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已被拘留七个月的北京记者高瑜,案件早前开庭审理,至今仍未有裁决,法庭于周五(19日)宣布,将案件押后三个月裁决。高瑜的代表律师推测,法庭或于案件中遇到难题,故要将案件押后宣判;但维权人士胡佳批评,押后裁决对高瑜不公平。(黄乐涛报道)

高瑜于今年5月被当局刑事拘留,并于11月21日在北京法院受审,高瑜否认控罪,当时代表高瑜的律师表示,预料在12月初有裁决,但法庭于12月19日(周五)宣布,将案件押后三个月裁决。

高瑜的代表律师莫少平表示,法庭将案件延迟3个月,因为这是重大疑难的案件,因法庭审结不了案件,而延迟三个月裁决的决定,是得到上级法院同意的,这是正常的程序。

至于高瑜自今年5月已开始被当局刑事拘留,问及莫律师法庭将案件押后裁决,会否对高瑜不公平,莫律师表示,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法庭有权将案件押后处理。

莫少平: 这不是公不公平的问题,是法律规定的,如果这案件很复杂,很重大疑难,三个月之内审结不了,中国法律规定可经过法院批准延迟三个月。

莫少平表示,如果法庭于时间不足之下,就有裁决结果,这就代表法庭不负责任。现在法庭就是要慎重处理这宗案件,所以才将案件押后三个月裁决。

莫少平: 延迟三个月,审理案件比较慎重,如果有些事情未有合适进度就进行判决,是不负责任的。

莫少平又说,其中一个押后裁决的原因,是法庭在审理案件中遇到一些难题,至于遇到怎样的难题,莫少平自己都不知道,因为法庭没有向他提到遇到怎样的难题。

此外,法庭会否藉著押后宣判,对高瑜的控罪再作检控?莫少平表示,法庭并不会藉此增加高瑜的控罪,又指法庭现在多了三个月的时间再存细调查案件,让法庭考虑清楚裁决。

莫少平又指,高瑜的案件比较特别,一般的案件是不会突然押后三个月裁决的,押后裁决的情况不会经常发生。至于高瑜现时的情况怎样,莫少平表示,周五刚收到法庭的通知,案件押后裁决,所以并未知高瑜最新的情况如何。

不过,北京维权人士胡佳认为,押后裁决对高瑜并不公平,因为在大陆的法庭,根本就是由政权控制。他又指,大陆没有法治可言,根本保障不了异见人士, 而高瑜是一个70岁的老人,她只是一个记者,加上她身体状况差,当局以重罪控告她,根本就是报复。

胡佳: 中国根本没有法治,中国法院内法官只是傀儡,他们根本就不能决定案件的审理多长,根本就是一个棋子。

控罪指,高瑜去年向境外传媒提供一份中央机密文件,但外界相信,所指的就是中共内部发放的九号文件。文件内容要求各级单位七不讲,包括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权利等都不可以讨论。

高瑜曾是北京《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她在1993年为香港杂志撰写文章,被中国当局控告“泄漏国家机密罪”,经秘密审判后被判刑6年,后在1999年获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