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著名宪政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一直在呼吁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组织应该正常化,即通过合法登记,使其成为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执政党。

 

而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迄今都没有进行合法登记。中共的市委组织,也没有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登记。根据这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社会团体应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市委书记应该取得法人资格才能获得合法身份地位,才能进行公开合法的社会活动。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共产党组织权力和义务进行授权规定,它的任何决议决定、任何的命令指令,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非法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们一直强调改革要士断腕的决心,改革比触及灵魂都难。中国的市委、市委书记这一层级的设置,对依法治国、实行宪政的中国法制进程无法解释,对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必然趋势无法回避,如果中国的改革需要从上向下推进,那么中国高层对此现象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注和考量。

 

中国目前设置的市委、市委书记这一层级,被它的上级党组织赋予负责管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的制定,党的建设和干部任免工作。其实际权力凌驾于行政管辖区内的立法、行政、司法等至高权力,体现着执政党领导一切,操纵一切的一元化、一言堂的高度集权专制。以党代政、以党代法、以党代言,党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是令任何人崇拜和信仰的宗教和神灵。

 

中国现行《宪法》只是在序言中有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几句说辞外,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共产党组织权力和义务进行授权规定,它的任何决议决定、任何的命令指令,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更没有对行政、司法、言论甚至地方武装力量的领导指挥,也就是说,中共市委、市委书记现在是中国大地上的天外来客、泥足巨人,它的存在、它的活动,缺乏法律支撑,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它的书记们连法人资格都没有,不能从事一切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在中国推行所谓依法治国,实施宪政的今天,穿着“皇帝新衣”的书记们令人瞠目结舌!

 

在党内的领导体制、监督制衡方面,更是一把手说了算。虽然也标榜什么民主集中制,设有党员小组民主生活会,定期的党员代表会,常设纪检机构,但是,哪个党员敢于向握有“党的绝对领导”大权的一把手提意见?党的书记一般都是上级任命,普通党员对本单位组织的领导人民主选举权、监督制衡权力也都被代表;党组织外部的非党员的公民更没有对党组织建言、监督的渠道和权力;党组织行使着无限的行政、司法、言论等权力,百姓要求政务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等,所对应的只能是政府部门……市委书记的任意行使的权力即没有法律的授权,更不用负法律责任及后果,成为共和国境内高高在上的法外之地、赦免之地。所以一个地方的市委书记是天使还是魔鬼,是为当地百姓造福还是作恶,就看市委书记的人性和良心,也看当地百姓的运气了。古今中外还有这样荒唐荒谬的体制吗!

 

市委书记们在为他们设置的中国天堂里一直创造着人们想象力无法企及的腐朽糜烂堕落的神话:北京陈希同、王宝森、上海陈良宇、重庆薄熙来,这是直辖市高水平的书记们;在下一级的市委书记这一层级,其奢侈贪腐淫乱也举国震惊;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德州市委书记黄胜、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什么南京、西宁、昆明等等,在铁幕之下,人们已经不再相信还有独善其身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者。

 

这些年来,济南市民更是触霉头,已经连续几届没有摊上“青天大老爷”。之前的济南市委副书记段义和炸死情妇名震中外;据传,现正在接受中纪委审查的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已经落实贪污受贿2800万元左右,更令人震惊的是,他多年来已经不会自己洗脸,需要洗脸时只是把自己的猪头伸出去,周围的佳丽就会蜂拥而上;穿内裤裤子,他眯着眼把两条黑森森的大象腿一伸,美女们就心领神会忙着一团;他自己已经不会系鞋带,如果美女服务不及时没有系上鞋带,他就踏拉着鞋走。这些不断更新的佳丽有房地产商等免费为他提供。他开会讲话,讲话稿从来不提前看一下,秘书写错的地方就按错的内容念稿,经常丢人现眼。据中纪委网站的文章披露王敏的“两面人生”: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一面大谈廉洁,一面大肆敛财;一面严责身边工作人员 一面骄纵亲属子女;一面高谈理想主义;一面丢弃党性原则。放纵妻子、女儿、女婿,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陷入了“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面对记者,王敏述说了自己贪腐堕落的心路历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济南的市委书记(同时兼任山东省委常委)竟如此不堪,可见济南市乃至山东省的领导体制、法制环境、监督体制上多么腐败落后!

