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总喜欢打着群众的旗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自上小学开始,我便填过无数这样的表格:其中一栏是“政治面貌”,其下又分三小栏——党员、团员和群众。一开始我是“群众”,然后是“团员”,28岁自然退团后,又回归到“群众”之中。
以前当群众,总觉得自己觉悟不高,跟党员模范先锋队不在一个档次上。最近一些年来,这种感觉渐渐逆转过来,因为看到太多党员干部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的新闻,以至于每看到有官员被开除党籍,心中总不免有些愤然:这厮又来污染我们群众了。
在群众堆中待久了,我也慢慢感觉到当一名群众的悲哀。这种悲哀既是因为个人常被淹没在群众的汪洋大海中,也因为看到有人总把群众当作泥巴来捏,捏出他自己想要的形状。
例如,一直有人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反右和文革时期,群众被鼓动起来相互监视相互揭发,那时眼睛雪亮得连“内心的一个闪念”都可看出来。以至于父子、夫妻之间也不敢推心置腹。
时隔多年,“群众的眼睛”又开始雪亮起来了。李代沫、张元、宁财神、房祖名、高虎、尹相杰、王学兵、薛蛮子、黄海波、王全安等公众人物,皆是被北京朝阳区群众举报吸毒或嫖娼而被公安抓获。以至于网友们将朝阳区群众评为世界五大王牌情报组织之一:CIA(中情局)、KGB(克格勃),MOSSAD(摩萨德),MI6(军情六处)和BJCYQZ(北京朝阳群众)。
我实在难以想像这些“群众”是怎样发现这些人“劣迹”的。房祖名是在自己的屋子里吸毒,王全安是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嫖娼,都是在极其隐秘的私人空间里干见不得光的事。那位举报的群众莫非长了双能够穿透墙壁的利眼?
北京朝阳群众的先进事迹很快被其他地方群众学习和借鉴。前几天长沙天心区群众就举报了在四星级酒店房间内嫖娼的“广州欧伯”(最新消息是欧伯否认自己嫖娼)。估计这一做法会很快推广到全国。
我对群众的举报行为持保留意见,并不是不支持对吸毒和嫖娼的惩处,只是觉得群众举报的背后恐怕还藏着其他东西。正如我在上面所说,有人总喜欢打着群众的旗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抓捕吸毒和嫖娼时,公安部门会表扬“群众雪亮的眼睛”。可是在另外的场合,群众的眼睛却变得和瞎子差不多。例如一遇到群体性事件,公安部门发布的通告往往这样说:“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别有用心”的人蛊惑。
群众还是那个群众,眼睛还是那个眼睛,奈何公安部门会有截然不同的评价呢?显然是源于公安部门不同的需要。处置群体事件时,必须分化群众,将大部分群众定性为“无辜”,从而方便处置群众中那一小撮“别有用心”的。
其实,我倒是很认可公安部门对群众的这一定性。“不明真相”的确是群众的主要性格之一。群众中不乏有识之士,但作为整体而言,群众就是一团浆糊了。《乌合之众》的作者勒庞考察了个人聚集成群体时的心理变化,发现个人在群体中会丧失理性,没有推理能力,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传染,极端而狂热,不能容忍对立意见,因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会让他失去自控,甚至变得肆无忌惮。这就是德国人为何拥戴希特勒、日本人为何自愿成为战争机器、“文革”中年轻学生为何殴打老师的心理根源。
在信息被人为遮蔽的形势下,群众的眼睛不可能雪亮,“不明真相”是自然的。因此,那些举报他人吸毒或嫖娼的群众一定不是一般的群众,而是肩负特殊任务的。他们被授意并随时得到指示,在组织需要的时候站出来,举报。
走群众路线。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被挂在政府办公楼墙上、印在政府文件中的口号,显示群众似乎被当作宝贝一样对待。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需要群众站出来的时候,群众的眼睛就是雪亮的,不需要群众站出来的时候,群众就是“不明真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