少有的和平转型之路。如果中共能退进「参议院」,众院和国家元首掌握在民选政治家们的手中,这与一党独大,区别可就太大了,难道李先生看不出这之间的区别?这是民主与专制的区别!英国上院虽然由贵族们把持了几百年,但李先生能不承认英国是宪政民主国家?难道仅仅因为英国上院给了贵族,英国这几百年来就是专制独裁国家?
中共和「民主党派」组成的所谓「泛红阵营」没有什么正当理由独霸「参议院」十到二十年,但目前的事实它却正是占有权力!它拥有7000万党徒和数百万重兵?难道凭这些实力还不够?这么巨大的力量——虽然如今不免外强中干,但比起我们这些舞笔杆子的光杆司令们来,难道就完全没有发言权?你不给他们一个出路,至少发生激烈对抗与实现和平演变的几率就是五对五。
李:2、\”笔者建议卫先生先搞清楚孙中山先生所倡导的三权分立是甚么意思?再来提出你的「建议」。照卫先生的说法,「全国人大」既为民选,又「制定……法律」就应该相当于民主国家的「议会」(或称「立法院」,属于最高权力机构)。那么卫先生提议非民选的所谓「参议院」就只能是咨询机构,不可能成为「议会」,不可能是权力机构,更不可能「防止全国人大……」。而所谓「国务院」则是行政机构,不可能如卫先生所说民选产生。照西方民主国家惯例,所有公务员政治中立,国务院首脑及各部长由民选总统提名,经议会表决通过,总统任命,卫先生建议民选「国务院」及其首脑,岂非国际笑话?\”
卫:总统由民选产生,「国务院」及其首脑由议会下院多数党,在世界上是十分常见的,以色列,德国,意大利,……举不胜举,太多了。这有什么好成为国际笑话的?李先生是否少见多怪?「国务院」及其首脑的产生程序,在我的文章中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国务院首脑原则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多数党领袖担任\”,在您的引文中就有,真不知李先生是如何阅读的。
李:3、\”笔者请问:一个国家怎么可以并存两个「决策机构」?到底谁是所谓「决策机构」?笔者提请卫先生注意:你所说的「决策机构」只是共产专制国家的专用名词。在民主国家里只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并不存在什么「决策机构」。民选总统及其政府的一切重大决策,必须通过议会表决,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可以自行「决策」。卫先生所建议的非民选产生的所谓「参议院」却高据民选的「全国人大」之上,还要成为「决策机构」,这算什么「民主」?\”
卫:把立法机关称为决策机关,先例可是太多了,兹不举证。
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关系,是两个并行不悖的议事机关,在立法上相互制衡,任何法律案,都必须并只有得到两院的多数同意才能提交总统发布。这样设计的目的是避免立法大权为少数利益集团所收买的问题。财政权、战争权和弹劾权等数权专属众议院所有,内阁和法官任命权、总统弹劾案的审判权则专属参议院所有,分工有所不同,不存在谁居谁之上的问题。由于财政大权至为显要,在实行内阁制国家中,内阁由众议院中产生,参议院只有人事否决权,而没有组阁权,所以,一般而论,众议院更为显要,其权力通常都大于参议院,如英国就是如此。
李:4、\”由此可见,即使像英国这样的传统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在迅速向具有普世价值的共和民主宪政靠拢,不明白为什么卫子游先生却反其道而行之,要我们学习英国上议院?建议中共中央加上几个「民主党派骨干」组成中国的贵族院?这些靠吹牛拍马,为了升官不顾人民死活、不惜破坏环境大搞政绩工程的政治暴发户,加上几个只会看风使舵,阿媚逢迎的民主党派骨干,有英国贵族那样的绅士风度和文明素质吗?人家都在逐步放弃贵族特权平民化,卫先生却为我们中国的特权分子贵族化,不能不令人感到卫子游先生对民主宪政的理解肤浅之余,怀疑卫先生连续提出的「中国民主化现实道路」是否有为中共解套之嫌?\”
卫:既然英国的参议院曾经有几百年的贵族史,而今天仍然能顺利实现其向民选的过渡,为什么中国就完全没有可能借鉴或\”重蹈履辙\”呢?李先生所举的英国上院史,正好可用作我前文观点的注脚。这是\”顺其道而行之\”,如何成了反其道而行之呢?我也并非主张\”中国的特权分子贵族化\”、为\”中共解套\”,前面说过了,我的目的仅仅只是提出一种新的思路。拓宽民主化进程中的选择范围。在历史未成为历史之前,面对未来,哪来的\”非如此不可\”?其实别样也有可能。