 

而武警、警察、维稳办等各级维稳机构拼命管制舆论、打压访民,打压推动民主进步人士,保护的竟然是这样的畜生类,如果他们稍有正义感和良知,有何面目见他们的父母妻儿,有何面目见亲朋好友!有何勇气耀武扬威招摇过市。

 

都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城市真的需要市委、市委书记吗?没有市委书记地球就不转了吗?社会秩序就会大乱、城市就要瘫痪了吗?市民们就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了吗?但是现实情况却是这样的:2014年,超大城市广州市市委书记空窗2个月,昆明市委书记一职也空窗29天,三亚市委书记一职更空窗超过7个月。南京市市委书记空窗21天,并且还刚刚空窗了市长;大同市委书记空窗100多天,大同市民高兴地传说大同以后可能不设书记了。开封市市委书记、市长、组织部长窝案也曾爆发。山东平度市委书记空窗半年。截至20153月份,山西省管干部空缺近300名,空缺的岗位中有3位市委书记,16位县委书记。在这种情况下,市民们犹如脱去了一层铁甲紧箍咒,心态格外平和轻松,工作生活舒畅,城市运作效率更高,社会治安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和谐。市民们说,一天没有环卫工人不行,假如少了环卫工,这些城市大概早就腐烂发臭了。中国的市委、市委书记并非不可或缺。

 

济南市市委书记王敏从20141218日被中纪委带走审查百天以后,新的市委书记才很不情愿到任。据说,期间谈了几个看好的人选,都临阵拒不到任。据说他们嫌济南市的官场水很深很黑,城市债务巨大,市民民主意识觉醒,前几任市委书记都没有好结局,来这里无疑是灯蛾扑火。据说广州也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升官难,一方面是有肥缺却不敢来上任,并且在全国不是个别现象,真是闻所未闻,这种体制难道还有多少存在的必要。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们一直强调改革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改革比触及灵魂都难。中国的市委、市委书记这一层级的设置,对依法治国、实行宪政的中国法制进程无法解释,对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必然趋势无法回避,如果中国的改革需要从上向下推进,那么中国高层对此现象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注和考量。现行体制党政机构叠床架屋,重叠交叉,无限膨胀,人满为患,腐朽堕落,纳税人不堪重负,怨声载道,市委、市委书记今后设置与否,怎样设置,这个问题越来越显得重要和迫切。而市委中设置的宣传部,一直对新闻工作、对媒体、出版等言论高度管制和垄断;政法委更是违法违宪的始作俑者,长期贯彻推行周永康薄熙来制定推行的维稳政策更是严重破坏了宪法法制,强化了官民对立,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随着改革的推进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失去存在的必要性。

 

著名文化学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吴祚来撰文指出:“执政党应该知道自己的边界,不要无限地扩张自己,执政党在自己的组织能力与行政能力强大之时,应该启动的是政治改革,通过竞争性的竞争体制,来激活自己政党的活力,在未来的政治格局中,通过竞争强大自己,这才能引领国家走向政治文明。”

 

地方的官员应该有当地的选民选举产生,这样才能保证当选者为当地的选民负责,所谓民不选官、官不为民,保证选民对当选官员的有效的监督,这是长治久安的根本。中共各级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党委机关的专职干部作为党派社团的成员,其工资和工作经费应该从党员缴纳的党费和党员资本家自觉捐献的资金列支,而不应盗用纳税人(其中绝大多数不是共产党员,也不会同意缴纳的税钱被共产)缴纳的税金及以税金为主构成的国家财政经费(据中国税务年度报告:中国2013年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92.9%,这是党及党组织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未经税民同意长期挪用纳税人缴纳的税金及以税金为主构成的国家财政经费,是置自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于不仁不义的境地的赤裸裸的强盗窃贼行径,党还怎么好意思到处宣扬“伟光正”?还怎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时,执政党应依宪依法进行合法登记,把党组织的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做到党务公开透明,争取成为一个光明正大的党、一个符合国际文明惯例的执政党。否则的话,一个拒不依法登记注册的执政党的合法性在哪呢?又依据什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