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2月周永康被软禁不再露面后,历时两年,终于结束“双规”生活,被移交到检察院。中央政治局会议给他定性七条罪,但没有一条是核心罪行,除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泄露国家机密泄这两条罪有点出乎意料之外,其他罪都是“通奸党”党员的共性罪。

一、周永康把检察院变成“双规”打手

周永康的核心罪行是什么?作为中国的“维稳沙皇”和“政法王”,他主导下的“维稳压倒一切”,使司法机关承担了其不应也无力承担的非司法活动,其结果是扭曲了制定法的既定规则,把中国变成了古拉格集中营,遍地访民,遍地精神病院、遍地上访学习班和训诫中心。同时,司法机关变成各级“一把手”的看家狗,其中各级检察院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成为各级纪委行使“双规”的打手,党指在谁身上,他们就打到谁身上,被打死和难以忍受肉体及精神折磨而自杀的官员无计其数,在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案例也早已经不是新闻。在周永康制造的人权灾难中,不仅普通百姓是难民,那些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员同样是难民。周永康的双手不仅沾满了人民的鲜血,也沾满了战友和同事的鲜血。

在“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的案例中,死得最快的是连云港市干于县供电局副局长梁继平,他被检察院抓走后80个小时就结束了生命。在80个小时里,审讯一刻未停,9名检察官分成3个审讯小组轮番上阵,不让梁继平睡觉,要求他举手、抱头、端水盆或沙盆、蹲下起立、仰卧起坐、在地上打滚,其间他还被捆双脚、掀大腿,还有审讯人员用鞋打他的耳光,用脚踩大腿……梁继平被活活打死后,反贪局局长高家锦召集参与审讯人员开会,编造梁继平身上伤痕系审讯人员为制止梁逃跑、自杀而形成的虚假事实,指使他人毁灭刑具,并多次威胁相关人员不得透露真相。

在“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的案例中,死得最惨的是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党委书记冉建新。因为在多次会议上反对“暴力强拆”,某市领导怀恨在心,多次扬言“要收拾冉建新”,冉得到信息后,多次向这名市领导“赔礼道歉”,但没有得到原谅。冉被“双规”后,由巴东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冉是检察官出身,曾任利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与审讯他的人是同行、同事和战友,巴东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为了自己的职业尊严,也不应该对冉下毒手。但是,这些检察官没有手下留情,而是打了九天九夜,一直把战友打死。冉的尸体七窍流血、全身淤血、多处外伤、背部还有多处被烧烫伤痕,其状惨不忍睹。

在“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的案例中,死得最冤的是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经贸发展局局长李国福。他举报颍泉区区委书记张治安贪污受贿,张治安利用“反腐败”这个利器作为反击的杀手锏,亲自编造“特大举报材料”,责成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成“严厉查处李的经济问题”。于是,该区公检法、纪委、组织部的头头们,都不曾提出一点异议,象一条条走狗听从张治安的使唤,均按张治安的“旨意”加快办案。仅在几天之后,李国福就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逮捕。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张治安多次向法院院长打探案情,并授意重判。还没等法院判决,李国福在监狱中不明不白“自杀死亡”,死前早已被打瞎了双眼。

二、周永康的“重要讲话”让检察官人性泯灭

中国官员成为人权灾难的难民,这不是周永康一个人的责任。但是,他作为公检法的最高直接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他的责任在于引导各级政法机关“讲政治”,把所有反腐案件都变成了“政治任务”,政法委的“协调”是政治上的需要,整个案件协调的过程是以政治化为导向,按照政治制度逻辑运作而不是司法制度逻辑运作的模式进行的。“讲政治”,就是听党指挥,检察院必须服从纪委的指挥。2010年广西钦州市建设望州大道,市政府抽调钦南区委副书记宋振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艺和区信访局副局长吴正德成立第五征地拆迁工作组。2013年6月至7月,这三人先后被“双规”。自纪委向检察院移交案件后,这三名官员及家属一直在上访,控诉“屈打成招”。他们在“控诉书”中写道:“办案人员(检察官)李娟等都对宋振枢说,这是政治案,出事了,由市委领导担着,办错案了,由国家赔偿!宋振枢在被监视居住21天中,基本得不到睡觉,有5天5夜得不到1小时的休息,办案人员不允许他上卫生间,还用语言百般凌辱其及家属……”