李:\”台湾已经为我们全体中国人提供了最好的榜样,那就是执政党将暴力得来的政权交还给人民,开放党禁报禁,实行言论自由,自己作为其中一个参选政党平等地参加全民普选,让人民来决定委托谁来组织政府,由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运作,这才是真正的民主正途。任何以「党内民主」取代国家民主,任何保留某党某派小圈子政治特权,保留未经民选的任何人政治地位的「民主方案」,都是假民主,大家不要上当了!\”
卫:看来,前面回应李先生一文的基本观点,根本没有引起李先生的注意。我只好在这里再重述一遍。
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奥克肖特的《政治中的理性主义》等在20世纪发生过广泛深刻影响的政治哲学名作,都把批判理性主义作为己任。这种理性主义可以这样表述: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某些不可改变的社会规律,人类只要认识了这些规律,在审慎思考的基础上进行设计,严格按这些规律办事,就肯定能达到理解中的目的。哈耶克把这种观念称为\”通往奴役之路\”,并批判其为\”致命的自负\”。在哲学史上,康德与休谟间的观念冲突,也与这个有关。康德认为存在着一种超验的纯粹理性,它放之四海而皆准,实践必须接受它的指导,然后人类就能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康德及其时代所推崇的这种理性主义,对理性的过分迷信,对同为德国人的马克思发生了深刻影响,为马克思所继承,从而才有了二十世纪半个人类社会沦为\”马教\”牺牲品的一页。休谟则认为,一个独立事物与另一个独立事物之间,过去与未来之间,比如说在东欧、台湾的和平转型,与中国未来的民主成功历史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
李先生知晓台湾民主的成功史,就断定中国未来的民主之路必须如法炮制,或必定会如法炮制,与毛泽东等认定解决中国问题唯一正确的道路是武装夺取革命政权,在思维范式上,是一个理路,都属于理性主义。可李先生怎么就知道,中国未来的民主道路非走台湾走过的路不可呢?在我看来,这种论断是十分草率的。它起码限制了我们的选择,使得我们只有一条路走到黑。
李:\”民主其实很简单,不是为民作主,而是人民作主。\”
卫:民主根本就不简单,专制独裁才简单。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这些大独裁者,都相信\”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是愚蠢,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是智慧\”等错误信条。现代成功的民主国家,在政制设计上极其复杂。成熟的民主国家走到现在的道路也充满艰难曲折。以李先生现在在那儿生活的美国为例,它的宪法和制度,既有人民作主的部分,如总统和国会议员由人民直选,人民有权对法律、政策、施政和司法表达抗议之权等等,但也有\”不是为民作主\”的部分,比如它的联邦最高法院,全体大法官没有一个由人民选举产生,而且终身制任职,除非大法官犯法,否则人民根本没有罢免的任何权力,这些非民选的大法官却有权推翻民选国会发布的法律,有权否决民选总统发布的政令。美国的一些独立委员会,比如格林斯潘曾经执掌过并在世界范围内发挥了巨大影响的美联储,其长官不由人民选举产生或罢免,长官的工作程序,一定程度上也是独裁的。而在美国的企业中,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实行独裁制。李先生把民主理解简单了,只能说明李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目前还缺乏足够多的了解,而并非民主就因此变得简单了。在我看来,一种对民主的简单化理解,在百余年间的华人中相当普遍地存在,也许正是民主难以实现的原因之一。
此外,再说说李先生给我戴的另一顶高帽:\”放弃原则\”。什么是原则?在您眼中,台湾模式是\”原则\”,在我眼里,台湾模式却只是一个选项,只是策略,根本就不是什么原则。把上院短期内给予共产党也并非放弃人民主权原则,而是尊重和平转型这个更高的原则。请千万注意,不要把策略当作原则。这个方面,我们要吸取共产党的教训。在共产党的党史中,从来就是把所谓的路线之争上升为原则之争,其实这不过是共产党的弱智。正是因为把根本不是原则的东西上升为原则,结果导致真正的原则反而得不到尊重,比如把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当作最高原则,却丝毫也不把言论自由当原则,实际上,后者才是真正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根本不配被称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