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何谓“反党”?识文解义,就是对某个政党(这里主要是指在台上执政的党)不支持、不拥护,对其所作所为的—些事情持反对观点,并发表相应的言论或文字。这在一个民主的国度里是正常而又普遍的现象。如果这个政党接受民众的监督与批评,知错愿改,从善如流。那么矛盾就会缓和。许多反对的人也会转变态度与立场,甚至转而支持该党。在一个实行民主宪政的国家里,这样的事也随时可见,毫不稀罕。但如果该党为了一党私利,拒绝民众监督与批评。以一党的利益、甚至党魁与高官们的私人利益凌驾于国民利益之上,于是假公济私,自称代表“全国人民利益”,不仅冥顽不化,怙恶不改,还反而对敢于监督批评它的人打击报复进行镇压。那么肯定就会激起更多的民众站出来批评、反对该党,甚至发生抗议,示威,游行。最后通过一人—票的选举使该党失去执政地位。在—个民主的国度里,这也是司空见惯的常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没有人会认为反对了执政党便成了大逆不道的“罪行”。此乃现代文明社会的共识。

众所周知,政党就是一个政治集团,它代表的是社会中某一阶层、某一部份人或某些集团的利益。全世界任何政党均概莫例外。因此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里,任何政党欲取得执掌政权的地位,必须先要向公众作出某些公开的承诺,即该党如果上台执政,必须践行哪些主张,兑现哪些承诺,实行那些政策等等。你的这一切必须得到多数民众认可,民众才会把选票投给你,你这个党才可以上台执政。这就与民众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即民众把一部份权利通过选举的形式过渡转让给你这个党,而你这个党则必须实现你对民众的有关承诺。否则民众就理直气壮的有权“反”你这个党。因此,在当今世界的文明社会里,民众“反党”非但不是什么“错”或“罪”,而是天经地义的正当行为。

当年中共在延安割据一方的时候,曾通过其“喉舌”如《新华日报》等谴责国民党独裁专制。说“英美是民主国家。这是人人公认的。英美人民有各种民主权利”,中国应向英美学习,实行真正的民主,不能用“民主的代用品”,巧妙地化一下妆,来欺骗人民等等。中共当时的“二把手”副党魁刘少奇更信誓旦旦地表示:有人认为“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中共当时的这些宣传、说法与承诺不但是公诸于天下,人尽皆知的。而且也确实赢得了不少中、外人士特别是知识群体和西方人士的好感。为它夺取政权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而中共当年这样作,肯定就是在“反党”(反对国民党)。中共可以这样作,为什么你中共执政后,别人批评都不能批评你一下,稍有“微词”便是“反党”,便大逆不道,轻则砸掉“饭碗”断你的生计。重则就是什么“右派”、“反革命”,而送劳教,判劳改,乃至杀头。而今“与时俱进”,更巧妙“化妆”一下变成了什么“寻衅滋事”、“扰乱秩序”、“颠动颠覆”等等稀奇古怪的罪名,便抓捕人、判处人。这完全是只许官家试核弹,不许百姓放爆竹,天下有这么蛮不讲理的吗?

所以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中共未取得政权前,中国根本就没有什么“反党”这个罪名。当时的国民政府虽然不是—个民主政权,但它至少还讲点起码的道理,有最基本的执政伦理道德。也就是说,蒋中正虽然独裁,虽然一党独大,但你只要不搞武装暴动,不参加武装叛乱组织,对国民党及其政府是可以批评的,是可以反对国民党的。因而和平表达观点、诉求是允许的。举个众所周知的典型例子,当时有个著名的媒体人叫储安平,办了一个刊物叫《观察》,上面不但期期纵议时政,而且对国民党及其政府的举凡政策、方针、官员劣行、社会不公等等无不大肆进行抨击,而且用词犀利,嘲讽挖苦,无所不用其极。说储安平这刊物“反党”,绝对没冤枉它;说它“寻衅滋事”,那更是俯拾即是;说它“煽动颠覆”也虽不中亦不远矣。可是储先生在声名大噪之余,却安然无恙。别说牢狱之灾,连“喝茶”传唤的事也未发生过。但到了1957年在所谓的“反右”中,这位储安平只因为说了一句共产党搞“党天下”,便被打成大右派而万劫不复,最后落了个生未见人,死不见尸的下场。

