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 免於恐懼 才能獲得自由
前幾天,我在微博上寫下這樣的文字:中國的老百姓是全世界最好的,即使受了天大的冤屈,國外媒體要採訪,也會理直氣壯地說:「我們國家的事、我們家的事,你們別管了。」可以評選為感動世界人物。這是看到內蒙古高院關於呼格吉勒圖「流氓殺人案」立案再審的消息公布後,國內外媒體記者蜂擁而至,紛紛要求採訪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夫婦,他們卻只接受國內媒體採訪,拒絕了國外媒體的採訪而寫。依照常理,在法院立案再審的節骨眼上,李三仁夫婦借助中外媒體壯聲勢,一吐積壓多年的不快,是多好的機會。即便拒絕外媒記者採訪,也可以找一個更體面的理由,而不至如此「體諒」。有論者說,兩位老人之所以如此做,很可能是事先被當地官方打了招呼,不敢接受外媒採訪,因為記者採訪完就走了,而他們還得生活在那些官員的治下,權衡左右,只好選擇拒絕。為什麼很可能被事先打招呼?概因當局擔心一件刑事案件,經不受管控的外媒報道,萬一上升到政治高度,說不定又要批評中國大陸的司法不公、人權等問題,影響大陸的國際形象,故而提前給二老打招呼。其實,就算二老沒被事先打招呼,憑他們幾十年的人生閱歷,恐怕也不敢輕易接受外媒採訪。個人私自對外發聲,萬一捅出點什麼,會被上升為外交問題、政治問題、安全問題,吃不了兜著走,有擺脫不了的麻煩。要在過去,別說在這種事情上發聲是危險的事,就是海外有親戚、有「海外關係」,也是一輩子沉重的包袱。所以,與其說二老的拒絕源於愚昧,不如說源於恐懼。是因為害怕可能被「秋後算賬」,害怕一切或隱或現的打擊報復,害怕失去現有的安穩日子,雖然有天大的冤屈,難言的悲痛,只能說點別人想要聽的話。是恐懼讓他們變得謹小慎微,看起來多麼「體貼」;是恐懼讓他們變得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是恐懼讓他們失去了言說的自由,堂堂正正做人的勇氣。事實上,大陸有很多人因為恐懼而活得畏畏縮縮,包括我自己,我們的生活中布滿了本不該有的「禁地」、「雷區」、「紅線」,不敢越雷池半步,我們說話非言為心聲,而是慣於說假話、謊話、套話;做事擔心失去目前的一切,投機主義站隊風行;只有在私下才敢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我們的尊嚴、自由和個性,被恐懼無情地粉碎。而深度的恐懼則是對恐懼本身享受如常,生活在謊言中而不自覺,甚至對探究真相真理失去了興趣,對自由本身也失去了興趣,你就是給他個一吐心聲的機會,他也沒有興趣,他已經習慣了因恐懼而來的麻木狀態、奴役狀態,只有這樣,才能獲得虛假的安全感。在恐懼之下,是難有自由的。所以,當他們被冤枉了,得到了平反,恨不得跪地謝主龍恩,渾然不覺這本來就是自己應有的自由和權利。這種恐懼並不是通常的心理學意義上的情感,而是如哈維爾所說,是「對一種持久的、普遍存在的、危機的集體意識或多或少的分享,憂慮什麼是或可能是受威脅的,並逐漸變得習慣於這種威脅。」這種恐懼很大程度上是不受約束的權力導致的心靈災難。在一個權力橫行,權力者憑權力予取予求、通吃一切的社會,法律制度淪為一紙空文,每個人都生活在不確定的恐懼之中;就算你不去找麻煩,麻煩也可能找上你;就算你老實做人,在沒有充足證據支持的情況下,竟也會被判個故意殺人、流氓罪,含冤而死。試問,自己的東西、包括生命,隨時可能失去,又豈能不心生恐懼?1941年,羅斯福在給美國國會的咨文中提出「四大自由」,即美國人及世界其它地方的人們都應該有權享有言論和表達自由、宗教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彼時,羅斯福所說的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從避免國家之間戰爭災難來說的,而今,免於恐懼的自由,已經被賦予了新的內涵,也寫進了聯合國人權宣言,成為全世界人們的追求。中共早在建國前,就呼籲羅斯福的「四大自由」,1945年,毛澤東在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時,激情洋溢地說:我們建設的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它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將保證國家的獨立、團結、統一及與各民主強國的合作。(《答路透社記者甘貝爾問》,載1945年9月27日《新華日報》)幾十年過去了,中共應該捫心自問,這一莊嚴承諾是否兌現了,倘是沒有很好地兌現,又該如何努力?一個有抱負的政黨,不應該忘卻自己出發時的理想。而政府的職責就在最大限度地保護人們免於恐懼,獲得自由,這是人類形成政治社會、生成政府權力的基本出發點,倘若不如此,何苦勞神費力供養政府?李三仁夫婦本應受到公權力的保護而免於恐懼,結果卻陷入對公權力更大的恐懼中,這是莫大的嘲諷。中國不需要感動世界的老百姓,需要免於恐懼的公民,需要強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每個人「免於恐懼的自由」。寫下此文,雖然不免恐懼,但還是為了不長期的恐懼而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