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国家安全法》草案。在党大于法的中国,法律就是党的意志的体现,通过全国人大走个程序,然后号令天下。至于国家安全,由于党国一体,实际上就是党的安全、政权的安全。

和普通人理解的国家安全首先是领土、国民安全不同,去年习近平主持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11种国家安全。其中排第一位的是政治安全,第二位的是国土安全,以后才是军事、经济、文化安全等。所谓政治安全,说白了就是政府安全、政权安全。
过去有反革命罪,强调的就是政治安全。现在一方面是三个自信,另一方面是国家安全大无边,什么都要防范。
在本次立法审议中,经济安全方面,增加了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全的规定。文化安全中,增加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宣传”、“防范和诋预不良文化的渗透”的规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增加了“建设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的规定。
其中最有意思的是“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不良文化,怎么定义?防范它是什么目的?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文化,不仅是不同国家之间差异很大,就是一国内部,不同的时代也有很大的不同。民国年代无论穿马褂旗袍,还是西服革履,都算不上不良文化。可是在毛时代的中国,敢如此穿着,不是封建主义,就是资产阶级,要被批斗羞辱的。那时全国流行毛式制服、军服,颜色也是一片单调的蓝灰。现在中央领导一水的西服,没人会像过去一样,认为那是不良文化。
中共所指的不良文化,其实就是不同于党文化的思想认识,以及在文学艺术、社会活动中的表现。说白了就是要用意识形态控制文化,同样文化中也要体现意识形态。正如春节文艺晚会要歌颂党的领导,从科学发展观到中国梦,变着法子唱赞歌。
其实更明确地说,不良文化就是对中共统治不利的西方文化、普世价值观念。正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也有自由、民主、法治,但和全球普遍的理解大相径庭,它是用这些美好的概念,掩盖专制的实质。如果想要真的民主自由,那就是不良文化了。
文化是个庞杂、多元的现象,既有历史的积淀,也有外来的撞击;既有官场的政治文化,也有民间的世俗文化,只要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且无害于社会,就都有存在的必要。为了政治的目的,抵制不良文化,会不会就像过去为了推广主旋律,就说邓丽君的歌是靡靡之音;现在为了传递正能量,就开始反三俗,连赵本山的小品也受冷落。
中国有许多口袋罪,过去的反革命罪、流氓罪、投机倒把罪,现在的煽动颠覆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等,总能找到治人的罪名。同样的道理,不良文化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把它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且故意不明确说明,就像那些口袋罪一样,总有理由限制人们的言行,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制造恐惧和威慑。