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
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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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纪委抓贪不只抓党内的贪腐干部,现在连民主党派都抓。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6日公布,属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广州委员会主委的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涉“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潘胜燊并非中共党员,却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首名被中共纪委调查的民主党派正厅级高官,潘又如何违反中共的纪律而被查呢?

明报引述官方学者解释称,十八大后加强反腐,中共纪委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民主党派人士或者会成为“新常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说:“不要以为其他党派的就没有人管”。

由中共广东纪委、广东省监察厅主办的“南粤清风网”6日发出消息,指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转载消息时,增加了一句“经广东省委批准”,并注明消息来自“广东省纪委”。

潘胜燊生于1950年,是广东兴宁人。兴宁是多名客家籍官员的故乡,包括广东原省长黄华华。潘长期在广州电梯厂以及后来与日本日立合资的广日集团内任职,2002年任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去年10月辞职。2007年,潘胜燊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去年6月请辞。潘胜燊在2011年6月出任民建广州市委会主委。

不过,明报引述消息指潘早年曾是中共党员,后来因工作需要才加入民建。有传他今次受查,是涉嫌在与日方的合作中收受好处“出卖国家利益”。

虽然潘是民建成员,但官方报道其调查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并由中共广东省纪委发布。对此,李拓教授表示,从措辞上判断,由中共纪委“双规”了他。民建中央设有监督委员会,负责检查该会纪律执行和监督成员履行职责。而中共的党章并未提及对其他党派成员的违纪处理。

报道引述李拓说,官方消息所指潘的“违纪”应是违反了民建的党纪,“他们的党纪也是坚持廉洁奉公的”。他指出,中共纪委处理民主党派的公务人员,法理基础来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中共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

非中共党员的官员涉贪下马先例较少,2002年,无党派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涉受贿被捕,后被判囚终身。公开报道中未提及他曾接受纪委调查。

李拓说,中纪委处理民主党派官员先例较少,是因掌握实际权力的多数都是中共党员。但十八大后加强反腐,也包括对民主党派的反腐,“这意味着进入新常态,不要以为其他党派的就没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