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制度似乎并没有阻碍伊朗电影人拍出传世精品。
 
 
 
最近伊朗着名导演米尔‧纳得瑞在上海访问时对记者说了这么一段话,在网上引发热议:
 
“审查制度是非常好的事情,就像你要进入这个房间必须得通过那扇门,但是进到房间后你就是自由的。20年前我拍电影的时候,不让拍男人和女人。怎么办?那我们就拍摄儿童,所以在20年间伊朗的儿童电影非常非常成功。规则给了伊朗电影一个创新的机会。如果你是一个有能力、有知识的人,你就可以用其他方式去表达。”
 
这话听起来,很像是出自那些受益于防火墙的国内互联网企业(如百度、腾讯、阿里等),得了便宜还卖乖,免不了让网友觉得恶心。但是细想起来,作为一个伊朗人这么说也并非没有道理。伊朗固然也有审查制度,但是和中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就是审查标准的公开性问题。
 
根据这篇文章,伊朗的大部分针对电影内容的规定都是在公开的法律条款中可以查到的。很多规定确实也很荒谬,比如“男女之间不能说温柔的话或者开玩笑”,或者“大胡子男性没有特殊理由不能作为反面人物”等等。但毕竟是一些非常容易理解的具体规定。相比之下,中国的审查标准则存在于各种红头文件甚至是审查者自身的脑子里,拍电影的人无从了解。前段时间流传过一些诸如“建国以后动物不能修炼成精”之类的说法,大概是体制内的人员忍不住爆料,但谁也没有办法判断真假。
 
审查标准的公开和保密有着天壤之别。对伊朗的电影艺术家来说,他们只要看看法律条文,就能大概猜到自己手中的剧本能否通过审查,也就知道怎么规避法律中禁止的那些东西。投资人也可以更放心的投资,因为在开拍之前他们就可以大致判断电影能否上映。这在中国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一直到一部电影拍完送审之前,没有人能明确知道它的命运。投资人自然也就心里打鼓,除非是票房感召力特别大的项目,很难下定决心去投资。我之前曾在出版行业混饭,由于不允许民营企业注册出版社,民间的出版经营者通常是交给某国有出版社一笔管理费(俗称书号费),然后以该国有出版社的名义出版,自行销售。这种模式的风险是很大的,我曾经历过一本书已经印出来,出版社领导突然改变注意决定不给书号的恐怖事件,上万本书差点报废,只得临时换出版社,临时换封面和版权页。连一个出版社内部的人都对一本书的政治风险有不同看法,可见这个审查制度有多神秘。
 
另举一个例子。大学时我曾痴迷过一段时间的文学写作,尤其喜欢写剧本(可惜没发表过)。有朋友把我介绍给一个导演,帮他修改一个不太成熟奥运题材的喜剧剧本。我一看那剧本差点崩溃,里面负责搞笑、出洋相的全是底层百姓,体制内的运动员教练员全是偶像派、高大全、智慧和力量的化身。我改的时候就把角色调换了一下,借鉴周星驰电影的风格,给社会地位高的人加入笑点,让他们通过暴露伪善和猥琐来制造喜剧效果;让底层角色更饱满,虽然也搞笑,但是面对重要选择更有原则,甚至最后也抱得美人归。那位导演并不反对我的修改,但是最终还是觉得政治风险太高没有采纳,我唯一一次商业化文学写作也就告吹。当时觉得导演可能是过虑了,但是现在看来,他的担心多半是准确的。你只要看看春晚那些小品(今年我一眼都没敢看,怕被恶心到,只是看了网上吐槽),就会发现他们的讽刺对像无一例外是社会地位低的弱势群体。官员领导就不用说了,哪怕是稍微有点成功的高端人士,他们都不愿意讽刺一句。虽然这些人本身未必会找他们麻烦,但是他们代表的“正能量”如果被攻击,可能会让当局不爽。
 
这也就是中国和伊朗审查制度的最大区别。面对公开的审查标准,创作者倾向于在当局接受范围之内把尺度最大化,用那位伊朗导演的比喻,就是在房间里面尽力施展自己的想像力。而面对隐蔽的审查标准,创作者则倾向于在市场接受的前提下把尺度最小化,以避免万一被查禁带来的巨大商业损失。试想一下,像表现儿童贫困问题的《小鞋子》这类伊朗电影,有可能在中国拍摄么?中国贫困地区不乏兄弟姐妹轮流穿一双鞋的现象,但是谁敢放在大屏幕上表现?侥幸通过审查的可能是有的,但是谁敢抱着侥幸心理去给这样的剧本投资?
 
伊朗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宗教保守主义。他们可以尝试从伊斯兰教中为他们的审查条款寻找依据(虽然有时候也很牵强附会)。但是中共却很难找到这样的明确依据。传统文化?但是鬼知道传统文化是什么,应该怎么诠释。“社会主义价值观”?连社会主义都没人搞得清是什么,更别说价值观了。一旦公布审查依据,公众反而可以反向推理,猜到他们到底害怕什么。于是,出现了小领导猜大领导想法,导演猜小领导想法的逐级尺度递减机制,最后上映的电影无一不是索然无味。
 
所以,伊朗人也许可以在审查制度下拍出众多好电影,但是用同样的标准要求中国人就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审查制度未必能摧毁艺术,但是暗箱操作的审查制度绝对可以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