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一月號《爭鳴》刊登的我的《跟進報道(七)》在網上發出之後,一如既往,收到很多回覆。其中一位國內大學教授和一位老朋友的電郵讓我思考。

 

  一、教授的電郵

 

  教授說:「……恕我冒昧,我並沒看完。只想在這兒勸您不必太著急上火,正常人是不能跟流氓講道理的,這就跟正常人要是跟精神病人認真的話,自己也會變成精神病人一樣。……不必太過較真,自己多多保重為好。」

 

  我相信沒有看完「跟進(七)」的絕不僅他一人,我這樣月月地請求朋友們幫助轉發「跟進」,是否構成了對他們叨擾?我是否應該不再寫「跟進」,只靜候法院的處置?恰在有了猶疑之際,收到一封信,一封電郵。

 

  信是一位在我轉發「跟進」名單上的老大哥寄來的,六頁複印文章──賀陽先生在去年歲末香港《明報月刊》上發表的《向北京海關「討公道」》。這標題讓我眼睛一亮:又有人跟海關公開較真了!賀陽在文章中詳述了他的書被扣經過,他給北京海關關長寫信及那以後跟首都機場海關官員打交道的遭遇,文中對首都機場海關關員的表現有活靈活現的描寫:我問韓錚(首都機場海關旅檢處副科長),我的書到底哪裡違法了,違反了什麼法律,違反了哪一條,韓錚說不出來。我一再追問,韓錚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說,他們根據《海關行政處罰條例》送達「收繳清單」,程序是合法的。我看問不出什麼名堂,又問韓錚,說我的書違法,這個判斷、這個結論是哪一個部門做的,韓錚又答不上。我說是你們旅檢處做的?他說不是,接著他又反復強調他們「送達『收繳清單』的程序是合法的」。我再追問,韓說,你要是申請行政復議,就按「收繳清單」下面的署名找首都機場海關,我問他:「那你的意思是說,結論是首都機場海關做的了?」韓說:「我可沒那麼說。」在跟這樣的海關講不清理後,賀陽說:「為了其他老百姓盡可能不再遭遇我碰到的這種『襲擾』,也為了促進我們國家海關系統的體制改革和作風改進,最近我就這件事分別給兩位中央領導同志寫了信,同時分別送上我那本曾遭北京海關收繳的『禁書』(按:《北京改革風雲──我在陳希同領導下工作》),請他們審閱並指正。」新年伊始,有了同路人,我期待著賀陽的下文,決定了:不止步、繼續「跟進」,否則就無可能看到我倆是不是會有殊途同歸的結果。

 

  電郵是一位朋友發來的香港歌手謝安琪《雞蛋與羔羊》一曲的MTV鏈接:「A餐雞蛋撞石牆,不怕壯烈下場,絕不退讓;B餐俯首做白羊,一世困在牧場。餐卷這兩張怎麼取向?」回過頭去看一年多來自己的這場官司:我是在我的律師代表我對首都機場海關提出「行政復議」無果後,於二○一三年十二月廿五日到三中院立案的。谷紹勇法官以原告身份無法確認為由拒絕立案。我據此補充了證明我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文件,二○一四年一月七日谷法官收下了我的律師提交的立案材料,告訴他對我的身份還需作進一步核實。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我跟律師一起到三中院向谷法官面交了舊金山總領館簽發的我的華僑身份公證書,北京市公安局簽發的我的第一本因私護照直至正在使用的由舊金山總領事館簽發的四本護照的影印件等補充材料。因為遲遲得不到三中院立案與否的通知,我在去年五月號的《爭鳴》上發表了《狀告海關案》系列文章的第一篇《致三中院的公開信並附文「李南央狀告海關案是塊試金石」》。我請律師將文章的影印件用快件寄給谷法官,得到了簽收回執。接著,我又在六月號上發表了《跟進報道(一)》──《制度的籠子》,我的律師又將此文的影印件用快件寄給了谷法官,他又簽收了。當月十八日,律師發來電郵:「一個很高興的消息,今天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書,見附件。咱們走完了長征第一步,也是最難走的一步。」儘管超過法定期限一百五十五天,但是法院畢竟受理了我的「狀告海關案」。在這以後,我連續發出了「跟進(二)、(三)、(四)、(五)和(六)」。期間三中院按行政訴訟法條款規定,兩次按期發出經北京高院批准的「延長審理通知書」。我的文章至少換來了三中院也開始認真的應對態度,而且,他們開始注意自己的行為需要符合法典的規定。想一想,還是那句話:天上不會掉餡餅,事情是要人做的。做就有希望,不做就什麼都不會有。面對強大無比的政府部門,如果不想餘世仍被困在「牧場」,除了選擇A餐我無路可走。何況如果沒有作為正常人的醫生給患有精神病的病人治療,哪來病人的治癒或病症減輕的結果呢?毛澤東說過「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共產黨如何「講認真」暫且不評,我認同凡事需認真。

