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藝播報第25期」發表了藝評人丹青飛狐的一篇文章《揭露首屆「中國書法院獎」驚天醜聞》,文章發表後被廣泛傳播,並引起藝術界關注,自由亞洲電台近日也有相關報道,但新浪網等網站很快將其刪除(個別網站仍然還有內容被轉載),這篇文章揭露的又是一起與國家文化部中國藝術研究院相關的文化腐敗案。如果這篇文章內容虛假或造謠,有關方面可以通過法律對簿公堂,或通過媒體發表聲明,但被揭露方卻動用自己的關係資源,讓網站或網管部門刪除揭露文章。

丹青飛狐文章說:首屆「中國書法院獎」活動,由文化部中國藝術研究院所屬的中國書法院發起並主辦,於2013年12月20日正式啟動並面向全國徵稿。活動組委會主任由中國書法院院長管峻擔任。2014年11月12日,在全國數千萬人的高度關注和翹首期待中公布的獲獎名單,立即引起了國內書法界的強烈震動,人們驚異地發現獲獎者中王衞軍、李雙陽、白鶴等身份特殊。各地書法家議論紛紛,憤憤不平之波從頒獎典禮的主辦地江蘇一直延及至京城。

作者說獲獎者與書法評獎者的特殊關係,是因為中國書法院院長管峻與上述獲獎者或是戰友關係或是同事關係,管峻還與王衞軍、李雙陽等聯合舉辦過多次書法展覽,一個面向全國書法界的學術性獎項,獲獎者只有十名,但其中三個名額就是樣被暗送給自己的小伙伴了,這當然會激起眾怒。

通過官方網站,我翻看了十一月份頒獎典禮報道,主辦單位負責人管峻在開幕式發言中說,這是中國書法院成立十周年的評獎與展覽,體現書法院的文化發展戰略,此獎項是國家級的文化大獎。

中國藝術研究院在國家編制上,並不存在中國書法院,中國書法院的成立是文化市場經濟的產物,成立這樣的機構,就是在中國書法家協會之外,另立一座山頭,找一些書法界有名頭的人物掛名當院長或顧問,然後就招兵買馬,出售書法研究員或教授身份,書法家得到貼牌名份,舉辦者得到利益與尋租機會。

我們知道,如果社會上要成立一個帶中國字頭的文化機構,需要國務院審批,但在國家級研究機構裏面變相成立一個帶中國字頭的機構,不僅沾了國家文化部的光,還沾了學術的光,任何一個不名一文的書法愛好者,因為得到這個身份,一夜之間就變成了國家級的藝術家,其字畫也會身份翻五倍十倍,甚至更高。

中國藝術研究院按此模式,成立了近十家這樣貌似合法的非法機構,向社會發了二百多張研究員、教授、畫家的聘書,這樣的身份名頭如果公開面向市場,每張身份不低於十萬,最高可達上百萬一張,因為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或教授身份,需要努力幾十年才可以得到,而且並不是任何人通過努力都可以獲得。

現在好了,一些人只要交錢,即刻就可以成為國家級研究院的畫家研究員。成立了中國書法院、中國油畫院、中國雕塑院、中國創作院等等,批發零售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教授、畫家身份,或者用於市場,或者用於官場交易,魚龍混雜,把學術機構變成一個文化大賣場。

而這些畫院分支機構全部被冠以「中國」字頭,起名時似乎在刻意強調中國特色,但對外舉辦活動時,卻讓人以為是以國家名義在舉辦學術文化活動,管峻在舉辦中國書法院獎時,其講話中就強調,這是國家級的比賽獎項。

如果是國家級的文化獎項,既需要文化部審批,還得中宣部審批,顯然,管峻的中國書法院獎明顯違規,或者涉嫌欺詐,你不是國家級獎項,卻強調國家獎性質,這當然是公然的欺騙公眾。

國家高級研究機構,一方面向國家伸手要經費要項目,另一方面又通過各種方式面向市場,將嚴肅的文化學術公器變成牟利工具,這樣的文化腐敗之風,正在許多教育與文化機構蔓延。

像管峻這樣的書法新秀,突然被余秋雨這樣的文化人物瞄中,又被推薦到中國藝術研究院這樣的學術機構擔任市場化的中國書法院當院長,進行學術與文化市場勾兌,完全把持不住自己,不僅要把自己的書法作品變成現金,還要變成文化權力。什麼是文化權力?就是可以通過中國書法院這樣的國字頭機構,面向全國評獎,為自己與自己的小伙伴們構建文化空間,謀取榮譽與影響力。

學術的應該回歸學術,市場的應該回歸市場,藝術家應該致力於藝術創造,其個人可以向文化學術或文化市場伸展觸角,但作為國家級的藝術研究院,不能什麼都要攬在手中,這不僅玷污了學術,也混亂了文化市場與文化創造。

其實,體制內的藝術家與黨媒也意識到文化腐敗的嚴重性與普遍性,只是敢於出來說話的人很少,敢於告別文化腐敗共同體的人很少而已。2014年12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陝西省書協主席周一波的筆談錄,說得非常真切:「對於那些進入書畫協會主席團的領導幹部來說,如果坐著豪華的汽車,待在豪華的工作室,將大把售賣字畫的鈔票裝進自己腰包,那麼其他為藝術奮鬥的會員心裏是何滋味?其實大家清楚,這種吸金攬銀不是腐敗又是什麼?利用協會領導的地位賣字畫,這種腐敗不過是被藝術的外衣遮掩著而已。重權在握,心懷非分之想的領導幹部呆在協會則更加可怕。從政就不要往藝術界擠,領導幹部帶頭退出協會領導崗位,不僅是對藝術的尊重,對自己的愛惜,也會形成對當前協會體制改革的一種倒逼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