其实在那“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也并不是储安平—人如此“幸运”。随便还可举出一大堆,例如吴晗、马识途、浦熙修、马寅初,甚至郭沫若都公开骂过国民党,骂过蒋介石,同样没当右派,没被抓捕。特别如吴晗、浦熙修等人后来事实证明他们就是中共的地下党员或其外围组织的人,就是在为中共作宣传工作。只因当时尚未拿到证据,于是他们一个个都可以舞文弄墨,指点江山,变着法儿,痛批国民党独裁专制,最后都平安无事,全身而退。但却在中共的“新中国”里,虽小心冀冀却—个个都论为“反党”的“右派”。郭沫若虽然未当右派,但两个儿子都在文革中因“反党”被活活弄死。吴晗还是“反右”运动中批判“右派份子”的急先锋,最后也落得被活活整死的下场。那罪名自然又是“反党”,不能不是绝妙的黑色幽默!由此可见,这个“反党”的罪名,是何等了得,真比如来佛的掌心更法力无边。

如果说这些是陈年往事的话,这个“反党”的罪名,时至今日仍然像孙悟空的紧箍咒一样地箍在中国人的头上。在世界进入21世纪后的今天,在中国大陆“党”竟然成了中共特权与专利的御用封号。只要—提到“党”,那就非中共莫属,任何组织不敢僭用。而且这个“党”,不但等于“国”,更凌驾于国家之上。在大陆的任何媒体、刊物、书报的正式书面用语中,都必须呼最高当局负责诸公为“党和国家领导人”,谁也不敢哪怕改一下而称作“国家和党的领导人”。由此可见这个“党”的至神、至圣已到了何等吓人的高度。“党”不仅是国家、政权,而且就是君主皇上。把皇权时代的“朕即国家”变成了“党即国家”。幸好中共还自称是无神论者,否则,“党和上帝”或“党和真主”也恐怕将成为既定的政治术语了。

在这种比当年国民党更胜一百倍不止的一党独裁的、极权专制的政治生态环境中,哪里还允许任何人对中共的举凡政治、经济、文化等等的举措提出任何批评?甚至一点质疑,或稍有不敬的用语,轻则被屏蔽、封杀,重则会招来丢“饭碗”乃至牢狱之灾。刘晓波、许志永、浦志强、高瑜、郭飞雄、唐荆陵、吕耿松、陈树庆、丁家喜、赵常青、沈勇平、郭玉闪、夏霖……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个正直无辜的人,他们被强加的虽是诸如“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泄露国家机密”一类普通刑事罪名。实则他们都是对中共某些举措提出了批评,乃至仅仅要求中共官员公示财产,便被当局视为“反党”行为,成为“反党罪人”。在中共的“十八大”后,短短两年期中,像这样遭受迫害、抓捕、判刑的人,远远超过了胡、温当政十年期中同样遭难人数的总和。中国的政治生态环境正在不断恶化。

近日《嘉兴日报》记者王垚烽,仅仅在其个人微博上,对有人把香港学生与市民要求港府实行真普选的行动称为“港独”表示不予认同,而骂了一句“放你娘个狗屁,这叫地方自治你懂不懂”?王垚烽此言虽欠文雅,但话粗理端。要求民主真普选,与要求香港宣布独立,完全风马牛不相及。但就这么一句话,因在网上被人广泛转发。很快招来一群官方豢养的五毛们的围攻。王垚烽也被“人肉搜索”出是嘉兴日报的评论员。更令人气愤的是,该报在这群五毛的压力下,竟然发“通报”称:“本报已对王垚烽开展相关调查,将依规处理。”这就意味着,王垚烽起码也是会被报社开除而失业,会不会被“专政”尚难逆料。呜呼!这样明显的一言便可获罪,与文革时期还有多大差别?照此发展,中国不但不可能向民主社会转型,而只有大踏步地向独裁专制社会倒退

当年中共批评国民党是一党专政,并称之为是“一党独裁遍地是灾”。但当年一党独裁的国民党还允许人说话批评,民众还有一定的言论自由。甚至中共的地下党员也可在报上堂而皇之地发表文章批判国民党,并没因此而获“反党”罪。可是1949年中共上台执政之后,批评共产党竟成了“犯罪”行为。从1957年“反右”到1976年“文革”愈演愈烈,所谓“三反份子”(实则就是批评了中共)之冤狱遍于国中。直至今日,这种情况也无根本改变,只是换汤不换药地改成了个诸如“寻衅滋事”这样的似是而非的名字而已。由此可见,中共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不但是一党独裁,更是极权专制,它比国民党的一党独裁还更落后,更专横,更不讲道理,与世界公认的民主社会相距更远。

21世纪是“主权在民”的民主世纪。任何一个政党,都不得凌驾于民众之上,以“君临天下”之姿不许民众批评,成为“摸不得”的“老虎屁股”。今日的中国已走到了社会转型的十字路口。而所谓“反党”罪名,就是横在这个路口的一个拦路巨石,中国要进步,要向民主社会转型,必须搬掉、砸碎这个带着帝制、皇权臭味的巨石,还民众批评政党,监督政府的正当权利。唯有如此,历史的车轮才能顺利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