 

  二、老朋友的電郵

 

  老朋友來電,是因為我在「跟進(七)」中提到中國已經有了一部不錯的憲法,他特意地找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看了,寫來讀後感。看了他的文章,感到慚愧,雖然老拿《憲法》說事兒,但是我確實從來沒有像他那樣認真地通讀過《憲法》。他在結束語中說:

 

  「中國的憲法甚至說不上『法』,它無處不在的模糊的定義,矛盾的條款,和含混的概念不可能使它邏輯地作為法律的『依據』(李南央按:應該是制定法律的『依據』)。它只是當政者制定的要永遠當政下去的宣言。狡黠的官話套話謊話掩不住憲法制定者的暴戾專橫和對於公民個人權利的藐視。……這個『憲法』是對理性和人性的侮辱。

 

  中國要走向民主自由必須揚棄這個保護一黨專制的惡憲法,重新制定一個以保護每一個公民福祉為宗旨的新憲法。以這個現行憲法的專制性來說,『依憲法治國』不應該是中國民主派的訴求,倒應該是中國政府的口號。可是現在恰恰反了過來,讓人懷疑是不是兩方面的腦子都出了問題。」

 

  他的說法讓我琢磨,想明白了,覺得兩方面其實都非常清醒。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雖然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但是整個會議絕口不提中國要走憲政之路,這就說明無論現行憲法的內容是什麼,要害是:它是個籠子──是個不能讓共產黨理直氣壯地宣稱是由自己提著的籠子。別管它是用什麼材料做的,馬糞紙的也好,合金鋼的也好,反正是不能鑽進去,否則就等於承認黨不再是「老大」,不再是「領導一切的核心力量」,有個憲法比黨大,黨得服從它的管制。這是翻天覆地!而很多像我一樣大聲疾呼「憲政開張」的人,確實並不太在意目前憲法具體內容的「善」和「惡」,要的是將憲法推上治理國家的最高主宰位置──共產黨必須讓位於憲法。只有在中國確認了憲法為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立法機構,才有望修出一部符合普世價值的好憲法;更進一步地,人大負責法律和法制的委員會才有可能開始審查我國正在實施的各項法律是否違憲,將那些違憲的法律或條款逐步廢除,逐步完善各領域的法規。在有著數千年悠久帝王文化的中國,實現憲政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是只有邁出了這第一步──共產黨將「最高」讓位於憲法,憲政的航船才能從中國大陸揚帆啟程!

 

  我既追求法治,我必遵從、敬畏法律。我狀告的是違法的政府部門,因此自己絕不能因為不認同法令的某一條款而蔑視法律、違反法律。我服從《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製品監管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四三號令》等與我的案子有關的政令、法令;依據它們的條款向法院討回憲法賦予我的權利。

 

  三、打到底!

 

  看過我的「跟進(七)」,有朋友發來了新年的祝賀:

 

  「無論怎樣,文明的大潮澎湃,祝你和家人新的一年健康愉快!」

 

  「新年好!大作又讀。你的身份可使戰鬥保持在一種進行時狀態,很可貴。境內噤若寒蟬,你代表了大家。」

 

  「中國的和世界上的不願當奴才的人們應當記住你堅持在混不講理的強權面前爭取自己的權利,應當感謝你勇敢地為那些說了點兒自己的想法就被抓進監獄的人鳴不平!」

 

  我擔不起「感謝」二字,應該是我感謝我的兩位無畏的律師──夏楠和夏霖,是他們的勇氣和韌性不斷堅定著我走下去的決心;應該是我感謝那位寫出「致北京市公安局的一封公民信」的、生活在大陸的翟明磊先生,他在那封信中說:「我寫此信,是表明中國仍有人,牢獄無所懼,雖千萬人吾往矣,面對邪惡,仍有春秋俠義之公論。」他的話激勵我掃除膽怯;應該是我感謝所有幫助我轉發「跟進」的朋友們、你們的朋友們、朋友的粉絲們。我知道自己不過是一滴水珠,在太陽下很快就會被蒸發掉,是你們助我匯入了「文明的大潮」,成為澎湃力量中的一份子。為了跟上在文明大潮中行進的朋友們的步伐,我會在新的一年裡繼續努力,認認真真地、依靠法律的力量,將「狀告海關案」打倒底!

 

  關心「狀告海關案」的朋友,有時間時請打開這個鏈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2_DWOyluTs,傾聽謝安琪從被縫住的雙唇送出的歌聲:「一顆雞蛋撞石牆,不免碎裂斷腸,怎麼較量;一堆雞蛋望石牆,可以變作力量,繼續擴張;今天雞蛋撞石牆,不怕壯烈下場,絕不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