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四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对未来五年中国司法改革提出规划。此前中国最高法院曾明确表示,拒绝采用西方”三权分立”式的司法独立。以下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邀请中国大陆维权律师陈建刚、以及纽约城市大学政治系教授夏明,就中国最高院的“改革意见”进行的讨论。
记者: 陈律师,这次“意见”当中有哪些举措值得大家期待?
陈建刚律师:我对中国司法改革不报任何希望,我注意到这次意见的第二条:全面深化法院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就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还是重中之重,只要有这一项存在,司法改革就不会有好结果。
记者: 夏教授您的意见呢?象“意见”第一次提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还提出要改革法官选任制度以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等等,在您看来有没有积极意义?
夏明教授:我觉得文件中有一些新的东西,对中国的律师、被告都会有帮助。第一是对法律行政区划的变更,因为现在中国法庭和行政区划基本对应,这样法官、法庭基本受本地党政领导控制,由地方干预司法,形成全国司法不统一、司法腐败等等。它现在要和行政区划适当脱节,形成巡回法庭、跨区域法庭,这个是有进步意义的;第二,中国司法制度中公安一直占据主要地位,司法审判往往成为公安检察机关的附庸,而不是中心。这次意见明确提出司法审查要成为侦查起诉判案的中心,有助于法院提到自己的地位。
记者:陈律师您如何看待夏教授的分析?
陈建刚律师:我同意夏教授的观点。但是,所有这些表面看起来的进步,改变不了他的欺骗性。举个例子,中国的劳教制度已经废除了,但是黑监狱到处都是。而就保障律师权益来说,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都有提到,但是中国当今的现状是,律师开庭时没有人生安全,警察可以抓律师、扣律师证、可以直接把律师拉出去打一顿,这些我们都经历过。 所以中国大的体制没有变革,就像劳教废除之类,又能如何?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我想请教一下夏教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上一直要求干部要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坚决与西方的“司法独立”、“三权鼎立”划清界限。但是如果没有“司法独立”、“三权鼎立”,中国是不是就很难走出陈律师刚才说的法律法规形同虚设的现状呢?
夏明教授:中国目前是整个司法管辖区域地盘化,象黑社会在控制地盘。形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是中国政府权利危机,老百姓的人权意识在增加,中国领导人对政权危机的担忧,使得他们的权利超越于中国现存法律之上,他们目前采取的一切,都是超越于宪法之上的紧急状态的方式。如果这种方式不改变,所有的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等,他们都可以违背。
回报: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邀请中国大陆的维权律师陈建刚,以及纽约城市大学政治系教授夏明就中国最高院提出的未来5年法院改革计划进行的分析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