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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苏荣。(网络资料)

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宣布,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有学者指出,中共党内腐败问题已呈现集团化趋势,在缺乏公众共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制度前提下,腐败问题难以得到遏制。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月16日发布消息说,经中共中央日前批准,中纪委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苏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苏荣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涉嫌犯罪。

有海外媒体稍早报道称,苏荣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集团的成员,因涉嫌违纪于2014年6月被免职接受调查,之后被免去全国政协副主席职务。时隔8个月,才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

关于苏荣按的背景,中国官方《法制日报》日前报道,江西省新干县原副县长、南昌百勤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因在2013年发生资金链断裂,向苏荣的儿子苏铁志、外甥曹正光等人行贿4000万元人民币,成为中央巡视组掌握苏荣问题的重要线索。

南昌市中级法院在去年5月22日以金融和贷款诈骗罪判处刘建军处无期徒刑。同年6月14日,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被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拉开了江西官场地震的序幕。

中共领导人习近平目前集中在党内和军方开展的反腐败运动,显示由高层曝光的腐败个案背后,往往涉及整个官僚系统的“塌方式”腐败。旅美中国政治学者王军涛就此认为,中共党内集团式腐败的趋势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出现,数十年来,这一状况被制度性腐败所取代:

“最近由习近平、王岐山主导的反腐败一抓就是一窝。其实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官场就已由个人腐败发展到了集团腐败。九十年代后期,更由集团式腐败发展到了制度性和社会性腐败。现在要反腐已经不是官场上的地震,而是要进行移风易俗式的大规模变革。”

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则指出,中国大陆的人大、政协本应是在中国政治体制中,行使代表公民意见、监督政府职能的机构。但连续曝光的中国官场严重腐败案件显示,中国体制性的腐败已经蔓延到了党政领域的各个角落:

“今天有苏荣整个江西省腐败的问题,我们也看到在四川,周永康、李春城下整个班子的溃败问题;山西省,整个令计划家族导致领导班子溃败;以及辽宁、贵州、新疆的各种问题。中国目前各个省份的腐败问题其实形成了权力网络,买官卖官、官黑勾结、官商勾结。中国共产党的做法就是在牺牲每个个人的基础上,维护整个的专制体系。”

中纪委当天虽未公布苏荣的具体涉罪细节,但强调苏荣对江西省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中国官方媒体的相关报道说,苏荣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大肆卖官鬻爵;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夏明教授指出,中国政治体系中,党政权力不受监督是目前中国官僚阶层腐败严重的根本问题:

“最重要的问题就在于,虽有的腐败归根结底是中国的政治制度没有建立一个最根本的理念:负责任的政府。做得对可以得到老百姓的奖赏,选举中得票就会高;做的坏,老百姓就会把他拉下来。这就是一个政府的根本政治责任。中国目前的反腐没有触及和讨论的一个根本问题就在于:政府应该是民有、民治、民享,而所有官员暴露出的问题是中国是官有、官治、官享的政府。我觉得,如果中国政府没法解决政治责任的问题,就不可能建立公共的伦理道德。没有建立公共伦理道德的话,所有的这些官员他们今天腐、过去腐、今后还会继续腐败下去。”

旅美中国政治学者王军涛则认为,习近平目前着重罢免集团性腐败官员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重整中国十八大以来中共党内的政治权力格局:

“最近为什么(中共)才开始抓集团性腐败?去年四中全会通过的‘依法治国’中,还引入了连坐制:一个官员腐败,推荐人及相关者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集团性惩治的主要目的还是通过查处一个窝,能够腾出一批职位。在中共十八大前就有很多分析,十八大从常委到政治局和中央委员的部署都是过渡性的。因为大量职位会在十九大,因为年龄原因等等会腾出来。也就是说,都是江泽民和胡锦涛时期的组织人事布局。如果习近平想在十九大有所作为、拿到多数的话,他就要对这个权力机构进行大规模洗牌。”

王军涛认为,中共当前无论从依赖中纪委这一法外机构的反腐方式,还是对红色太子党利益集团的回避都显示其反腐败运动具有选择性。在缺乏开放媒体监督、允许司法系统独立办案的机制下,中共制度性的腐败问题仍难以得到根本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