中国宪法第131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周永康在任两届政治局常委期间,他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都是对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践踏。2011年7月2日,周永康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2012年6月12日,他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汇报会上强调:“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必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始终忠于党……”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政治处理的方式代替了司法的角色,表明了对司法权的不信任,同时忽略了犯罪嫌疑人应有的权力。周永康助力独裁者用政治的外衣包裹着自己的权力私欲,戴着信仰的面具犯下种种惨无人道的罪行。“政治”在中国已经成为罪恶的代名词,它将一切正义都笼罩在党的阴影下。

检察官们为何敢于执法犯法?为何人性泯灭?为何丧尽天良?一是因为周永康所维护的体制“在每个官员身上绑一颗定时炸弹”,就是中共已经把每个官员都拉下水了,中国无官不贪,每个官员在党手里都有“把柄”,一旦某个官员被抓,就已然被钉上耻辱柱,对其使用任何残酷的侦查手段都不为过。二是因为检察官们认同周永康的“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院的职责就是配合纪委的“双规”,给纪委当好打手。三是检察官认同周永康的“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认为自己吃的不是人民的饭,而是吃共产党的饭,说具体点就是吃当地“一把手”的饭,“一把手”恨谁,他们就恨谁。

三、周永康在人权灾难中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

据香港《开放》报道,周永康在双规期间自杀未遂。周永康案移交检察院后,环球时报发表评论说:“为什么位高权重的贪官们一旦落马都如此不堪一击?根本原因是反腐败代表了中共党内和整个国家的正气,这种正气还有张扬的制度基础。”(《正气主导中国,周永康知晚了》)而事实上,贪官们一旦落马都不堪一击的真正原因是畏惧“软酷刑”。各级检察机关不但继承了历代王朝使用的老虎凳、灌辣椒水、坐飞机、鞭挞、夹指等“硬酷刑”,还结合现代科技不断创新,发明了与时俱进的“软酷刑”。刺眼的白炽灯让你夜不能寐,根据血型搭配你的监舍颜色让你烦躁不安,用下流语言侮辱你及家人让你尊严丧尽,拳打脚踢,扇耳光,体罚,限制吃饭、喝水、洗澡让你精神崩溃……“软酷刑”是从精神上折磨人,其残酷性堪比“硬酷刑”。“公检法”系统的贪官被“双规”后,他们不怕“硬酷刑”,而最怕“软酷刑”,因为他们对别人使用过,了解那种生不如死的滋味,所以当他们被“双规”后一般都是很快选择自杀,甚至刚一听到要被“双规”的风声就自杀。如黑龙江省检察院院长徐发、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青岛市公安局长万国忠……“公检法”系统的人都掌握法医知识,他们自杀都选择痛苦较小的“上吊”方式,所以,办案人员对有公检法背景的“双规”对象,都是重点看守,把腰带和鞋带都没收,连被子和褥子都不给用,防止他们以布条代替上吊绳。

虽然周永康位高权重,但共产党的官员只有特权而没有人权。周永康天然地享有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的特权,他及家人可以收受巨额贿赂,他可以帮助儿子与外国人勾结掏空中国,他可以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特权保证官员今天能得到很多的好处,但是没有办法保证官员明天的安全。赶上换届之年,赶上领导卖官腾位子,赶上内斗政变,赶上皇帝登基收买人心,赶上钦差大臣要调解当地的“适度腐败”,都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老虎”。所以,在重庆黑老大张君、公安局长文强、王立军之间,有一个世纪对话:“ 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这个对话很快就成为定律,王立军在重庆建立了20多个“渣滓洞”(打黑基地),把当年毛人凤对江姐和许云峰使用的酷刑都用到了重庆民营企业家的身上,而王立军如果不是跑到美国领事馆,连小命都保不住,进监狱后坐上了轮椅。

在中国官场,不论官员的职务高低,都没有安全预期。这是由中共的“内斗”基因决定的,在党内“十次路线斗争”中,连国家主席刘少奇都性命难保。而今天的周永康已经被双规两年,双规期间不准律师介入,在诱供、指供和逼供之下,他只能按照党的政治需要交代问题,等到移交司法机关时,他想翻供也不好使了。无论移送检察机关,还是法院开庭审理,都只是一个形式, 因为早在中纪委公布周永康“严重违纪”四个字时,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就已经表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现在,周永康案件刚刚移送检察院,人民日报就把周永康打成顾顺章式的叛徒。如果周永康要人权,习近平一定会告诉他:中国的人权只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且只能等到中华民族复兴到唐朝时才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