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兩個月的第二輪政改諮詢剛剛在上星期結束,政府在整個第二輪政改諮詢給市民的印象是走過場,得過且過。當局既不再舉辦公開諮詢會,更只出席建制派的座談會,就連約見會面亦親疏有別,主要見建制派團體,其他團體包括香港2020均拒於門外。一個政府這樣公開拒絕會見不同政見團體的做法,簡直匪夷所思。林鄭月娥作為一個由公務員系統訓練出來的司長,令人極度失望。
特區政府不單在諮詢安排大倒退,也未能顯示出應有的領導能力,設法在831框架下提出一個較為民主的方案。政府需要拿出勇氣,向中央政府反映市民民主訴求,及為在港不同政見團體提供對話平台,令意見可以在理性討論下收窄分歧而達至共識。很可惜,特區政府似乎完全被動,沒有任何遠見,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令我們更擔心,特區政府表現出一種事事聽命於中央,只是執行中央命令的辦事人,將自己作為特區高級官員,有責任反映民意的職責拋諸腦後。
近一段時間,有政府及建制派政黨要求泛民主派及市民支持現在政府建議,即「袋住先」。我們反對「袋住先」,原因是現有政府建議並不是一個真普選方案,未能給予市民真正選擇,更甚,在篩選下揀了的二至三個親北京候選人,然後讓全港選民選舉,便出現「假」市民授權,而這個有「假」市民授權的未來行政長官便以為得到全港大多數市民支持,在施政上可以繼續漠視民意,而變得更專橫霸道。
去年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粉碎了香港人的民主夢。831決定規定了四大界別不變,二至三名候選人需獲得提委會超過百分之五十提名才可煼選,這個差不多將所有民主空間堵塞。所以,我們非常了解、明白泛民主派杯葛諮詢的原因。
我們繼續參與諮詢及提出我們的方案,是希望在831框架中尋求最大民主空間,我們提出的方案,既符合《基本法》45條規定,亦符合2014年8月31日人大常委會關於提名委員會組成、候選人數量及提名門檻規定。我們的方案是具有競爭性,讓市民有正面及真正選擇,讓各參政團體,包括泛民主派政黨有市民支持的人士能有機會成為真正候選人。
我們方案第一個重要建議基礎是將提委會第一、二及三界別的所有團體票改為個人票。在三個界別中沒有投票權的市民,便被歸到第四界別,由全港選民選出117名區提名委員。我們的方案如下:
一、參選階段(俗稱:入閘)
任何人取得提名委員會一百二十個提名,即可成為「參選人」。
二、提名階段(俗稱:出閘)
任何「參選人」取得提名委員會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提名,可成為「候選人」。每個委員必須投三票。若未能獲得提名委員會提名的「參選人」,則以「候補人」身份參加全港選民直選。
三、全港選民直選階段
選票上必須同時有「候選人」及「候補人」供市民投票。若任何一位「候選人」獲得超過百分之五十的有效選票,可立即當選為行政長官。若沒有「候選人」取得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有效選票,須進行第二輪全港選民直選投票,由得票最高的兩人(包括候選人及候補人)進行競逐。
四、重新啟動提名程序
若得票最高的兩人,其中一位是「候補人」,提名委員會必須確認該位「候補人」為「候選人」,讓他/她參加第二輪投票。
五、第二輪全港選民直選階段
只有兩名候選人參加第二輪投票,任何人取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有效選票,即可當選。
我們的方案絕不完美,但我們相信這是在831有限空間的框架下能找出最大民主成份的方案,它不單止讓不同政見團體可以參選,亦讓市民有較正面及真正選擇,確保最後選出的行政長官能享有高度認受性。
林鄭月娥司長在上星期宣佈在四月中便會向立法會提出一個具體方案,並在暑假前在立法會表決,時間是越來越緊迫。香港2020希望特區政府能表現出帶領市民走向民主的勇氣,並希望中央政府能履行它對香港市民所作出的承諾,在2017年落實一個最具民主的特首普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